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这算是威胁吧?

 刘政人性本恶 2018-06-16


律师向来都是以维护别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当事人蒙冤时首先想到的是律师,

当事人权益受到侵害时想到的是律师,

当事人需要法律保护时想到的也是律师。


律师仰仗着熟知法律知识,

冲锋在前,

使他们不为权势所迫,也不为暴力所害,不为纠纷所扰。

但有些人,不从自身找原因,

不从法律上找依据,

却把矛头对准了律师。


今天,在微信圈看到这样一组截图,转发一下。




          《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其中规定,律师因依法执业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的,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必要时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


        如果认为律师执业违规违法,有管理律师的投诉机关;如果认为律师胡搅蛮缠,可以在法律上驳他个体无完肤。


        那些采取威胁报复律师的,也不想一想,当自己的权益受害的时候,谁来维护你的权益?那天你因为伤害律师进了看守所,谁来替你辩护?


         法治社会,离不开执法机关的秩序维护,司法机关的纠纷裁决,也离不开律师的据理力争,更离不开对律师权益的依法保护。


        只有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律师才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