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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无评也是一种变相欺诈

 冰剑穿心 2018-06-17

           有点无评也是一种变相欺诈

 

                      作者:冰剑穿心

 

今日(17日)《人民日报》今日谈刊载周人杰的微评“警惕‘点评陷阱’”的文章,文章指出一些住宿和餐饮行业的网络平台出现“刷单侠”,“点赞键盘手”,这些人作为职业“选手”,行美誉之词,虚假过度赞誉,实为一种“美人陷进”,令消费者真假难辨。

 

广告历来都是以溢美为主,然后添油加醋,行夸张之能事,超过了物品和药品的本身功能和属性。误导消费者,已经被大家诟病。而对于一些小型餐饮业无力在主流媒体上做什么广告,但是他紧紧抓住网络这块阵地,以消费者的亲身体验和感受,对自身服务进行夸张性宣传,从而误导消费者。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只要有人吃过螃蟹,并说螃蟹非常好吃,在别人诱导之下,失去了自己的判断能力,从而在人云亦云中陷入泥坑,自己被“坑”,除了愤愤不平之外,只能从“从众”心态中找到一丝平衡的感觉,而那些商家就可以继续为恶作伥,游离于法律之外。

 

当人人在奉行诚信守法的情景下,总有一些人喜欢设计套路,构陷消费者。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这些喜欢伪恶为善,笑脸相迎的背后却是明晃晃的宰客毒刀。他们抓住消费者贪图便宜的心态,亦或以本地老大自居,对于外地游客来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权当花钱买教训,从而助长了这些商家,以至于长期盘踞本地,继续行欺诈之能事。时下,人们更喜欢用手机点餐消费,谁家的饭菜好坏仅仅凭色彩斑斓的图片很难辨个好坏,倒是那点评栏成了他们选购的依据。可惜那些留下溢美之词的人并非真正的消费者,而是一群捞金者的“键盘侠”还有那些为了提高人气的“刷单侠”,看来在众美之词的语境中,让消费者擦亮眼金,做一回孙大圣真是不容易。

 

我们常讲: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不是信口开河的语言交易所。消费者对商品知识的欠缺。 消费者只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品种多、范围广的多类商品,而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而专营特定的商品,两者之间有关商品的知识存在着固有的差异,又加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生产技术和工艺日益高度复杂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对所购商品的品质作出判断,因而不得不形成对经营者的全面依赖。作为经营者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诚信经营才是王道,当然包括售后的评价体系。其实一个完整的消费过程包括生产,加工,销售和最终服务以及到最后的客户满意度评价。而最后的满意评价往往能够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基于此点,建立必要网络评价体系,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必要。人民日报的微评说道:“市场经济说到底是法治经济”仅仅依靠商家的自觉性很难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其实在好多商家的网评中,点赞成为主流,如有微词,往往招致商家的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其实这种只许点赞不许评说思维,实质就是一种变相的欺诈。

 

放心出行,贴心服务,不能依赖于商家的“自觉”和消费者“擦亮眼睛”。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加大检查力度,说白了就是只有法律的督战才能给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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