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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过户要缴纳哪些费用

 金玉满堂书馆 2018-06-06

通过法定继承的顺序有些人拿到了家人的房屋,为了让房屋尽快的成为自己私有,继承者还会去办理相应的房产过户手续,这时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么,法院判决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过户要缴纳哪些费用?律师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儿媳、女婿)继承土地、房产权属的,免征契税;按照《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此外,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的,也不是继承而是赠与。这两种情况均需要按赠与交税,契税缴纳标准为总房价的3%。

继承房产如何过户

1、公证处

首先,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最低收取200元。

2、房地产管理

办理完继承权公证之后就可以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

3、收费项目

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的时候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费用是:手续费、印花、测绘费。这过程中的收费也是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的,使用的是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法。也就是说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次计算各类档次的收费,个档次收费额累计之和就是收费的总额。

4、收费标准

  继承房产过户费中花销最大的一项就是房产价值评估,具体收费标准分了7个档次,其中估价在100万元包括100万元以下的累进计费率为千分之五;第二档101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累进计费率为千分之二点五;1001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部分的累进计费率为千分之一点五;2001万元以上到5000万元部分的累进计费率为千分之零点八;5001万元到8000万元部分是千分之零点四;8001万元以上到一亿元的部分则是按千分之零点二的累进计费率计算的;最后一亿元以上的部分的累进计费率是千分之零点一。

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些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千分之五的合同印花税。另外,如果继承人是非法定继承人的话还需缴纳房价总价百分之五的契税。

     遗嘱继承房屋过户需要公证吗?

在立遗嘱的时候对于房子继承方面都会进行处理,也是立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安排。有的朋友会问道如果没有公证在遗嘱继承房屋的时候需要公证吗?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嘱继承房屋过户需要公证吗

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可以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订立遗嘱可以采用公证、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几种形式,每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要件要求都具有法律效力。该法对代书遗嘱的要求仅是:“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例中律师的代书遗嘱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应当作为房产过户登记的依据。而且纵观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规定继承房产过户必须有经过公证的《遗嘱》才能办理。此外,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的法定业务之一就是接受非诉讼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遗嘱的代书及见证是重要的内容之一。如果律师遗嘱代书及见证的法律效力不被承认,法律的规定就没有意义了。因此,房产局的说法没有道理。

当然,房产局也有他们看似合理的说法。1991年8月31日我国司法部和建设部共同下发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规定:“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继承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

但从法律效力层次上说,该通知并非法律、法规或规章,只能算作内部文件,效力极低。假如房产局据此“不予过户登记”,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能依据该通知判决“不予过户登记”的合法性。况且该文件也仅是“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只是规定“应当办理公证”,而非如涉外房产转移时“必须办理公证”,该通知并没有、也不可能否定其他(包括代书遗嘱在内)遗嘱形式的效力。

本文详细介绍了遗嘱继承房屋过户需要公证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实际继承遗嘱中,应该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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