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最新最全福鼎城区各小学一年级招生须知!家长们转需咯!

 fjfdyyj 2018-06-04

暑假快来啦,那意味着福鼎城区各小学也开始招生啦。近日,许多小学已经紧锣密鼓地将自己学校2017年新生招生方案发布出来,各位家长们心仪哪个学校呢?来,小编给大家整合了福鼎城区各小学的招生方案,供各位家长参考哦~

01

招生原则

遵循“招生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条件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报名时间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的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与“电脑随机摇号”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与片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02

招生对象

2017年秋季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该招生片区户籍和符合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03

招生片区

实验小学:

展开剩余97%

1.中山中路:双号 36—238 号(旧) 、 双号 610—376 号(新)

中山中路:单号 43---317 号(旧)、 单号 589---269 号(新)

2.十字巷、王厝巷、谢厝巷、文昌阁、育贤巷。

3.古城北路单号:1—75 号(旧)、 双号:24----146 号(新)

4.古城东路、河墘路、前店

5.政府路双号 2---20 号(旧)、市府路单号 85----161 号(新)

6.江滨中路(连号)80---150 号(旧) 1---148 号(新)

7.古城西路、古城西路 1---9 巷

8.溪西桥单、双号:2---148 号 溪西桥 1---4 巷(旧)

溪西桥单、双号:2---200 号 溪西桥 1---4 巷(新)

9.古城南路双号:132---182 号(旧) 、古城南路单号:61---1 号(新)

10. 剧场南、北巷、西门仔、凤架山、观音亭、市场巷、龙川路、

龙溪南路、龙津路、凤鸣路单号(桐城明珠以南)

桐南小学:

1. 中山中路 单号:1—41号 双号:2—34号(旧)

中山中路 单号:639—591号 双号:666—620号(新)

2. 中山南路(巷)

3. 政府路单号:1—39号(旧) 政府路双号:62—158号(新)

4. 古城南路双号:2—130号; 古城南路单号:217—63号

5. 南大路(兴业银行至旧车站)及南大巷

6. 江滨中路1—79号(旧);江滨中路150—236号(新)

7. 玉池里、玉亭路、施厝巷、路边亭、大兴巷(路)、宛亭路、阮洋陈(路)、锦宁路

8. 凉坪下1—41号

桐北小学:

1.中山中路 单号:319—591号双号:240—596号(旧);

中山支路 单号:267—1号 双号:374—2号(新)。

2.西园路、溪江巷、园觉寺、西园东路、凤鸣路双号。

3.古城北路双号及古城北路:1—3巷(旧);古城北路单号及古城北路1—3巷(旧);鼎楼下以北(新)。

4.七星墩、坝仔巷、新发巷、仓楼里、小西湾、马槽巷、饶鼎丰。

5.福全山、辽岱、西门属桐山街道办事处的户籍。

6.中山支路(原中山北路)属小路社区管辖的户籍;华鑫锦绣苑。

7.镇西村、岭头村、桥头村、菇岭村、岔门村户籍适龄儿童。

龙山小学:

1.龙山北路及龙山小区。2.龙山中路至下龙山小区、龙山支路。3.洋垱小区、洋中小区、石湖小区。4.龙山南路。

流美小学:

⒈行政村招生片区:桐城街道办事处所辖江边村、三门里村、八尺门村、塔下村、沙龙村、外墩村(董江村、资国村原则上归实验小学潮音岛分校)。

⒉城区招生片区:太姥大道、海通路、海晖路、海丰路、海兴路、海旺路、海发路、海春路、海口路、富春路及以上周边小区、富阳路以北(单号)、边贸商城周边(不含锦宁路)。

04

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700人。

桐北小学: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600人(先确保本校区的8个班招满,如有余额按招生批次采用电脑随机摇号,再进行电大4个班的电脑随机摇号,待城北校区建成后,这4个班学生到城北校区就读)。

龙山小学: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4个班,每班50人,计200人。

流美小学: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计400人。

山前小学:

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00人。

05

招生办法

实实

严格实行分类招生的办法,按照类别先后顺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在前一类别学额未满的基础上安排后一类学龄儿童入学。

第一类招生对象

本片区内适龄儿童。

户籍关系在实验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确认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前,之后迁入的视同片区外适龄儿童,需参加电脑摇号)。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页、学童父母所在页)。

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持上述材料,6月20日-7月2日到学校副校长室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二类招生对象

