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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最新政策

 骄阳飞雪 2018-06-17

河南省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增加居民收入,切实增强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

  从2018年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取消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调整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实行个人自行选择,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二、完善缴费补贴机制,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

  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增加缴费梯次补贴,加大政府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鼓励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将豫政〔2014〕84号规定的政府给予参保人员相应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调整为:

  (一)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

  (二)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

  (三)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

  (四)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三、特殊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

  根据国发〔2014〕8号文件、豫政〔2014〕84号文件,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河南保监局《关于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76号)精神,为进一步织密扎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网”,助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贫困人员(以下统称为贫困人员),以及重度残疾人、长期贫困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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