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猪场治安保卫工作,依法护场,确保猪场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2、服从猪场后勤主管、场长的领导,负责与镇派出所的工作联系。 3、工作时间内不准离场,坚守岗位,除场内巡逻时间外,平时在正门门卫室值班,请假须报后勤主管或场长批准。 4、主要责任范围: 禁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猪场 禁止非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 禁止场内钓鱼、捕鱼,禁止任何人到水库洗澡、游泳 禁止村民到猪场附近放牧 禁止场外人员到猪场寻衅滋事 禁止打架斗殴,禁止“黄、赌、毒” 保卫猪场的财产安全,做到“三防” 协助后勤主管、场长调节猪场与当地村民的矛盾 严重问题及时向场部汇报,或请求当地派出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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