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儿童。

在接收第一类招生对象(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后,若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经审核后可不参加电脑摇号,先行安排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提供由本单位盖章、福鼎市支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或证明原件,官兵证、结婚证、学童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军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绿卡、企业主营业执照、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企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的适龄子女。

提供侨联或台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学童与父母、监护人关系的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学童父母护照、监护人户口簿、学童居住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监护人和学童须居住在福鼎城区三个办事处(即监护人户籍关系在城区或能证明其在城区工作、居住的相关证件)。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

提供由宁德核电公司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上半年的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提供由市委人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1-6月份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高层次人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6.烈士适龄子女。

提供民政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若户口簿里已注销烈士户口的,须提供能确认学童与烈士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

7.实验小学正式教职员工适龄子女。

提供实验小学盖章、教育局初教股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本类人员于6月20日-7月2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副校长室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三类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

在接收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后,若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经审核后,按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地址、持有人姓名等信息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门牌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地址、持有人姓名等信息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水、电缴交正式发票原件,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民间契约、门牌证、户口簿、水电费发票等证件的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

本类人员于6月20日-7月5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副校长室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或参加电脑摇号。

第四类招生对象

必须参加电脑摇号的非本片区适龄儿童。

在前三类人员登记入学后,若还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可予以登记,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电脑随机摇号。

1.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绿卡、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企业工资花名册(高管所在页)、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在本片区内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的子女。

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1-5月份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学童与单位干部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在本片区内经营实体店的业主子女。

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工商局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核发的免税核定书)、店面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业主所在页,学童与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在本片区内长期租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租赁协议、房东诚信承诺书、房东近半年(2017年1月-6月)水电费发票原件,房东房产证、门牌证、学童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原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原件(需村、居书记签字)、租住地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学童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学童父母所在页;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水电费发票等证件的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一处房产出租多户的,需经核实后,方可参加电脑摇号。

5.户籍关系于2017年6月30日以后转入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页、学童父母所在页。

本类人员于2017年7月6日-7月1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公示。若公示后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以直接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则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方法录取;电脑摇号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初定于8月12日上午9点在实验小学东校区进行现场电脑摇号。

第一类招生对象

片区内适龄儿童。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送审材料:A、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B、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28日前持户口本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二类招生对象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本校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注: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和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28日前持户口本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三类招生对象

(28日前到学校启智楼六层教导处进行摸底登记)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送审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新生父母持有,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摸底登记时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送审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新生父母持有,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3)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摸底登记时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土地买卖契约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送审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需新生父母持有,提供社区证明(村、社区书记或主任签字)、土地买卖契约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摸底登记时领取)并扫描登记表上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

第四类招生对象

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登记报名参加电脑摇号。

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7月5日后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等材料】。

第五类招生对象

(前提:前四类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外来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

送审材料: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1);③租住地社区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电话号码);④桐北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7月5日后到学校北校区警务室领取)。

第一类招生对象

本片区内适龄儿童。

1. 户籍关系在桐南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确认时间在2017年6月30日前,之后迁入的视同片区外须参加电脑摇号)。

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1)父母或父母一方及子女户籍在招生片区内,且实际居住本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学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并在本片区实际居住的。

3. 提供户口簿、土地证、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双证,须提供原始地契原件和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公安部门提供相关证明)于6月26日—6月29日到学校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二类招生对象

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

在接收第一类招生对象入学后,若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人员经审核后可不参加电脑摇号,先行安排报名入学:

1. 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提供由本单位盖章,福鼎市支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或证明原件,官兵证、结婚证、学童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企业主营业执照,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 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

由侨联、台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学童与父母、监护人关系的公安机关证明原件,学童父母护照、监护人户口簿、学童居住证或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监护人和学童需居住在福鼎城区三个办事处(即监护人户籍关系在城区或能证明其在城区工作、居住的相关证件。)

4. 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

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上半年的社保单据、高管(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提供由市委人才办盖章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上半年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6. 烈士适龄子女

提供民政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 福鼎市桐南小学正式教职工适龄子女

提供福鼎市桐南小学盖章、教育局初教股确认的申请报告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 本类人员于6月26日—6月29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

第三类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户主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中一方,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

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户主、学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户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提供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水、电缴交正式发票原件,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须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补充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房产房主、儿童及父母所在页,房产房主和学童须在同一本户口簿中。

