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高频考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高频考点】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一)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1.不涉及补价的情况 (1)若给出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换入资产成本=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提示】该种情形换入资产入账价值与补价无关。 (2)若未给出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 2.涉及补价的情况 (1)支付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支付的补价 (2)收到补价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资产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支付的应计入换入资产成本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 (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的会计处理 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2)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将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三)相关税费的处理 1.与换出资产有关的相关税费与出售资产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换出固定资产支付的清理费用计入营业外收支,换出应税消费品应交的消费税计入税金及附加等。 2.与换入资产有关的相关税费与购入资产相关税费的会计处理相同,如换入资产的运杂费和保险费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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