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网络 / 辑 | 幽幽 / 图 | 网络 南通市区主要小学一年级新生 招生公告都在这里了! 各个学校的要求大致相同 但一些细节稍有不同 幼升小的家长不可大意呀! 通师一附(本部)招生通告 ![]()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办法(试行)》,《2017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通师一附本部2017年一年级招生的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通师一附本部施教区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施教区范围 长江岸以东——沿河路及延伸段接城山路接红星路接通启路以南——园林路以西——啬园路西接长江南路以北 三、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 网址: 时间:7月4日—12日 注意事项: (1) 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 打印《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带好登记表及相关真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16日现场申报预约。 2、现场确认: 地点:通师一附本部 时间: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周日至周一)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四、现场确认需带证件 1、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2、学校施教区内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含契税发票),拆迁协议(需加盖所在街道公章、提供拆迁评估报告)等有效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原件 4、适龄儿童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为依据。 (2)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如果父母双方仅一人与入学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 (3)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4)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5)父母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监护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房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6)拆迁户、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按加盖所在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包括评估报告)按原址安排入学。 (7)提供的证件需能证明入学儿童与有效产权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核实、核查。 (8)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9)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10)各法定监护人需保证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均需留存。 附: (1) 新生凭入学通知书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到校报到注册。 (2)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0902201 特此公告 通师一附本部招生通告 通师一附代招区域招生通告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办法(试行)》,《2017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通师一附代招区域2017年一年级招生的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地点 陆洪闸小学 本学年,新区学校正在建设之中,施教区没有划定,因通师一附附近生源太多,学校无法容纳,通师一附待招区域适龄儿童由通师一附暂借陆洪闸小学招生,过渡办学一年,2018年9月1日进入新学校学习。 二、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通师一附待招区域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通师一附代招区域:世纪大道以南——通富路接开发区界以西——啬园路以北——园林路以东 四、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 网址: 时间:7月4日—12日 注意事项 (1)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打印《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带好登记表及相关真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16日现场申报预约。 2、现场确认: 地点:陆洪闸小学 时间: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周日至周一)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五、现场确认需带证件 1、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2、学校施教区内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含契税发票),拆迁协议(需加盖所在街道公章、提供拆迁评估报告)等有效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原件 4、适龄儿童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为依据。 (2)父母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监护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房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3)拆迁户、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按加盖所在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包括评估报告)按原址安排入学。 (4)提供的证件需能证明入学儿童与有效产权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核实、核查。 (5)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6)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7)各法定监护人需保证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均需留存。 附: (1) 新生凭入学通知书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到过渡办学点(陆洪闸小学)报到注册。 (2)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0902201 特此公告 通师一附 通师一附朝晖校区招生通告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办法(试行)》,《2017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通师一附本部2017年一年级招生的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朝晖校区施教区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朝晖校区施教区范围 1、朝晖校区:跃龙南路以东——虹桥路以南——城山路以西——沿河路以北 2、待招区域:姚港路以东——虹桥路以南——跃龙南路以西——沿河路及延伸以北 三、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 网址: 时间:7月4日—12日 注意事项 (1) 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相关信息的填写要求,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规范。 (2) 打印《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并确认签字,在规定的时段内(详见《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带好登记表及相关真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如家长不具备网上申报或打印条件,可于7月16日现场申报预约。 2、现场确认: 地点:通师一附朝晖校区 时间: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周日至周一)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四、现场确认需带证件 1、新生入学申请登记表 2、学校施教区内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含契税发票),拆迁协议(需加盖所在街道公章、提供拆迁评估报告)等有效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适龄儿童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原件 4、适龄儿童户籍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注: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为依据。 (2)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如果父母双方仅一人与入学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 (3)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4)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5)父母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监护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房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6)拆迁户、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按加盖所在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包括评估报告)按原址安排入学。 (7)提供的证件需能证明入学儿童与有效产权证持有人之间的关系核实、核查。 (8)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9)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10)各法定监护人需保证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所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均需留存。 附: (1) 新生凭入学通知书于2017年8月30日上午8:30到校报到注册。 (2)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80902201 特此公告 通师一附朝晖校区招生通告 通师二附招生通告 根据崇川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度招生工作的相关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周日至周一)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二、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校施教区内的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1)北濠桥路以东——北濠河以南——东濠河以西——人民中路以北区域;西濠河以东——人民中路以南——东濠河以西——濠南路以北区域;西濠河以东——濠南路以南——城山路以西——青年中路以北区域。 (2)【仅2017年,东濠河以东——人民路以南——工农路以西——濠南路以北——平安路以东——东大街以北围合区域(含望江楼新村、小区全部),也可到我校报名入学。】 四、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2)如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监护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名下无其他住房的证明。(包括:①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在崇川及港闸两区的无房证明。②开发区出具的无房证明。) (3)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4)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五、报名方法 家长携带以下材料在招生时间内到校报名登记,办理入学手续: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3)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原件均需另附复印件一套) 招生咨询电话:0513-85796018 城中小学招生通告 我校2017年一年级新生报名定于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进行,有关公告如下: 1、招收对象: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招收范围 东濠河、城山河以东——人民中路以南——工农路以西——青年中路以北。【仅2017年,东濠河以东——人民路以南——工农路以西——濠南路以北——平安路以东——东大街以北围合区域(含望江楼新村、小区全部)的适龄儿童也可以到通师二附入学(见下图灰色区域范围)】 3、报名条件: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2)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4、需带材料: ①. 户口本 ②. 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契税发票或购房发票。 ③. 出生证 ④. 幼儿素质发展报告书 ⑤. 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幼儿素质报告书、有效健康卡不需要复印件 5、招生时间 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6、咨询电话:85512096 请家长带领孩子在规定时间内到本校报名。 实验小学(南校区)招生通告 根据《2017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精神,我校定于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进行一年级新生报名。凡本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带领,并携带有效证件来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要求如下: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的适龄儿童。 2、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有: 户口本 本校施教区内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3、招生时间 2017年7月16日至7月17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4、施教区范围 西濠河以东——濠北路以南——北濠桥路以西——人民路以北 北濠桥路东——钟秀路以南——濠东路以西——北濠河以北 5、入学具体要求: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如果父母双方仅一人与入学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需提供结婚证)。 (2)如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监护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名下无其他住房的证明。(包括:①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在崇川及港闸两区的无房证明。②开发区出具的无房证明。) (3)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4)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6、报名地点:实验小学南校区世纪楼 7、咨询电话:18151322001 南通市实验小学 郭里园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崇川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办法》《2017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我校的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定于7月16日至17日进行。本次招生对象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1、有入学合法固定住所的本施教区适龄儿童。 请实际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入学儿童家长持以下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拆迁协议); (3)有效健康卡(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原件; (4)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除健康卡外需另附复印件一套) 2、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的实际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的外来适龄入学儿童,家长持以下材料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并登记,学校将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按序适量接纳,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1) 适龄儿童户口本; (2) 监护人居住证(2017年1月1日前领取) (3) 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4) 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含2017年1月至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 (5)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6) 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以上材料需另附复印件一套) 学校在7月24日发布一年级招生录取名单。 