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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 | 记叙文写作之详略得当、主次适宜

 老刘tdrhg 2018-05-29


  写作虽贵“真”,但并不等于只能对生活进行重现,因为写作毕竟是一门艺术,需要我们用匠心对生活进行选择剪切,对素材进行组织衔接。而这选择剪切、组织衔接就是对文章节奏疏密、篇幅详略、内容主次进行权衡和把握的过程。


  但是在写作中,有些同学处处平均用力,无所倚重,结果硬是把八百字的文章写成了流水账。读来平淡无奇,让人不知所云。


  即使生活的每个细节都美好得让我们忍不住倾心记录,但落笔时还是要懂得割舍,懂得在细节中分出主次,在笔法上分清详略。


详,细密完备。在记叙文中则指对人物的肖像、语言、动作、心理等进行细致描写,对景物或事物的形态、色彩、声音等进行精心描摹,对事情在某个时间和空间上的发展状态进行完备记叙。可以进行全方位细笔工描,也可择其一点进行特写。

略,简洁明了。文章中有些内容,虽不是主要内容,但通过简洁的文字对文章内容进行必要的交代说明,会让记叙的内容更加完整明了。

详与略犹如情深意笃的姊妹,详虽泼墨如云却得益于略的谦和恭让,略虽惜墨如金却离不开详的洒脱有节,两者相得益彰,共同擎起文章中心。


Q

那么文章的详略主次到底该怎样确定呢?


  一、以文章主题为导向


  我们的创作目的不同,详略主次就会有很大差异。例如《游褒禅山记》的第一、二段,以王安石的文笔,可以尽情描摹褒禅山之秀奇,但为什么作者略此而主要写考证而发现山名沿革之谬、游历而生半途而废之悔?联系主题,我们不难明白:作者对山间美景惜墨如金正缘于他创作的意图,即由谬而思深思慎取,由悔而思尽志穷力。记叙文字与主题丝丝入扣,无一赘言。


  所以,确定文章详略,不是以逞才弄文为目的,而应以写作的意图、表达的中心为导向。对于突出主题的重要内容可详写,对于虽属事件发生发展的必要部分却与主题没有重要关系的,则可略写。这样文章才能疏密相间,节奏鲜明。


  二、以写作对象为核心


  一篇文章都有明确的写作对象。我们要突出哪一写作对象,突出对象的哪一特点,直接决定了文章的详略安排。例如叙事写人类文章,谁是主要人物?其哪一生活领域是你要表现的?其人格品德中最令人感佩的是什么?明确了这些问题,文章详略方各得其宜。如《烛之武退秦师》,抓住“烛之武”这一主要对象,扣住“退秦师”这一核心事件,详写烛之武的语言,而对郑国之危、佚之狐之荐、晋军之还则略写,从而塑造了烛之武义、勇、智的不朽形象。


  三、以写作线索为准绳


  记叙文的详略主次往往受文章线索的牵引,犹如一条丝线串起大小相间的珠玉。例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颇不宁静”乃文章主脉。作者漫步月下荷塘,暂时超脱,但又跌回落寞;他忆起《采莲赋》里的热闹,却深感无福消受;他想起《西洲曲》里的温婉多情,但终明白只能惦念。诗赋中的两方荷塘毕竟流于热闹或温婉,唯有现实的这方荷塘才是自我“不宁静”心境的映照。所以在这条情感主线的牵引下,作者把笔墨集中于清华雅荷,从形、色、声、味等方面进行描写,极力营造一种淡雅却朦胧的意境,以流露“淡淡的喜悦中”夹杂着“淡淡的哀愁”的心情。清华雅荷则成为大珠,诗赋中的闹荷或清荷则成为小珠,使得文章一线贯串而又主次分明。


  四、以表达技巧为准绳


  文章的详略主次与作者的表达技巧有密切的关系。从表达方式看,记叙文当以记叙描写为主,抒情、议论只是轻轻点染升华,不可肆意铺开。中国古典诗歌早开创了“立象以尽意”的传统,对人、事物进行记叙描写,本身就可以笔墨含情,无需舍本逐末,硬去大篇幅地议论抒情。


  从表现手法看,当我们运用直接描写时,对主要对象则叙述充分,描写细腻。但有时也会出现一种让人意想不到的现象——明明是主要人物,却并未详写;明明是次要人物,却花费不少笔墨,即主要对象与详写、次要对象与略写并不是简单对应的关系。这缘于作者采用了烘云托月法,以次要人物的详细描写陪衬主要人物的精神境界。


  例如彭荆风的《驿路梨花》,对于建造茅屋的解放军叔叔、照管茅屋的梨花姑娘,都是通过他人介绍的,就是采用了间接描写的方法,笔墨不多,但丝毫没有侵损作者对他们身上凝聚的雷锋精神的讴歌。再如《鸿门宴》本节选自《项羽本纪》,可是写项羽的笔墨却不多,但司马迁通过对项羽周遭人物的刻画描写烘托出项羽高贵的人格与精神,这就是烘云托月的写法。


  其实运用间接描写难度较高,次要人物与主要人物间彼此关系的拿捏显得尤其重要。若彼此相似,则次要人物一言一行都是主要人物的镜像;若彼此相反,则次要人物一举手一投足都是主要人物的反衬;若彼此相关,则次要人物一点一滴都成为主要人物展现的背景。总之,次要人物虽笔墨详尽,但时时处处都是为主要人物服务。


  五、以作者、读者为制约


  作者阅历的广或狭,视角的全知或有限,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文章笔墨的详略。对我们耳闻目睹或熟知的对象,我们则能铺开笔墨;对我们未能亲耳所听、亲眼所见或不曾深究了解的对象,我们则一笔略带过。特别是当我们采用第一人称写作,受限于自己的有限视角,对未闻未睹之事则不能详写;但我们若采用第三人称写作,以全知视角落笔,则获得了详略调度的自由,即使是他人耳闻目睹、心之所感,也可根据主题的需要进行铺陈渲染。


  同样,我们写作的受众——读者,也成为我们考虑详略、主次的条件。对于读者熟知的东西,我们无需多费笔墨;对于读者未知的领域,且有助于表达主题的内容,我们则可以详细记叙。



选自:《作文周刊》高二版第36期,张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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