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足额缴纳,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社保征管问题,再来重磅一击!
社保不足额缴纳,似乎是很多企业的潜规则,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社保征管问题,再来重磅一击! 上海社保局前段时间公布了50家单位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对其违法行为被公开告示,老板和纳税人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一并公布! 不仅处罚你,还要曝光你!力度很大,很多企业会计都疾呼:最严征管时代真的来了! 社保局喊你们:应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部分名单
1.社保严管时代来袭,您准备好了吗? 今年的国地税改革方案中,将社保征收权移交税务。 为降低征纳成本,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征管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有网友直呼,终于等到这一刻,社保划到税务征收!税务的征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强的,以后税务征收社保不是代收,属于本职了。这一变革,会给那些不给员工上社保、不全额上社保的企业致命一击! 甚至有网友也感慨,一定要统一严格社保征收,要不全额缴纳的企业会丧失竞争力的! 2.社保严管是一个趋势,更是大势! 目前的社保其实在2010年已经明确立法的,2011年7月就已经实施了。而且社保法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缴纳社保不难,难就难在足额。各种企业因为各种原因,但是这些原因主要都是不想缴纳多掏钱的原因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的社保。 其实这样的操作就是违法,没有足额。 3.社保费到底高不高?严格征管才能保证公平 目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这一部分是员工实际工资的19%,这一块到底高不高?当然了,企业有企业的难处,国家有国家的难处。从目前的养老金的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而言,短期内大幅度下调税率的可能性非常小。此时严格征管才是最公平的竞争方式,一定不能是这个地方或者企业可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另一个地方或者企业必须足额缴纳,这样的话,这样的企业怎么一起竞争? 4.足额缴纳社保倒逼企业创新! 上市公司、高新企业等这些中国的未来,你们足额缴纳了吗?一家企业连社保都不能按时足额缴纳了,可以想象这个的利润是多么的差了。当企业到这样的时候,是否要考虑产品创新,创造出更高附加值的代替旧产品,或者说考虑企业的转型升级!是否能留得住你们那些科学家、IT大咖们? 5.异地缴纳社保或将不能税前扣除! 很多企业存在这样的情况:员工在a公司上班,但是社保因为各种原因在b公司缴纳,但是在a公司做个税的时候直接将b公司代缴的社保个税前给扣除,企业所得税前也进行了扣除。 之前社保费这一块不属于税务征收范畴,而且数据主要在社保中心那边。税务统一征收以后,税务就可以直接调取员工的社保和个税工资信息,这一漏洞就不复存在,企业所得税也是同理,让别的企业代缴社保本身就是违法,违法的成本怎么可能税前扣除呢? 6.试用期不上社保的童话该结束了! 现在社保管控严格了,仍然有些人铤而走险,通过在劳动合同上做手脚规避企业缴纳社保责任。这个在很多私企里面很普遍,写的招全职,其实就是招个试用期,3个月后走人,这样他们先前保证的说转正后补交试用期的社保就不用交了,好多私企更是签6个月试用期,合同3年,结果到6个月就开掉,这样就不用交社保。 根据社保法规定,30日内就要缴纳社保,这个擦边球如果被告了,直接面临补偿甚至罚款。 7.和员工签订自愿不缴纳社保证明就是白纸一张! 经常有企业问,反正我们让员工签了不缴纳社保证明了,查到我们也没事。 大错特错!这里不去展开了,那个证明是一个合同行为,但是不代表你们可以不给他缴纳社保的权利。 就问你一个问题:我们跟员工签订了一个不交个税协议,你说有效吗?税务查到你,你说我跟员工签订协议了啊。税务说,哪来的回哪,少给我扯些没用的! 8.不交社保以后法人只能步行出差了! 目前发改财金〔2018〕385号对于企业失信行为进行了规范,明确了! 社会保险领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严重失信行为责任人,坐飞机和高铁也将受限!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备缴纳能力但拒不缴纳的; 这些违规行为,尤其是不交社保的,以后丧失了信用,可能难以立足了!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务处理,不要犯错吆! 问题: 某商贸企业2017年5月计提职工工资总额30000元,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8400,其中,企业应承担6000元,职工应承担2400元。企业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错误处理方法一:企业按照实发工资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该商贸企业工资表如下: 企业财务人员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276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7600元 2、计提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84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8400元 问题分析:上述会计处理方式造成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没有计入职工工资总额,使得作为计提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的工资基数减少了,对企业不利。 ★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30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0000元 2、计提公司承担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6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000元 3、缴纳社会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000元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400元 贷:银行存款 8400元 4、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7600元 贷:银行存款 27600元 错误处理方法二:企业全额承担社会保险费 某些企业在与职工协商工资时,会全额承担职工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即双方约定的工资为实发净工资。企业做工资表如下: 企业财务人员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30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0000元 2、缴纳社保,企业承担全部社保费用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84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8400元 问题分析: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工资基数不是实发工资,而是扣除社保和个税前的应发工资。该公司需要换算出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重新计提社保费用。 ★正确的处理方法如下: 假设该公司所在地个人应缴纳的社保比例为8%,企业应缴纳的社保比例为20%,则换算计费基数后重新列工资表如下(换算办法:社保缴费基数=(实发工资+扣减的个税)÷92%): 我们关注到,这种情况下,企业计算社会保险的基数不是30000元,而应该是32608.70元(=30000÷92%),个人应承担的社保不再是2400元,而是2608.70(=32608.70×8%),同样,其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保险也不再是6000元,而应该是6521.74元(=32608.70×20%)。 企业财务人员应做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 职工工资 32608.7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32608.70元 2、计提公司承担的社会保险 借:管理费用 社会保险 6521.74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521.74元 3、缴纳社会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 6521.74元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2608.70元 贷:银行存款 9130.44元 4、发放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30000元 贷:银行存款 30000元 结语: 企业财务人员务必要弄清社会保险的计费基数,分清企业应负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和职工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部分的不同性质,避免出现错误的账务处理,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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