联系电话:85519559 15162771007 通师三附招生公告 根据崇川区教体局2017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城中小学教育集团通师三附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进行,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区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2017年7月16日——2017年7月17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三、招生范围: 工农路以东——法轮寺河以南——五一路接学田南路(原教育路)接通京大道以西——青年中路以北。 四、招生方法: (一)、本地适龄儿童 报名时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住宅独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领取入学通知书。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且居住证地址为我校施教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到学校进行登记: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7年1月1日前领取)。 3、监护人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4、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含2017年1月至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 5、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说明:根据崇川区教体局要求,报名时相关材料复印件留校存档不退还;原件暂留学校,待上级部门复查后退还。 凡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一律由家长陪同,并携有关原件、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五、招生地点: 通师三附东校区(千禧园南首) 六、咨询电话: 0513-80207628 0513-85210589 0513-83564467 城中小学教育集团通师三附 2017年7月1日 八一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2017年崇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现将南通市八一小学新生报名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实际居住地在本校学区(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二、学区范围 区教体局划分的我校施教区(学区)范围:通富路接世纪大道接世伦路接青年中路接星城路以东——通甲河以南——通州界以西——开发区界以北。 三、资料要求 (一)本地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公告时间报名。报名时持: 1、户口簿。 2、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 3、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并附复印件一套,原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退还。 4、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由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按公告时间报名。报名时持: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7年1月1日前领取)。 3、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4、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含2017年1月至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 5、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 6、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监护人必须同时交验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幼儿园素质报告书。 四、招生时间 2017年7月16日、17日接受现场报名。 五、招生咨询电话:55089391 监督电话:85276999 南通市八一小学 2017年6月23日 崇川学校(小学部)招生通告 根据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1.招生时间: 2017年7月16日—17日(周日、周一)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2.招生对象: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实际居住在我区的适龄儿童。 3.施教区范围:海港河以东——运河以南——东快速干道以西——通甲河以北。 4.代招区域:东快速干道以东——运河以南——观音山和通州交界处以西——通甲河以北。 5.报名方法:本施教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需携带入学儿童和以下材料到校报名: (1) 户口簿。 (2) 法定监护人产权证、购房契税发票(或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一年内有效)。 (3) 如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监护人(父母双方)均需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名下无其他住房的证明(含崇川区、港闸区和开发区)。 (4)父母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健康卡(预防接种证)。 (以上原件均需另附复印件一套。) 6.具体说明: (1)实行户证一致入学制度。即入学适龄儿童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并与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一致。 (2)实行学段管理制度。即学段内(小学6年),学校对施教区内同一住房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家庭除外)。 (3)实行获证时限制度。入学儿童法定监护人住宅房屋产权证(公租房屋使用证)取得、户口迁入时间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以前。 (4)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5)入学户口及住址在审核确认后要求调整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 1、凡是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将确保入学,无需提前排队。 2、如16日、17日有家长不方便,学校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为家长提供好服务。 3、报名以后,原件与复印件将留存学校,供上级部门核查。请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13-55016677 特此通告。 南通崇川学校(小学部) 2017年6月30日 小海小学招生公告 为了做好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区社会事业局招生工作统一部署,我校决定对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进行招生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新生为2011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范围:以小海街道行政区域为准(八号滩除外) 3、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安排: 7月9、10日两天, 具体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00—15:30),必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带领适龄儿童同时来校。 (二)报名方式: 1.家长带孩子在门卫处拿号,按号码先后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食堂底楼 3、所需材料 (一)本地适龄儿童 (1)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本人页的复印件),若户口簿显示不在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打针记录页,姓名需与户口本上一致,若不同请提前到卫生院更正); (4) 幼儿素质报告手册原件。 (二)外来适龄儿童 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相关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本人页的复印件); (2)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计算至报名之日); (5)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打针记录页,姓名需与户口本上一致,若不同请提前到卫生院更正); (6)幼儿素质报告手册原件。 5、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 由于本校现3-5年级各班学生均已超额,原则上不安排插班生。1-2年级尚有部分空余学位,按照“先购房、后暂住”的原则。转学提供材料除参照新生入学要求外,另需提供学生学籍卡(含G或L开头的全国学籍号)。 6、招生补充说明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或常住地就读: 1. 监护人中有现役军人(含武警); 2. 