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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病及子

 孟杰knfufysf9v 2018-06-16

  用五行说明五脏间相生的母子关系中,由于母病累子而称。

  例如木生火,肝木为母,心火为子,当肝阳上亢发展至一定程度,就可能使心火亢盛而致病。


中医:为什么会出现母病及子、子盗母气?常见哪些脏腑?


  五行生克异常关系包括五行相生的异常与五行相克的异常。

一、相生异常

五行相生异常而出现的变化,称为“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类。母子相及理论在中医学中所涉最多。



五行生克关系图

第一,母病及子

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至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均异常的改变。母病及子较为常见的有两类:一是母行虚弱,累及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虚弱,即所谓“母能令子虚”。如水虚不能滋木,引起木行亦不足,以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临床上常见的肾精亏虚,精不化血,引起肝血不足,终致肝肾阴虚的病变,即是此类。二是母行过亢,引起其子行亦盛,导致母子两行皆亢。如木行过亢,可引起火行过旺,导致木火俱盛。临床上常见的肝火亢盛引致心火亦亢,出现心肝火旺的病变,即属此类。

第二,子病及母

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至其母行,导致子母两行均异常的变化。子病及母较为常见的有三类: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也偏亢,以致子母两行皆亢,所谓“子能令母实”,一般称为“子病犯母”。如临床上可见心火过亢,引起肝火亦旺,终致心肝火旺的病理变化。二是子行亢盛,劫夺母行,导致母行衰弱,一般可称为“子盗母气”。如临床上可见肝火亢盛,下劫肾阴,终致肝肾之阴皆虚的病理变化。三是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古有称其为“子不养母”。如临床上可见心血亏虚引起肝血亦不足,终致心肝两虚的病理变化。

第三,及子与及母的关系

母病及子与子病及母之间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两者既可独单出现,亦可同时或相继出现。五行中的任何一行过于亢盛,既可引起其子行亦偏盛,导致母子两行俱盛,也可因其过亢而劫夺母行,导致“子盗母气”。如临床所见的肝之气火亢逆,既可发展而为心肝火旺(母病及子),亦可传变而为肝肾水亏(子盗母气)。五行中的任何一行过于不足,既可下及子行,亦可上累母行,均可出现母子两行俱虚。如临床所见的肝之阴血不足,既可发展为心肝血虚(母病及子),亦可传变为肝肾阴虚(子病犯母)。

古代医家有母病及子为顺,病后较轻,预后较好;子病及母为逆,病情较重,预后较差的论述。如《难经经释》指出:“邪扶生气而来,则虽进而易退。”“受我之气者,其力方旺,还而相克,来势必甚。”就临床实际病例而言,母子相及病证的轻重顺逆,还须结合临证辨析,不可仅以五行相生异常的及子、及母来推断。

一、基本概念

五行的最初涵义与“五材”有关。五材即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人类对五行的认识和阴阳一样,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伴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以及对每种物种的发现和应用,逐步形成和完善起来的。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五)及其运动变化(行)。

二、主要内容

五行学说,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特性归类自然界的各种事物
和现象,并以“相生”、“相克”规律说明宇宙间各种事物或现象之间相互关系
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1、五行各自的特性:

  

 《尚书·洪犯》

     特性

 木

  木曰曲直

  生长、升发、条达、舒畅

 火

  火曰炎上

  温热、上升

 土

  土爰稼穑

  生化、承载、受纳

 金

  金曰从革

  沉降、肃杀、收敛

 水

  水曰润下

  滋润、下行、寒凉、闭藏

2、事务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按五行的特性,通过对事物进行广泛归类,用以阐释人体脏腑组织之间在生理、病理方面的复杂联系,以及人体与外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将人体的生命活动和自然界的事物以及现象联系起来,形成了联系内外环境的五行系统,以此说明人体本身以及人与环境之间的统一性。

3、五行的相生、相克和制化规律
  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和制化,是指木、火、土、金、水五大类事物之间
存在着有序的“生”、“克”以及“制化”关系,从而维持着事物发展的动态
平衡,属于五行之间的正常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关系。其“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所以相生关系又称“母子关系”。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关系,其“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所以相克关系又称“所胜”、“所不胜”关系。五行制化,是五行生克关系的相互结合,是指五行运动中“生”与“克”的相互作用,即,以维持动态平衡的关系。 4 五行的乘、侮及母子相及
  五行的相乘和相侮,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克制现象,母子相及则是五行之间相生关系异常的变化。五行相乘、相侮:“乘”,凌也,即欺负之意。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者的克制太过;“侮”,亦为欺侮、欺凌之义。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不胜者的反向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二者属于五行相克关系的异常。如图:
    木 土 水 火 金 木                    
  如《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
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五行母子相及:所谓“及”,连累之意也。母子相及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类,属于五行相生关系的异常。举例:

(母)

(子)

水不足,无力生木(母虚累子);木气旺,耗水太过(子盗母气)

