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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政新规: 这7种情况农民将失去房屋所有权

 河南泌阳灰太狼 2018-05-30

直到现在,很多农民朋友还一直不太明白,农村宅基地确权到底什么意思,说得直白一点,“确权”的意思其实就是判定这块地归谁,谁是它的合法主人。这种确权和土地确权一样,是国家承认的,合法的将宅基地放到自己名下,该政策本意为民,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受到农民家庭成员户口变动、违规违法等原因,导致一些人可能会失去原本房屋的所有权。

第1种,农民违规在自己家不愿意种地的农田上建房,并且未取得城乡建设规划局的许可,这种房屋建起来了也是违章建筑,不拥有所有权,政府说拆就拆。

第2种,农民家中空闲的房屋,或者部分坍塌及全面坍塌的房屋,以及拆除了2年以上一直未恢复使用的房屋。这种危房,政府明令禁止居住。收回所有权等待政府规划重建。

第3种,农户中有家庭成员已经组建了新的家庭,然而这时又另外申请了村里别的地方的宅基地,一旦被查实,也无法拥有所有权,因为政策时农户拥有宅基地一户一宅。

第4种,在正式申请宅基地建房时,没有被登记在册的家庭成员,批下来后他们不具有房屋所有权。

第5种,已经将户口从农村本家迁往外地的人,因为他们已经不是本村的村民,所以家里的宅基地住宅没有他们的份。

第6种,因得到政府拆迁,或者原来居住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并且已经依法同一安置补偿的情况,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也不在农户手上了。

第7种,本村集体以外的成员(如城镇人口)之前签订合同购买了本村的宅基地进行建房,那么在本村土地进行确权时,该合同被视作无效,他们没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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