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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沦陷时期日伪组织机构

 梦想童年594 2018-05-21

 

 

伪满时期行政区划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5月,实行保甲制,全县按警察管区划分为7个保。伪满依安县志康
德元年(1934年),因龙安保地面狭小,人口稀疏而撤销,并入三兴保。全县为6个保,125个甲。

    龙泉保:德隆甲、永禄甲、万全甲、聚宝甲、永祯甲、永祥甲、永福甲、永寿甲、兴林甲、
公和甲、东平甲、德裕甲、庆裕甲、德发甲、德成甲、环成甲、合成甲、新成甲、西南甲、东
南甲、东北甲、西北甲、郑广甲、平安甲、兴发甲、庄平甲、二龙甲、平山甲等28个甲。

    宝泉保:广太甲、春生甲、兴文甲、德邻甲、龙泉甲、乾宁甲、东顺甲、和乐甲、春阳甲、
北安甲、向荣甲、精进甲、长安甲、南定甲、同庆甲、西康甲、坤顺甲、永裕甲等18个甲。

    三兴保;三里甲、兴安甲、丰林甲、裕垦甲、东安甲、三兴甲、增盛甲、东昌甲、东兴甲、
刘围甲、永和甲、唐围甲、学德甲、南阳甲、兴唐甲、裕民甲、焕章甲、冷店甲、凤山甲、三太
甲、庄围甲、太平甲、街基甲、河套甲等24个甲。

    百川保:中兴甲、高加甲、湘东甲、裕如甲、姜坊甲、三合甲、永吉甲、万宝甲、诚顺甲、
福来甲、绥靖甲、马德甲、万山甲、顺嘉甲、甸阳甲、万有甲、壬店甲、郑围甲、郑普甲、富礼
甲、太平山甲、阳青甲、学田甲等23个甲。

    双阳保:玉昆甲、人和甲、长发甲、大柱甲、广恩甲、富源甲、吉利甲、新利甲、福地甲、
万兴甲、德胜甲、平安甲、万发甲、朝阳甲、平顺甲、茂盛甲、仁义甲、南明甲、西进甲、东文
甲、北化甲等21个甲。

    依南保:兴仁甲、兴义甲、兴礼甲、兴智甲、兴信甲、兴温甲、兴良甲、兴恭叩、兴俭甲、
兴让甲、兴隆甲等11个甲。

    伪满康德5年(1938年)6月,改保甲制为街村制,村设屯,全县为6个村。伪满康德8年(1941
年)9月1日,泰安街及托力村(泰东乡)、泰富村(新屯乡)、通宽村(上游乡)、阎发村(新发乡)等
划回。为1街10村。伪满康德9年(1942年),设新兴村。为1街11村,166个屯。有泰安街和依安村
(依龙镇)、宝泉村(阳春乡)三兴村、双阳村、百川村(中心镇)、焦窑村(富饶乡)、新兴村、通宽
村(上游乡)、阎发村(新发乡)、泰富村(新屯乡)、泰东村。

 

警察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7月,公安局改称警务局,属伪龙江省警务厅,1个警察大队,
下设龙泉(依龙镇)、焦窑(富饶乡)、宝泉(阳春乡)、双阳、三兴、刘国忠(中心镇)警察署。伪
满康德4年(1937)年)11月,警务局改警务科,设双阳、宝泉(阳春乡)警察署改称警察官分驻所。
伪满康德6年(1939年)6月,警务科归伪北安省警务厅管辖。伪满康德12年(1945年)8月,设1个
警备大队,下辖泰安、依安(依龙镇)、百川(中心镇)警察署。

  伪满时期,伪警务科主要任务刺探我政治、经济情报,搜捕“反满抗日”人员及我党地下
工作者和抗日联军。伪满康德8年(1941年),设特务搜查班,发展利用密侦。伪满康德10年(1943
年)7月,特务杨雨林逮捕我抗联人员刘全德等,押送北安,于伪满康德12年(1945年)“8·15”
前,被日军装入麻袋摔死。

 

治安

    伪满时期,伪政权为维持其统治,实行保甲制,建自卫团组织。保甲制规定:10户为1牌,
10牌为1甲,10甲为1保。自卫团由18~40岁男子组成,受警察署长、保长、甲长监督和指挥。
伪满康德2年(1935年),建自卫团7个,团员700人。

监狱
    伪满大同2年(1933年),据《满洲帝国年报》第二次统计,全县入监狱12人、看守所167人;
出监狱6人、看守所150人。翌年,缲越监狱7人、看守所27人。伪满康德2年(1935年)10月,监
狱、看守所收容60人。

 

 

伪满洲国时期日伪军驻防

    伪满大同元年(1932年)5月,伪省防军八旅五十三团二连驻防。伪满康德2年(1935年),伪
第三军管区陆军混成第十三旅二十五团三连进驻。伪满康德8年(1941年),日军设泰安街宪兵
分驻所,所长1人,宪兵数人,密侦10余人。

    附:日伪军罪行录

    伪满康德元年(1934年)2月14日,依南保(富饶乡)伪保长吕清和(自卫队长),因与曲殿臣
家闹纠葛,依势敲诈勒索未遂,与警务督察常香久、警察所长刘恩志等共谋,勾结警务指导官
渡边四郎,以“通匪”、“反满抗日”等罪名,将曲家3辈8口人逮捕,经审讯后,送泰安日本
宪兵队。同年8月19日,在南门外枪杀,其弟曲殿清中两弹未死逃生。

    伪满康德9年(1942年)2月,由北安开往齐齐哈尔日军用列车,在依安火车站东铁桥,因枕
木未钉道钉而脱轨。日伪出动军、警、宪、特大肆搜捕两周,逮捕150余人,用尽各种刑罚,
铁路工人张志忠被打残,李明志受刑而死。

    同年6月,日本宪兵队特务潘殿祥,对王国兴及其孙子王占山(抗联家属)施加重刑,逼出
抗联人员王货郎子下落,逮捕后送北安杀害。

    伪满康德10年(1943年)7月,特务股长杨雨林(绰号“杨胖儿”)逮捕抗联人员刘全德及有
关人员朱家训等5人,同年8月送北安。同月14日,日本宪兵队将刘装入麻袋摔死。

    伪满康德12年(1945年)6月,泰安镇南门警察所长聂×,以“经济犯”为由,将刘凤琴之
母踢流产丧命,其父被打后,月余死亡。

    是年,依安村(依龙镇)农民屯(聚宝村)贲广富兄弟4人,先后被抓当劳工,3人死于煤井下,
1人逃出,冻掉两个脚趾、半个脚跟致残。


                                                        依安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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