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浅谈如何提高基层工商分局查办案件能力

 性情中人75 2018-05-24

    基层工商分局是工商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是整个工商工作的基石,工商分局监管职能的充分发挥是搞好工商工作的基础。随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职能的调整和“两费”取消,今后,基层工商分局的重点工作是什么?应该怎样做?怎样做才能做好?是摆在每个基层工商分局执法人员面前最重要的问题。国家工商总局“新三定方案”主要职责指出:工商机关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从中可以看出“监督各类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查办各类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案件”必然成为工商机关今后工作的重点。当前形势下,如何提高基层工商分局查办案件的能力?笔者认为:整合人力资源、强化业务培训、更新执法观念、增强办案信心,倡导“亮剑”精神,是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基层工商分局查办案件能力的有效措施。

一、整合人力资源

   “两费”的取消,使得相当一部分长期在分局工作的同志,对工商机关将来的发展、对自己今后的工作如何开展感到困惑。原因有三方面:

    一是长期以来“以收定支”的财政体制决定了基层工商分局的工作重心就是收取两费和市场监管。分局领导在日常工作安排上,主要围绕如何完成经济考核指标来开展,人员分工时主要考虑能否完成经济指标,并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做为考核工作人员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因此,分局的主要力量都安排在收费岗位上;

    二是基层工作人员思想定位不高,在长期对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的监管中,已形成了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为了收费”的监管执法思维模式,而对行政执法中的查办案件工作重视程度远远不够。“两费”取消了该做什么?多数同志说“不收费了查办案件”,但查办什么样的案件?如何查办案件?许多人感到无所适从;

    三是基层分局的同志因分管业务“杂而全”而导致业务水平“专而不精”。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都要由基层分局来落实,一个片管员要负责办理收费、市场巡查、各项专项行动、查办案件、食品安全、取缔无照经营等多项业务,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因疲于完成经济指标,而做不好其他业务,主动学习专业知识的时间很少,能办案、会办案的同志更少。

   因此,应对基层工商分局现有人员工作重新调整,主要力量应向监管执法岗位倾斜。将现有人员根据个人素质不同进行整合,挑选出本分局内有办案基础的三至四名同志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对基层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做调整。以十四人编制的工商分局为例:分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两名副分局长,其中一名负责局机关内部事务兼核审员,另一名负责监管执法兼法制员;普通工作人员分两大组:内勤组(1-2人),负责机关内部事务工作;外勤组(9-10人),负责日常巡查和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日常巡查和查办案件有机结合,在日常巡查时,根据辖区不同可分设多个小组,按市场巡查网格化要求落实市场巡查;查办案件时,按上下对口原则可分四个小组,分别负责“公平交易”、“消保”、“企业监管”“商标广告”类案件的查处,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做到专而精,各巡查小组发现的案件线索交精通专业知识的执法小组处理。

   二、强化业务培训

  “两费的取消、职能的转变”无疑给基层工商分局的同志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那么如何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呢?笔者认为“强化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是当务之急。

现阶段,县级工商局在对基层工商分局执法培训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没有很好地解决执法指导。现行的培训工作明显存在不足,从各县区局自行组织的培训来看,一是培训的内容滞后,对新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出台,不能及时组织培训,至于如何运用,只能由基层去摸索;二是培训的方式落后,凡举办的执法培训内容大多是对法律条款的串讲,而对相关法条应对问题如何变通适用、查办案件应注意的事项、查办案件的技巧如何把握等方面的内容少之又少;三是不能很好地结合案例进行讲解,使得执法培训在指导性、实用性上大打折扣。

   因此,应将现行的培训方式、方法进行改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结合案例、学习法律”的方式,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请进来、走出去”是指不局限于课堂式单一培训方式。通过异地交流的形式,将外地办案能手请到本地来进行一段时间的工作指导,让办案能手通过言传身教指导本地的执法办案工作,提高本地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同时把本地业务通、有办案基础的同志送到有先进经验的地区去学习,通过在外地的实践,将学到的经验带回本地,指导工作。通过此种方式培养查办案件的骨干,并发挥骨干的带动作用。

   “结合案例、学习法律”是基层执法人员最欢迎的学习方式。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学到了查办案件的技巧,因此,此种培训方式极受基层执法人员的欢迎。例如:在此次培训班上,邯郸市工商局张振全同志,在讲解“如何查处傍名牌案件时”,对傍名牌的三种不同表现形式,结合实际工作中查办的案件,对相关案件的查办过程,从发现案源到定性及处罚,办案中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细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还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多年来的办案经验告诉了大家,期间,培训班的学员多次鼓掌欢迎,学员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怎样查办傍名牌案件。这充分表明此种培训方式极受基层同志的欢迎。

