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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首套房不动产权证 为何收了三倍契税?

 小红SR 2018-06-17

主动缴纳房产契税 竟被多收了两倍税

6月初,南京市民姜先生给《法治现场帮忙团》打来电话说,他买房后依法纳税,却遭遇烦恼和不平。几年前,姜先生的女儿在龙江路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公寓,可产权证却一直拖着没办。今年5月份,姜先生陪女儿到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西大厅办理了相关手续,根据工作人员的计算,缴纳了39789元的契税,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按理说,三万九千多元的契税交了,产权证也办好了,这事也就结束了。可是,在随后与其他人的接触过程中,姜先生的疑心越来越重,他感觉税务部门可能多收了他们2万6千多元的契税。于是,姜先生就向政务热线12345做了反映,很快,地税部门和房产登记中心都就给他们做了回复: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的确多收了两万多元的契税。但多收的钱不可能立即退还,这让姜先生和女儿都难以理解。

税务部门诚恳道歉承认多收 何时退款市民很受伤

为了搞清楚其中的原委,帮忙团记者陪同姜先生来到了位于南京河西政务中心的市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找到了南京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的工作人员。

南京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工作人员:我们现在是一窗式办公,我们税票上是我们的税务人员的名字,税票是我们开的没有错,但是,当时窗口收件不是我们税务人员。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西大厅 办事员:当时是我收的,是我收的。

按理说,税务部门依法收缴房产契税是有规定的,首套房、二套房、三套房,收取的比例都不同,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也都是按照规定的比列核算、收缴契税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多收了这两万多元呢?原来,姜先生女儿名下有两套房子,位于六合的一套房是第二套,在此之前已经按照二套房标准缴纳过契税。今年五月份办证的这套房是首套房,应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也就是按照总房价的1%缴纳契税。可是不知出于什么缘故,实际操作中却是按照第三套房的契税标准,也就是按照总房价的3%收缴了契税,从而多收了两万六千多元。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河西大厅 办事员:我电脑中保存的也是第一套房,但是电脑中系统后来就直接跳成三套房了,我就搞不动是什么原因了。税率也算错了,也没有发现。

南京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工作人员:不管是你们发现还是我们发现,我们操作员失误,跟你道歉。

南京地方税务局征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 工作人员:这个钱不是我们想拿出来退就能退的,因为我们要走程序,而且,你还得再去位于华侨路的不动产审核中心提出退税申请,而且,不动产审核中心还要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

总之就是一句话:道歉可以。退钱!请耐心等待!

【编后:流程不能成为效率低下的借口】

因为办税窗口工作人员失误,市民姜女士多缴了两万六千多元的契税,对此,地税部门也向当事人表示,诚恳道歉,如数退回。可是,要想马上、或者尽快拿到被多收的两万多元却不行,因为要走流程,而且还要当事人自己换个地方去提出申请,接受审批。这就难免不让人奇怪,不让人愤怒了。因为你的错,而且还是市民自己发现了你们错误,才让一个依法纳税的市民差点损失了两万六千多元,现在是,你还我的钱,居然还要我换一个地方去提出申请,而且还要你们审批,而且还要一个过程,是十天还是半个月、一个月都未可知。请问,这不是强盗逻辑又是什么逻辑?对一个差点损失了两万六千多元的市民来说,这样的规定和流程和在伤口上撒盐又有什么区别?我们相信,征收所的工作人员所说的规定和流程完全是按规矩办事,我们也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是,我们更加相信,任何职能部门纠正自身错误的流程都不能伤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何况这个老百姓还是你们工作失误的受害者。流程不能成为办事效率低下的借口,伤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规矩和流程就不符合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都是需要修改和完善的。

回音:6月5日节目播出后,投诉人姜先生就回复说,地税的工作人员又再次向他道歉了。6月14日,多收的两万六千多元房产契税已经到账,并赔偿了500元交通费。

发现问题,及时弥补,这就是正确的态度和行动。谁都不敢保证在工作中不出错,老百姓需要的是,法现问题及时纠正,采取措施,不再出现同样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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