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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举那些事

 老刘tdrhg 2018-06-15

教育科举那些事

古代教育及取士制度不断发展,变化很大。


上古学校,夏叫校,殷叫庠,周叫序,国学为国子学、太学。西周诸侯设立的学校叫泮,各地夫子庙前有泮池,考中秀才须参拜孔子,故又称入泮。明清私家学校为蒙馆、私塾和书院,地方学校为县学、府学、贡院,最高学府为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讲、助教等。明清时,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


在取士制度发展上,夏、商、周时期,实行世卿世禄制,选官以“亲贵合一”为原则,官位世袭,君主不能任意罢免。


西汉时,出现察举与征辟制。所谓察举,是由地方官员向中央政府举荐人才,察举的名目主要是孝廉和秀才;所谓征辟,是皇帝或高级官员直接征聘有名望的人担任职务。


三国时,曹丕设立了九品中正制,由中央派员至各州郡担任中正,负责考察士人。考察所得分成九个等级加以品评,申报中央供选拔官员参考。


隋朝时,科举制度得以兴起。隋炀帝时分两科,一称明经,一称进士。明经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墨义。进士科的考试主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题目创作诗、赋,有时也会加入帖经。


到唐朝,科举制进一步发展。唐高宗以后,进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明经,成为科举中唯一的重要科目。武则天开始,又设立了武举考试,用以挑选武官。宋代以后只设进士科,王安石执政时,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把帖经、墨义和诗赋等考试都取消了,改为以经义(解释经书)、论(对时局的评论)和策(提出解决时弊的办法)作为考试内容。明清两朝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即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八股,叫八股文。


至明清时,科举考试形成了一套完备而严密的制度。先有院试,各地童生参试,三年两次,考取者为秀才,又称生员。然后是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殿试。乡试三年一次,在八月举行,称“秋闱”,合格者称“举人”,已具备做官的资格,第一名为解元。会试在乡试次年三月举行,取中者称“贡士”,第一名会元。会试后举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其中第一甲前三名分别称“状元”“榜眼”“探花”。进士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


来源 | 《语文报·高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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