三、更新执法观念

  (一)查办案件要变“被动”为“主动”。

常言说“思想决定行动”,当一个人对一件事真正关注的时候,才会为之付出努力,即所谓的“我要做”,这是一种积极的工作态度;另外,还有一种工作态度是“要我做”,也就是在一种压力下工作,是一种被动的工作态度。两种情况相比,“主动做”与“被动做”的效果不言而喻。

长期以来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管执法思维模式使得基层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缺乏查办案件的主动性。究其主要原因就是:日常工作中,一个人的成绩是以完成“两费”的情况来衡量的,因此,大多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如何收取“两费”想办法,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证完成经济指标,而对查办经济违法案件从思想认识到实际行动远远不足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查办案件时往往是受经济指标的影响,被动性较大,在任务完成的情况下很少有人去主动查办案件,偶尔迫于方方面面的压力去查办案件,也是一种“要我做”态度下的效果,无法达到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工作所取得的结果。

新形势下,基层执法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以积极的工作态度去主动查办案件。工商机关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的根本目的就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查办形形色色的案件来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权威性。

   (二)要正确认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

“两费”取消后,基层分局的同志普遍的认识就是:不收费了,没有经济考核指标了,心理压力减轻了。对于工商机关将来的发展前景,有同志在想“不收费怎么能显示工商机关的执法权威性呢?”;也有同志们说“工商机关的职能应向服务型工商转移”;还有同志说“如果只重视了服务而忽略了执法、维权,工商机关的作用就慢慢的削弱,直至废用”等等。

综合上述说法,笔者认为:监管和服务是辩证统一的,监管中有服务,服务中有监管,重心在监管,服务在监管中体现。例如:在对企业的监管过程中指导企业注册商标、合法经营、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等。“有为才能有位”,查办案件才是工商机关履行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责时最重要的体现。如果在此过程中无所作为,国家设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必要性就值得考虑。现如今,不少同志有了危机感,普遍认识到查办案件才是体现工商机关监管执法权威性的重要途径,思想认识也正在从“要我学、要我做”向“我要学、我要做”转变,感到了学习的重要性,认识到不学习就不能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就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

   (三)要正确认识“两费”取消带来的影响。

“两费”的取消不仅没有削弱工商管理机关的职能,反而更加强了其职能,重点突出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基层执法人员被赋予了更广阔的天地,拓展执法领域,精练执法根底。因此,在基层执法人员更新监管执法观念的同时,各级领导要重视对基层执法人员主动查办案件意识的培养,在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奖惩措施、实行案件考核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各项制度和措施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得到实践,从而为执法工作正常、顺利的开展夯实基础。通过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再加上制度、考核目标和激励措施的有效实施,使基层分局主动查办案件的意识得到根本性改善。

   四、增强办案信心

   现阶段,基层工商分局大多数同志对经济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根本原因就是查办案件的信心不足。因此,各分局可根据辖区内各类经济违法行为表现形式的不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选题要有针对性,开展就一定要取得成绩。通过专项执法行动,打开分局查办案件的局面,增强基层执法人员查办案件的自信心,带动分局工作的全面开展。例如:今年,我县工商局在春季开展的针对“小砖窖”、“选矿厂”、“黑网吧”等专项治理行动,局领导亲临现场、亲自指挥,各分局和县局各科室协同作战,打击了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极大的鼓舞了同志们的士气,为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倡导“亮剑”精神

   一个单位、一支队伍需要一种精神来做为大家的信念、追求和支柱,以此来提高大家的凝聚力和感召力。在当前新形势和新任务中,我感到在基层工商分局查办案件工作中应倡导“亮剑”精神,以“亮剑”精神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基层执法队伍是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基层工商分局查办案件能力的根本所在。

   “亮剑”精神是一种敢于开拓、敢于面对挑战、敢于逆流而上的团队精神。工商机关需要这种精神,需要为工商事业的发展奉献自己全部身心的团队成员。

    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所从事的岗位的重要性,在于他对工作岗位的精力投入程度和贡献大小。俗话说,爱岗才能敬业,敬业才能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基层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要想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成就,就必须热爱自己的事业,忠于自己的岗位,要有挑战困难的勇气,做好战胜困难的准备,开拓创新,勤于实践探索,乐于总结提炼,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时刻做好“亮剑”出鞘的准备,使守法的经营者感到执法者服务的热情,使违法的经营者感到执法者无处不在的威严。

   “有为才能有位,有位才能有威”。我相信通过全体工商人员的共同努力,工商机关必定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必定能在这个时代持续发展!。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