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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提出的“格物致知”是什么意思?

 又明 2018-06-12

“格物致知”四字出自《礼记·大学》,内称:“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当时的主流思想,认同朱熹:天下万物,要致知,必须格物。格物是致知的前提和基础。后来,王阳明提出不同见解。

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和军事家,陆王心学之集大成者,精通儒家、道家、佛家。他出身于浙江余姚一个显赫的家庭,天生有特殊的气质。他的母亲怀孕超过十个月才分娩,在他诞生之前,他的祖母梦见天神衣绯玉,云中鼓吹,抱一赤子,从天而降。出生后,5岁仍不会说话,但已默记祖父所读过的书。有一高僧过其家,摸着他的头说“好个孩儿,可惜道破。”

王阳明像


祖父根据《论语·卫灵公》所云“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为他改名为“守仁”,随后他就开口说话了。

12岁时,王守仁正式就读师塾。13岁,母亲郑氏去世,幼年失恃,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挫折。但他志存高远,心思不同常人。一次与塾师先生讨论何为天下最要紧之事,他就认为“科举并非第一等要紧事”,天下最要紧的是读书做一个圣贤的人。18岁时,与夫人诸氏返回余姚,船过广信,王守仁拜谒娄谅。娄谅向他讲授“格物致知”之学,王守仁甚喜。之后他遍读朱熹的著作,思考宋儒所谓“物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具至理”的学说。为了实践朱熹的“格物致知”,有一次他下决心穷竹之理,“格”了三天三夜的竹子,什么都没有发现,人却因此病倒。从此,王守仁对“格物”学说产生了极大的怀疑,这就是中国哲学史上著名的“守仁格竹”。后来,王阳明被贬谪贵州龙场任驿丞,此时他人到中年,又经宦海沉浮,忽然顿悟:“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指出程朱所谓“格物”已经走上了歪路,因为事理无穷无尽,格之则未免烦累。王阳明认为,“理”就是良知,良知人人都有,却要从自己内心中去求,而不是一味假求外物。

当然,王阳明也不是完全反对“格物致知”,他只是强调,“致知”一定要“行”,要“知行合一”,不行则不能算真知。至此,“格物致知”这段公案才算是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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