本类人员于7月3日—7月5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导处登记,经过审核并公示后,无异议者可入学或参加电脑摇号。

第四类招生对象

必须参加电脑摇号的非本片区适龄儿童

在前三类学童登记入学后,若还未满市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以下学童可予以登记,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参加电脑摇号。

1. 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

提供由所在企业盖章、经信局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原件,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或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的完税证明和社保单据、高管(或高专人员)2016年全年和2017年上半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企业工资花名册(高管所在页)、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童与高管(或高专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2. 在本片区内工作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的子女

提供工作调动介绍信、在职工作人员信息卡片、2017年1月至5月份工资花名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原件需法人代表签字。其中学童与单位干部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3. 在本片区内经营实体店的业主子女

提供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工商局证明、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核发的免税核定书)、店面租赁合同、房东房产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社区证明(需社区书记签字)。学童与业主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相关证明。

4. 在片区内长期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提供租赁协议、房东诚信承诺书、房东2017上半年水电费发票原件、房东房产证、门牌证(以上证件持有人姓名需一致,不一致者,由社区补充证明,需书记社区书记签字)、学童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人员原户籍地村(居)委会证明原件(需村、居书记签字)、租住地社区证明原件(需社区书记签字)。

5. 户籍关系于2017年6月30日以后转入本片区的适龄儿童

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含首页、学童页、学童父母所在页。

本类人员于2017年7月6日—7月10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学校申请登记,经审核后公示。若公示后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以直接录取。若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采用电脑摇号的方法录取;电脑摇号未录取的,由教育局统一调剂。

第一类招生对象

片区内适龄儿童持居民户口簿直接报名入学。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

需提供的材料: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本片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与学龄儿童的父(母)子关系证明。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

需提供的材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本片区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与学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关系证明。

第二类招生对象

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直接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龙山小学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登记。

8.在龙山小学附属幼儿园毕业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安排登记入学。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第四类招生对象

在学校招完第一、二三类学龄儿童后,还有学位空余,不属于以上三类的适龄儿童,可持监护人及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租住地社区证明,需社区主任签字)在规定时间内到校申请登记,招满为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类对象(含片区内已摸底登记对象)申请入学我校,实行分类招生,必须持居民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各类对象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下列规定时间到校填写《福鼎市流美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登记表》。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类招生对象

户籍在片区内适龄儿童,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2017年6月25日—7月2日到校直接申请报名入学。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作为片区内学生安排入学:

1.与父母或父母一方户籍在招生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6月30日前)(父子或母子关系证明)。

2.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适龄儿童随父母或父母一方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在本片区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证明)。

第二类招生对象

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17年6月25日—7月2日到学校直接申请报名入学:

1.驻鼎部队现役军人适龄子女(由市支前办确认,需提供本单位证明、官兵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我市绿卡企业企业主适龄子女(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3.港、澳、台胞及华侨归国定居人员适龄子女(由侨联、台办确认,需提供侨联、台办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本人护照原件复印件、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4.宁德核电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需提供由宁德核电盖章、市政府指挥部确认盖章的申请报告,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企业2017年社保单据、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5.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由市委人才办确认,需提供高层次人才证书、文件、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6.烈士适龄子女(需提供烈士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直接向学校申报)。

7.本校正式教职员工的适龄子女可直接登记报名(由学校统一造册上报市教育局初教股审核确认)。

8.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人员。

第三类招生对象

实际居住在本片区但未办理户籍迁入手续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前)按以下1—3类次序予以优先安排登记入学,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可予以直接申请登记报名;若申请人总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余额的,则采取公开摇号方法录取(到校申请时间:2017年7月3日—7月5日)。

1.持有本片区居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随迁适龄子女。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能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缴交发票的购(建)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但能提供社区证明及近一年水、电缴交发票的自建房户或购房户随迁适龄子女。

第四类招生对象

我市绿卡企业引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适龄子女,其家长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由经贸局确认,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的申请报告、企业主营业执照、高管任命书和任命文件、高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户口簿等材料),于2017年7月6日—7月10日到学申请登记参加电脑摇号。

类招生对象

户籍不在本招生片区但实际暂(居)住在本片区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我校,其父母可持在本片区居住的暂(居)住证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房屋租赁协议书及房东诚信承诺书;②房东房产证、门牌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③租住地社区证明)在2017年7月6日—7月10日内到校申请登记参加电脑摇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