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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欠条可以打官司吗?

 青春r5k4lbzsjp 2018-05-15



谢谢邀答!可以打官司,但必须现行仲裁。但是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就必须收集证据,看双方是劳动关系还是其他民事关系。

首先,要看在劳动的过程中是否符合下列条件。劳动关系是劳动力所有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使之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一是管理标准。主要指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二是,生产条件标准。主要指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这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双方之间才能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劳动内容标准。主要是指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如果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不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范围,一般来说,双方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四是,报酬标准。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就应支付报酬。虽然你没有欠条,但也要搜集与相关的证据,例如录音、证人证言等。

其次,在考量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情形的。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判定双方是否属于劳动关系还应通过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探寻双方的用工过程,是否存有建立和维持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是基于用工行为产生了管理与被管理的人身隶属关系。

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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