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变化对比 司法考试内容 司 法 试卷一:综合知识。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 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考 试 法 考 内 容 客观题部分: 第一卷(4个学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二卷(3个学科):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三卷(3个学科):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第四卷(8个学科):中国法律史、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主观题部分: 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和刑事法律进阶案例、民事法律进阶案例、行政法律进阶案例。包含80个典型案例、12个进阶案例、11个司法考试历年经典案例题评析。(来源于案例分析指导用书)
由上述内容对比可以明显看出: (1)卷一部分内容减少。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不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8法考改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制史部分(改为中国法制史)放在了卷四!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放在了卷四部分。 (2)卷二部分之前的社会法治理念没有了,只有刑法、刑诉,行政+行政诉讼。 (3)卷三部分之前的社会法治理念没有了,只有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仲裁制度。 (4)卷四部分不再是之前的案例分析,现已变成客观题!除了上述的中国法律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另外增加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从民法中单独拿出来)。 主观题部分 司法考试主观题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法理学、没有了,但是多了仲裁制度和刑事法律进阶案例、民事法律进阶案例、行政法律进阶案例。(具体内容后续会在独角兽微信公众号上给大家解读) 二、科目内容变化对比 一、民法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二、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新增 无 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三、 国际私法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内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删除 无 四、 经济法新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修订) 删除 无 五、商法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删除 无 六、环境资源法新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删除 无 七、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新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删除 无 八、刑法新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九、宪法新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删除 无 十、法律职业道德新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年修订)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201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年修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删除 无 十一、行政法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7年修订) 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十二、刑事诉讼法新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删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部分内容变化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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