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下定决心要购买保险的时候,我们会通过各种渠道去了解,比如找保险代理人,比如在网络上搜索,比如咨询身边的亲戚朋友... 当我们咨询代理人时
面对王婆卖瓜式的销售,众多的纷杂的产品,我们可能无所适从,可能掉进代理人的坑,只关心公司而不注重产品实质保障。 为此,推出系列文,跟大家分享挑选重疾险、意外险、医疗险、寿险的方法。 本文分享重疾险的挑选,并围绕以下内容展开 重疾险的起源 重疾险的定义 重疾险的作用 重疾险的挑选 重疾险的缺陷 重疾险的八卦 一、重疾险的起源 世界第一款重疾险一名医生提出的:南非一位名为伯纳德医生为一位妇女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手术很成功,可是没多久妇女却病情恶化去世了,因为妇女有两个孩子,她要挣钱养活他们。医生很悲伤说了一句有名的话,这句话就是重疾发明的理论基础:医生只能拯救一个人的生理生命,却不能拯救一个家庭的经济生命。所以1983年,医生和南非的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世界上第一张重疾险保单。 二、重疾险的定义 重大疾病: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深度昏迷、瘫痪等。 重疾险: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项目,当被保险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固定给付的商业保险行为。 三、重疾险的作用 重疾险的作用:一张图,自己去思考 四、重疾险的挑选 (1)关于重疾的数量 2007年,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了重疾理赔条款的行业标准,规范了各保险公司的前25种疾病的定义。 从前理赔数据来看,癌症仍然是理赔的第一位,占到60%。加上另外5种常见疾病已经达到理赔率的80%,而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已经达到95%。 所以一份重疾的都包含了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就已经涵盖了常见高发的疾病,并不是种类越多越好,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重疾种类多的优先! 附: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 注:从业人员口中的确诊即赔付,其实不严谨,并不是所有疾病都是确诊就赔付。比如确诊良性脑囊肿,必须经过治疗才能赔付。 (2)关于轻症 ① 轻症的定义 轻症就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状(如原位癌、心脏支架),在未达到重大疾病理赔标准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给付一定保险金额,以便客户尽早治疗。 ② 轻症的背景 早期的重疾险是没有轻症的,只保障重疾。但是全国各地反复发生多起被保人发生轻症后不能得到理赔,到保险公司闹事,不断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 同时此类事件把保险都是骗人的,买的时候说什么都可以保,出了事一分钱都不赔的讯息大势传播,导致保险行业形象不利的局面。 正是这种背景下,经过行业协会内部沟通,各家保险公司讨论制定了轻症保障计划,针对现实生活中诸多已经病的很重,但还是难以达到重疾理赔条款的疾病,按照一定比例赔付。 注:图为被保人做了心脏支架(轻症)被拒赔 ③ 轻症的种类 前文已经说了行业规定的25种重疾是所有重疾险都要包含的重疾,那么轻症了呢?目前在行业来说轻症还没有统一标准,也就是各家公司的轻症由自家公司规定。 有一些公司针对一些常见高发的轻症疾病,一开始就不存在,反正不理赔,发病率再高保险公司也不怕。 那么哪些轻症是高发的呢? 某再保公司2008~2012年中国大陆重疾理赔 注意:因数据统计路径不一样,故与上图25种95%数据有偏差。 这高达98%的重疾对应的就是高发的轻症。 因此包含高发的轻症是筛选重疾险的标准。 附:市场热销产品重要的轻症种类的对比: ④ 轻症理赔的金额 轻症的理赔金额是根据重疾的保额的比例来定,目前市场轻症理赔占保额的20%到30%不等,因此轻症理赔比例越高越好,并且不占用重疾保额。 ⑤ 轻症豁免 当被保人发生轻症后,有的公司需要我们继续交费,有的就豁免后续保费了,因此我们优先选择有轻症豁免保费的公司。 ⑥ 轻症的次数 轻症的次数一般有1次,3次,5次,试想一下一个人患3次或5次轻症的概率,所以一般有两次或者三次就足够了,不需要追求数量。 (3)关于投保人豁免 当投保人(交钱的人)和被保人(合同约定保障的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候,能附加投保人发生了轻症、重症、全残、身故是否可以豁免的优先 (4)关于重疾绿通 重疾就医绿通,可以对接较好的医疗资源。