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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男子怂恿妻子“借种生子”后闹离婚,结果……

 财政姚绍怀 2018-06-05

因自己无法生育,阜南男子怂恿妻子“借种”。如今,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闹离婚,男子又提出养育了5年的女儿非自己亲生,让妻子带孩子“净身出户”……孩子由谁抚养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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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育

怂恿妻子“借种生子”

2005年,在外出打工期间,阜南县女孩李红(化名)和男孩王明(化名)经人介绍步入婚姻殿堂。婚后,两人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小夫妻前往医院检查后发现,王明因肾阳不足,阴寒内盛等原因,导致精气清冷不育,生育的几率很渺茫。为了治病,夫妻俩前往北京、上海等多家大医院诊治,但始终没有效果。

夫妻俩年龄越来越大,膝下仍没有一儿半女,这不仅让婆家人着急不已,也让娘家人担心他们今后无子女养老。2012年,两家人多次对此事进行商议,最终婆家提出了“借种生子”的想法。

因为自己无法生育,丈夫王明点头同意并怂恿妻子“借种”。刚开始,李红是极度抗拒的,但无奈两家人轮番劝说,她在软磨硬泡下也接受了。

“借种”,该借谁的“种”?对此,婆家人认为需要找一个有王家血缘的亲戚,这样才能担起传宗接代的任务。挑来挑去,他们最终将目光聚焦在了王建(化名)身上。王建与王明是堂兄弟,他们常年一起在江苏务工。2012年,李红成功“借种”怀上了孩子,并于2013年诞下一名女孩。

闹离婚

孩子抚养权成难题

孩子出生后,王明与李红夫妻俩的关系没有更进一步,反而经常闹矛盾,一度闹到分居生活。在家庭争吵和冷暴力中,李红与王建的关系却越走越近,而这恰恰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离婚吧,你带着孩子给我净身出户!”一次争吵中,王明撂下这句话后甩门而出。

“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王明需不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权?”一时间,李红抱着孩子欲哭无泪,她开始向阜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律师说法

对此,阜南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付忠表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本应互相忠实,相互尊重。本案中李红与王明系夫妻关系,但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红与他人借种生育孩子,其存在过错。李红没有履行夫妻忠实义务,有过错在先造成夫妻感情破裂。

“民事诉讼中,李红可以举证是男方主张的‘借种生子’,从而可以要求多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徐付忠表示,一般来说,李红婚外与王建生育一女,属于非婚生子女。王明没有和李红共同抚养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女儿应有李红抚养,且不得要求王明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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