监护人中有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员; 3. 单亲、离异、户口两地家庭、孤儿等。 (二)关于合法固定处所的确认依据: 1. 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 2. 城区建设所致房屋拆迁者,入学安排按照:(1)拆迁户,原则上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2)临时性过渡住所,不作为安排入学依据。 3. 期房(尚未领取产权证)凭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统筹安排入学。 4. 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分配。 5. 父母确无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须提供经房屋管理部门查核后确认父母无住房的证明和长期实际居住地社区户籍警签名的派出所证明。 7、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家长务必带孩子一起来校。 (二)户口簿、房产证将由有关部门专门验证,请确保原件真实性。凡用假户口,假家房产信息者,一经查实,其对已入学子女作清理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文亮小学招生公告 启秀小学招生公告 虹桥二小招生公告 开发区实验小学招生公告 根据《南通开发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安排,现就我集团2017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报名、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登记对象 201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符合本集团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1、本地适龄儿童 报名时携带子女,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或孩子本人在本集团施教区内独立产权住宅房产证、幼儿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书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第一阶段网上登记生成的号码办理报名手续。 2、以期房作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购买期房的(尚未领取房产证), 凭区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提供的购房全款发票等原件,以及户口簿、幼儿预防接种证、幼儿素质报告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第一阶段网上登记生成的号码办理登记手续,由集团总校视各校区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报名、登记时间 1、本地适龄儿童报名时间:2017年7月9日至10日; 2、以期房作为入学依据的儿童登记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3、已在网上登记的对象,学校会在报名前发送信息,请按信息中提示的时间段到校办理;第一阶段未登记的对象,11号上午到校办理。 符合本集团报名、登记条件,逾期无故不办理的,将统筹安排入学。 三、报名、登记地点 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新河校区练真楼一楼 四、南通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施教区 通启河以南——江韵路以北——营船港河以东——长桥港以西 在集团施教区范围内,三个校区的招生范围做如下划分: 育才校区:新开路以西、星湖大道以南; 能达校区:星湖大道以北; 新河校区:星湖大道以南、新开路以东。 五、新河校区分流办法 据第一阶段网上登记情况的初步统计,在新河校区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数为800多人(不含期房的),远远超过了新河校区的承受容量。今年新河校区计划招生605人,其他的学生将向育才校区和能达校区分流。分流方法如下: 1、新河校区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自主选择校区。报名时,新河校区范围内的学生可选择新河校区入学,更鼓励选择育才校区或能达校区入学。 2、按作为入学依据的房产证和孩子获得本施教区内户口的时间积分来分流。报名后,如果新河校区的学生数仍然超过计划招生数,按积分多少选择校区。具体为:房产证、户口满一年各得2分;不满一年的,有一个月得0.1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户口、房产证累计得分相加为最后得分。得分高的优先选择校区。如选择新河校区的第605名得分相同的,由法定监护人抽签决定选择校区顺序。 3、分流中,如选择育才校区或能达校区的人数,超过了其承受容量(育才校区330人、能达校区440人),按户口、房产证获得时间积分从高到低来划分。(积分计算方法、相同排名的选择顺序,同上面第2条) 六、几点说明 1、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分配的,须出具房屋管理部门查核后的父母无房证明。 2、材料一经审核,即作为入学、就读校区的依据,不得更改。今后,除学校布局调整外,三个校区之间不得相互转学、调动。 3、报名、登记中涉及到的材料以及积分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7月8日(含7月8日)。 4、凡报名并经材料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2017年8月20日由集团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监护人到各校区传达室领取。 5、 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对其已入学子女作劝退或转学处理,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学校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6、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施教区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咨询电话: 83596559、17196321269, 咨询时间:9:00-17:00。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二0一七年六月三十日 南通市竹行小学 根据《南通开发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通开发社〔2017〕54号),我校决定于7月9日至10日对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进行招生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年度招收的新生为2011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符合在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以竹行街道行政区域为准。 三、报名时间 7月9日、10日两天, 具体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四、报名方式 家长带孩子在门卫处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拿号,按先后顺序进入指定场地报名。 五、报名地点 宏志楼底楼教室(因提交材料不同,分本地适龄儿童和外来适龄儿童两个窗口)。 六、所需材料 1.本地适龄儿童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本人页的复印件),若户口簿显示不在本施教区范围内的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接种记录页); (4)《幼儿素质报告册》原件。 2.外来适龄儿童 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或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或其父母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其务工性质提供相关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孩子本人页的复印件); (2)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4)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计算至报名之日); (5)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个人信息页和接种记录页); (6)《幼儿素质报告册》原件。 七、入学通知 家长递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经开发区房产交易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和全国学籍管理网查验合格后,由学校出具《入学通知书》。 《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8月9日、10日 《入学通知书》领取地点:门卫室 八、学生转学 在学校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按照“先购房、后暂住”的原则统筹安排转入,转学提供材料参照新生入学要求。转学工作待空余班额确定后于8月中下旬进行。 九、特别提醒 户口簿、房产证和社会养老保险将进行专门验证,请确保真实性。凡用假户口,假家房产信息者和伪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一经查实,学校将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造假者承担,学校也将保留追究其监护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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