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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要略】第三章第3条

 医贵仁心 2018-05-25

百合狐惑阴阳毒病脉证治第三

第3条

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上先以水洗百合,渍一宿,当白沫出,去其水,更以泉水二升,煎取一升,去滓;别以泉水二升煎滑石、代赭,取一升,去滓;后合和重煎,取一升五合,分温服。

导读:《金匮要略》编辑按照刘渡舟编著《金匮要略诠解》中分类方法,按照第几章第几条标注。注释多选清代、近现代医家著作,受个人认知所限,不免有所偏颇,读者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临床,注重自我理解。欢迎大家留言补充名家论述或者发表自己的注解!

子恒试注

百合病有“意欲食复不能食……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的表现,如果误以阳明病而攻下,必然导致津液虚损、内热加重而小便短赤,胃气被伐而见呕逆,治疗可选择滑石代赭汤,百合滋补阴液,滑石清热利尿,代赭石降逆止呕。

清·尤怡《金匮要略心典》

百合病不可下而下之,必伤其里,乃复以滑石、代赭者,盖欲因下药之势,而抑之使下,导之使出,亦在下者引而竭之之意也。

清·吴谦《医宗金鉴》

百合病不应下而下之,不解者,则怯中,以滑石代赭汤清而镇之也。

清·黄元御《金匮悬解》

百合病,得于下之后者,是以伤中气,湿动胃逆,肺郁而生热也。滑石代赭汤,百合清金而泻热,滑石、代赭,渗湿而降逆也。

清·曹颖甫《金匮发微》

本条与第2/4/5条同讲。

太阳寒水,由三焦下达膀胱为溺,由肾阳蒸化膀胱,外出皮毛为汗,故溺与汗为一源。寒水下陷,轻则为蓄水,重则为蓄血。汗之由肺出皮毛者,属水分。由脾出肌腠者,属血分。故血与汗为同体。营为血之精,行于脉中,卫为水之精,行于脉外。人一身之水,藉血热而化气,故肌腠孙络温而后皮毛固。一身之血,得水液而平燥,故三焦水道通而后血海濡。今以方治为标准,可知病之轻重。汗伤肺阴者,治以百合知母汤,但滋肺阴已足。下后水液下出大肠,由府病累及藏阴,湿热逗留为病,则治以百合滑石代赭汤。吐后液亏,阳气上冒,累及主脉之心藏,而怔忡不宁,或至不能卧寐,则治以百合鸡子黄汤。此其易知者也。惟不经吐下发汗,而见百脉俱病,自来注家,未有知其病由者。陈修园知其病在太阳,不能从《伤寒》太阳篇悟到太阳之变证。黄坤载识为瘀浊在里,不能定瘀浊之名。识病而不能彻底,非所以教初学也。予以为此证直可决为太阳标热内陷蒸成败血之证,故方治用百合七枚以清肺,用生地黄汁一升以清血热(一升约今一大碗,须鲜生地半斤许)。血热得生地黄汁清润,则太阳标热除,败血以浸润而当下。观其分温再服,大便如漆,可为明证矣(按肠中本无血,惟热郁蒸腐经络乃有之,此亦利下脓血之类,观于病蓄血者大便必黑,于此证当可了解)。

清·沈明宗《张仲景金匮要略》

此下后变病之方也。下伤肾与膀胱之阴,邪陷膀胱,邪正化而为热,流行脏腑,故致百合病也。此即见于阴者,当以阳法救之之证,故用泉水同百合先清肺气上源之热而生肾水,俾膀胱之热亦清,同百合、代赭镇逆养血而和营卫,以滑石通阳而利诸窍,邪从小便去矣。

