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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消费模式下,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昵称61048179 2018-12-04

作者:万育绪 律师


如今,预付卡已经成了很多行业的主流消费模式,从美容美发、健身到餐饮、洗车、连锁水果店,大都采用这种消费方式。对消费者来说,在消费时可以减少在购物过程中的现金交易,还能够享受到折扣。而对于商家来说,不仅可以快速回笼资金,降低经营风险,还可以“钱生钱”。看起来是件买卖双方双赢的事儿,不过,预付卡虽然方便,但却一直存在有效期短、消费限制、不能退款等消费“陷阱”。更严重的是,一旦商家跑路,预付卡里的钱就很难追回,维权费时费力,消费者也只能自认倒霉。

不少消费者对预付卡的看法是消费方便、可以打折,逢年过节还有惊喜。与此相对,商家们对预付卡的看法则是带来更多的现金流以便周转。当然,低折扣营销,商家一定会有所损失。那么,你们真的了解预付卡消费吗?

一、预付卡消费的定义:

    关于预付卡消费的定义法律并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但在2010年颁布实施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有相关的界定,该法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法向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词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式消费卡。所以,预付卡消费本质上就是经营者的一种消费模式,对于商家来说,主要目的是稳定客户关系,有利于资金的周转,以便于迅速打开市场。

对于这样一种先付费后消费的消费模式,是经营者自家发行或委托中介、金融机构联合发行的,其法律关系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关系,是由持卡人预先支付一定金额后再一定期间内按照一定方式接受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行为。

二、消费者容易遭受预付卡消费侵害的形式

1、经营机构虚假宣传,利诱消费者办理。

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在向消费者介绍、宣传各种活动和优惠政策的时候,往往存在夸大、甚至虚假宣传自己的产品效果和服务态度,并且采取避重就轻的方法,让消费者产生为享受优惠服务而办卡的消费心理。但是办卡后主动权就会丧失。

2、经营机构诚信经营理念缺失。

消费者在办卡时,往往只是根据经营机构服务人员的介绍,参考承诺的服务项目、优惠措施,在综合考虑自身的承受能力,去选择所要办理的套餐。但在办理过程中,对经营者的信息了解甚少,往往只是出于情感上对于经营者的信任。

一旦经营者经营不善将店铺转让他人或者卷款潜逃,造成消费者有卡不能消费,消费者的权益就很难得以保障;另外经营者对消费者办理预付卡时的承诺不予兑现或者打折兑现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造成服务质量难以保障。

3、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

消费者往往不知道所办理的店面的经营者信息,使其处于劣势地位,造成投诉无门、维权困难。经营者在经营时店铺名称与其营业执照名称往往不一致,消费者很难准确定位“真正”经营者。

4、缺少书面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不明确。

从法律角度来说,预付卡消费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在办卡时应当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实践中,大多数经营机构利用消费者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不主动或拒绝提供书面合同。只是要求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即可。

5、霸王条款。

预付卡存在的霸王条款很普遍,比如“本店拥有本卡的最终解释权”、“会员卡遗失不补”、“消费卡过期作废”等等。在消费者维权时,这些往往成了经营者保护自己的砝码。

6、个人隐私信息和预存资金安全无法保障。

预付卡办理时往往需要等级个人信息,以及在服务过程中往往会接触到消费者的个人隐私,而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商家并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保护,往往会造成泄露和被不法利用,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

预付卡的消费模式,就是预先缴纳一定的资金,之后按次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但是对于该笔资金的监管存在空缺,完全靠经营者的信誉来维持约束。一旦发生经营不善、破产倒闭或者捐款潜逃等情况,导致消费者预存的资金无法使用和退回。

7、预付卡消费的服务质量得不到保障。

一般经营者为了扩大自己的客户群体,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作出很多优惠或服务内容上的承诺,夸大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质量,但是一旦办卡完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就会出现产品或服务的质量逐渐降低的现象。

从以上可以看出,一旦预付卡消费中发生违法行为,往往导致很多的危害:1)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运行;(3)加大对金融体系的冲击;(3)容易引发信任危机;(4)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三、消费者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一直是消费投诉预付卡的重灾区,办了张会员卡,钱没花完店关门了;说好的一次性充值3000元所有消费都享受3折优惠的理发卡,用时才被告知有最低消费要求……如今,无论是美容、美发、餐饮服务,还是洗车、健身行业,预付费卡消费模式越发盛行,但由于相关监管未能及时跟上,关于预付费卡的消费投诉一直热度不减。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1)理性消费、看清合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要理性消费,按照实际需要购买预付式消费卡,不贪图便宜而大额购买;其次要选择口碑好、品牌大、信誉高的商家购买,尽量不购买服务期限过长的预付卡;

第三,尽量少充钱,以免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第四,在办卡时,要仔细询问办卡的相关事宜,最好与商家签订书面相关协议,将各种事项约定明确,还要掌握预付约定消费的期限、价格、质量、管理等条款的文字凭证,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

最后,如果办卡后遭遇消费纠纷,可及时投诉至工商部门或提起诉讼

(2)及时咨询律师,了解相关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很重要,比如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实行限额制度;规定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规定经营者应当对其发放的单用途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规定了十五日无理由退卡制度等等。当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法律职业出身,这就要重视律师的作用。律师精通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具有对案件如何进行调查的能力,熟悉法律实务;作为从事专门职业的人员。律师能够为你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相关建议。

四、我们应熟知预付卡消费的法律知识

1.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作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2.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其中,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预付卡不得设定有效期。

3.经营者应当对其发放的单用途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鼓励经营者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

4.经营者应当保存合同及履行的相关资料,方便消费者查询、复制;相关资料应当至少保存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两年

5.经营者以发行单用途预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经营者可以扣除其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

6.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已经消费的,应当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

7.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经营者未事先通知已交预付款的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又无法联络的,视为欺诈行为

8.各类商家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对于发卡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则由商务局或市场监管局根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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