一个客户得了重疾,自己去排队,去求医生,塞红包,另一个客户,得了重疾,保险公司给五百多家三甲医院选择,还给报销省内2000元,跨省5000元的路费。因此有重疾绿通的也是我们优先选择的标准。 (5)关于等待期 保险公司为了防止逆向选择,健康保障类的产品都会有个等待期。目前大陆市场重疾险的等待期有90天,180天,360天不等。当然,买重疾险并不是为了短期出险,而是有一份安心的保障,因此,等待期越短越好。 (6)关于保费多少 重疾险的保费(要交多少钱)跟费率①、性别、保额(保障的额度)、年龄有关。同等情况下,相同的保额、相同的保险责任下价格越便宜越好,也就是费率越便宜越好! 注:费率跟纯费率、营业成本有关。 注:2016年四大上市险企广告宣传费: 中国人寿21.2亿元 中国平安172.46亿元 中国太保45.63亿元 新华保险2.32亿元。 注:2016年四大上市保险公司广告费 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大家各自领会。 (7)关于身故责任 重疾险的身故责任,目前市场分为三种: ①重疾和身故为独立的保额 ②重疾和身故共用保额 ③只有重疾责任,没有身故责任。 ①类产品的重疾和身故为独立保额,被保人理赔重疾之后,不影响身故的理赔,目前在市场少之又少,虽说这一类产品保障看似比较齐全,但是费用比较高。 ②类产品从大陆保险业一直是市场主流的产品,它即没有①类产品的贵,又比③类产品保障齐全,且更受大众群体接受。 ③类产品非合同所约定的疾病身故,一般只退保费或返还现金价值,适合预算比较紧张的人群,购买这一类产品的客户要非常清楚了解产品责任,同时家里人也要认可,尽管如此,这一类产品可能在日后会出现纠纷。 身故责任也是我们规划的一部分,所以鄙人认为②类产品比较适中。 五、重疾险的缺陷 前文已经说了重疾险的赔付是达到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定义标准才能赔付,不是说病的很严重就能赔付。
这个时候,医疗险就尤为重要,几百元的医疗险能解决当年几百万的医疗费,而且不限制疾病不限制治疗手段不限制用药。 看了医疗险是不是觉得重疾险是满满的坑?并不! 重疾险有着自己独特的作用,重疾险是给付型,保额越高赔付越高,更多的是后期康复费用,收入损失费等;而医疗险属于发票报销,属于看病治疗费。两者相辅相成,并不冲突。 六、重疾险的八卦 (1)关于两年不可抗辩 人到中年,身体难免有些小问题,很多业务在销售的时候可能会跟你说,没问题没毛病,不用告知,两年之后保险公司一定要赔,如果不赔就去告保险公司。遇到这样急于销售而忽略品质,弃投保人的利益不顾的销售,可以直接转头走人,已经有不少法院案例判决被保人带病投保而败诉。 买保险本身就是有一个确定的安全感,如果投保的时候还不如实告知,还想等以后告保险公司,那这份“不保险的保险”宁可不要买。 (2)关于理赔实效 业务员在营销的时候总会说一句我们理赔很快,最快的几分钟就可以到账!理赔服务重不重要,重要!!!(现已有第三方机构代表客户,办理理赔)但是理赔的前提是要符合保险责任,不符合保险责任的,公司服务再好,公司再不能倒也不会赔! 影响一个保单理赔速度最关键的因素还是用户本身,而非保险公司,而且还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如资料是否齐全、索赔金额的大小、案件的复杂程度,但凡是标准件,无论公司大小,理赔都不会需要太长时间。 而且保险法有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在案件复杂的情况下应当在三十日之内做出核定! (3)关于保险公司 我相信,作为投保者最担心一定是若干年以后,投保的公司到底还在不在,万一公司倒闭了我的保单还有没有效!所以大家会偏向大公司! 什么叫大公司,很多消费者会以自己听过没听过来判断是不是大公司,耳熟能详的莫过于平安、国寿、太平洋、新华等,有没有想过你所耳熟能详是保险公司用投保人的保费做广告堆出来的。 今天从实际栗子谈保险公司的安全性。 举个栗子新华摇身变央企 2006年,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挪用巨额公司资金的事件浮出水面。 2007年,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 2009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功成身退”。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宣布,将把新华人寿38.815%的股权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保险保障基金在本次交易中盈利12.5亿元,新华也从民营变央企。 另就是17年保费规模第三的安邦集团被保监会依法接管了。《保监会依法对安邦实施接管》。 最后,附图总结全文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