三、在中医学上的应用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说明人体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五行属性;以五行的生克制化关系来分析脏腑、经络之间和各种生理功能之间的相互关系;以五行的乘侮和母子相及来阐释脏腑病变的相互影。因此,五行学说不仅是中医学的说理工具,而且亦有着指导临床的实际意义。  1 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 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

根据五行的特性,确立五脏的五行属性,概括五脏的生理特性,体现 
 天人相应的整体联系。见下表:

   五行

    特性

    自然界

生发、舒展、条达

 肝喜条达恶抑郁

东方、春季、青色、酸味

温热、光亮、向上

  心喜动、主明

南方、夏季、赤色、苦味

  生化万物

脾运化水谷、化生精微

 中、长夏、黄色、甘味

 清肃、收敛

  肺性清肃下降

西方、秋季、白色、辛味

 滋润、下行

 肾主水,封藏之本

北方、冬季、黑色、咸味

◆ 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联系
  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说明五脏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例如:肝藏血以上济于心,即为“木生火”;肾精以养肝脏阴血,即为“水生木”。肾水制约心阳,防止心阳偏亢,即为“水克火”;肺气肃降下行以制肝气升太过,即为“金克木”等等。 2 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根据五行生克关系说明五脏之间病理上的相互影响。脏腑间的传变,可分为相生关系的传变和相克关系的传变。
   ◆ 相生关系的传变: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个方面。 母病及子:母脏(先病)病及子脏(后病)。例如肾阴不足,不能涵养肝木,以致肝肾阴虚,阴不制阳,肝阳偏亢,即为“水子不涵木”。
│ 子病及母:子脏(先病)病及母脏(后病)。例如心血不足,损及肝血,以致心肝血虚,即为“子盗母气”
   ◆ 相克关系的传变: 包括“相乘”和“相侮”两个方面。相乘:脏过盛(太过),被克之脏(不及)受到过分克伐。例如肝气过旺,影响脾胃运化功能,即为“木旺乘土”。脏过弱(不及),不能耐受“克伐”之脏(太过)的克制。例如脾胃虚弱,相对肝木偏旺而克伐太过,即为“土虚木乘”。相侮脏过盛(太过),反侮“克我”之脏(不及)。例如肝火亢盛,肺金不仅无力制肝,反受肝火反向克制。即为“木火刑金”;脏虚损(不及),导致“我克”之脏(太过)反克。例如脾土虚衰,不能制约肾水,以致水湿泛溢,脾土受困。 3 指导疾病的诊断

  ◆ 指导四诊:根据五脏与五色、五味等的特定联系,分析、诊断疾病。例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弦,多为肝病;脾虚病人,面见青色,为“木乘土”;心脏病人,面见黑色,为“水乘火”,等等。
  ◆ 推断病情的轻重、预后:根据疾病传变规律以及五色之间的生克关系等来推断病情的轻重、预后。

   ① 按相生规律传变时,“母病及子”者病情较浅,预后较好;“子病及  母”者病情较重,预后较差。 ② 按相克规律传变时,“相乘”的病变病情较重,预后较差;“相侮”的病变病情较轻浅,预后较好。 ③ 五色辨顺逆。在病理状态下,面部色泽变化可根据生克关系来推测病情的顺逆。一般而言,“主色”胜“客色”,其病逆;“客色”胜“主色”,其病顺。 4 指导疾病的治疗 ◆ 指导用药 
◆ 控制疾病的传变
根据五行生克乘侮规律,调整其太过和不及,以控制疾病的传变,从而使其恢复正常的功能活动。如肝脏疾病,可以通过生克乘侮关系影响及其它四脏,也可由心、脾、肺、肾的疾病影响及肝而得病。若肝气太过,木旺必乘土,此时应先补益脾气以防其传变,脾气健旺,则肝病不传于脾。
◆ 确定治则和治法   ① 根据五行相生规律确立的治疗原则是“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难经·六十九难》) “虚则补其母”——指一脏之“虚”,不仅补益本脏,同时还须补其母脏
(即“生我”之脏)。适用于单纯子虚或母子两虚病变。 “实则泻其子”——指一脏之“实”(“母”实病变),不仅泻除本脏之实邪,还需泻其子脏(即“我生”之脏)。
② 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立的治疗原则是“抑强扶弱”(导致乘侮病理变化的原因即是“太过”与“不及”)。
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
相生关系被打破。即为“母病及子”和“子盗母气”。母与子,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
五行中肝木生心火,则肝为心之母、心为肝之子。肝木既病,累及心火,此为“母病及子”。木可燃而为火,如果木少了,则火力不足。如心既病,则累及肝,此为“子盗母气”。木燃为火后,如果在上面浇以酒精等助燃物,引起火力过旺,则要消耗更多的木,甚至导致木不够用。“母病及子”,就要增加木柴的量来加大火力。此为“虚则补其母”。子盗母气,就要减小火力。此为“实则泻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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