清·陈修园《金匮要略浅注》

百合病,见于下之后者,以其不应下而下之,以致热入于下也。以百合滑石代赭汤主之。

刘渡舟《金匮要略诠解》

本条论述百合病误用下法后的证治。百合病有意欲食,复不能食,口苦,尿赤,脉微数等证。医生误认为是里实证,而反下之,以致津液更伤,内热加重,故常见小便短赤而涩。又因苦寒泻下之品,伤其胃气,故胃气上逆而致哕。

治以滑石代赭汤,滋阴清热,和胃降逆。方中百合滋润心肺,益气安神;滑石清热利尿,代赭石和胃降逆;配泉水引热下行。

胡希恕《胡希恕金匮要略讲座》

这个下也不能祛这个病,百合病还存在,只能够伤其津液,而为溏泄不已,他说是诸药不能愈嘛,得药则剧吐利,吐利更厉害了,那么这用下药,下之后下利还是不止的。所以他这个用法呢,用滑石,这个滑石啊他有小便坚涩,经过再伤津液,可以说小便就困难了。那么同时大便不已,也影响小便不利,咱们说水谷不别的情况了。他搁滑石是分解作用,使水份从小便走,这大便就不治而治了。同时呢搁些收敛药,这代赭石咱们都知道,收敛降胃了,这也是安中养液得法子,他得收敛,不收敛他津液丧失太多了,仍然用大量百合治他得本病,就是养阴去热了。

他没详细写这些症候,因为他这病始终不变,都是百合病,但是由于误用药而生出的影响,由这个方剂是可以看出来的,这个准是大便溏泻不已,而小便不利。所以他才加上滑石和代赭石嘛,本身呢还是用百合了。那么这个方剂咱不必细说了,就是百合加上滑石、代赭石这两个药,煎服法和上边是相同的,这百合还得泡,用水呀渍一宿,然后水不要了,另换泉水,还是那个办法。

其他医家

清代·徐彬《金匮要略论注》:“其在下后者,下多伤阴,阴虚火逆,故以百合同滑石之走窍,代赭之镇逆者以通阳气,加之泉水以泻阴火,而阴气自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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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说明

版权说明:本文部分内容摘自《金匮要略诠解》,作者/刘渡舟;《胡希恕金匮要略讲座》,讲述/胡希恕。转载旨在传播中医文化知识,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协商。文中《子恒试注》部分为原创内容,转载请说明出处。



全章内容

第1条论曰:百合病者,百脉一宗,悉治其病也。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卧不能卧,欲行不能行,饮食或有美时,或有不用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口苦,小便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剧吐利,如有神灵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每尿时头痛者,六十日乃愈;若尿时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尿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或一月微见者,各随证治之。

第2条:百合病发汗后者,百合知母汤主之。

第3条: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第4条:百合病吐之后者,百合鸡子汤主之。

第5条:百合病不经吐、下、发汗,病形如初者,百合地黄汤主之。

第6条:百合病一月不解,变成渴者,百合洗方主之。

第7条:百合病渴不差者,栝蒌牡蛎散主之。

第8条:百合病变发热者,百合滑石散主之。

第9条:百合病见于阴者,以阳法救之;见于阳者,以阴法救之。见阳攻阴,复发其汗,此为逆;见阴攻阳,乃复下之,此亦为逆。

第10条:狐惑之为病,状如伤寒,默默欲眠,目不得闭,卧起不安,蚀于喉为惑,蚀于阴为狐,不欲饮食,恶闻食臭,其面目乍赤、乍黑、乍白。蚀于上部则声喝,甘草泻心汤主之。

第11条:蚀于下部则咽干,苦参汤洗之。

第12条:蚀于肛者,雄黄熏之。

第13条:病者脉数,无热,微烦,默默但欲卧,汗出,初得之三四日,目赤如鸠眼;七八日,目四眦黑。若能食者,脓已成也。赤豆当归散主之。

第14条: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主之。

第15条: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五日可治,七日不可治,升麻鳖甲汤去雄黄蜀椒主之。

熟读成诵

第3条:百合病下之后者,滑石代赭汤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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