1、漏打卡次数每月不超过3次,超过三次以后,每超过一次扣五十 2、迟到5分钟之内累计3次,超过3次按5元扣除,迟到20分钟之内扣15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因公外出需要提前审批 4、加班需要在钉钉上预申请 1.0 目的 为加强劳动纪律,规范管理,根据国家劳动及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 职责 3.1 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监督和考勤审核汇总工作。 4.0 员工考勤管理 4.1 夏季上班时间早8点半--下午5点半 接班时间下午4点半--到晚上12点 冬季上班时间早8点半--下午5点 接班时间下午4点--到晚上11点半 3天一换班 4.2 上下班期间需打卡,每天打卡两次,早晚各一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如忘记打卡,当日或次日应及时在钉钉发起《补卡申请》,经直属上级审批确认后方可生效。漏打卡每月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者,每次签卡乐捐50元用于公司活动经费。 4.3 员工应按规定时间出勤,不迟到/早退。上午晚于9:00打卡为迟到,下午早于18:00打卡为早退。周累计迟到不得超过20分钟,超过20分钟则按照事假进行处理。迟到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犯者按记过处理,记过超过三次(含)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辞退处理,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早退按旷工进行处理。 4.4 员工若因工作原因外出或异地出差,需提前在钉钉发起《外出审批》或《异地出差审批》,由直属上级审批确认后生效,生效后才可外出或进行异地出差。 5.0 旷工 5.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的; 2)请假期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归的; 3)未经批准外出/异地出差的; 4)离岗时间达1小时以上的; 5)其他未提到的属旷工的情况。 5.2 旷工的处罚标准: 5.2.1 旷工一天扣二天工资,即二倍的概念,不足一天的按相应时间的二倍计扣; 5.2.2 月连续旷工超过3个(含)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个(含)工作日,视作严重违纪做开除处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0 加班 6.1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各级管理人员应促进下属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 6.2 加班须提前在钉钉发起《加班预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加班,加班完成后再依据打卡时间填写《加班确认申请》,以上申请直属上级审批不通过的视为无效。 6.3 只有《加班预申请》或《加班确认申请》的加班,和《加班预申请》发起时间在《加班确认申请》发起时间之后的,加班不予认定。同时加班时吃饭、休息的时间不计入加班。 6.4 因工作原因,工作日晚于21:00下班的公司给予20元餐费补贴,晚于21:30下班的第二天可晚到一小时,晚于22:30下班的,下班回家的打车费用予以报销。 7.0 员工假期规定 公司的休假类型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生育假、病假、事假、丧假等。除法定节假日外,员 工休假均应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
8.0 请、销假审批流程及权限 8.1 公司最小取假计算单位以0.5小时计。 8.2 员工休假(包括调休),至少须提前一天于钉钉发起《请假审批》,并按规定完成审批流程之后方能休假;若因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事先电话或邮件征得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意后,即时在钉钉发起《请假审批》。 8.3 休假超过5个工作日(含)的,应提前一周提交《请假审批》。 8.4 婚假、生育假、丧假期原则上一次性取假,假期内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的,均不另增假期天数。 8.5 休假天数2天以下(含)的,由部门直属负责人审批;休假天数2天以上(不含)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进行最终的审批。 8.4 员工休假结束后,若有续假或销假情况的,应于返岗后第一个工作日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续假或销假手续。 假期审批权限见下表:
9.0附则 9.1 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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