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X月X号下午3:00进行股权激励对象面谈,晚上进行股权激励启动大会 股权激励启动大会流程(时间为1个半小时): 1、 蔡总代表公司发言 2、 老师专题培训 3、 股权激励对象代表发言 4、 颁发股东和预备股东证书 5、 所有股东宣誓仪式 6、 结束
XX公司
干股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 乙方(受赠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
鉴于: 乙方系甲方公司核心人员,为xxxx有限公司的经营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现甲方综合乙方其岗位及价值需求,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双方协商制定干股赠与协议: 一、背景说明: 1、甲方为xxxx有限公司的创始人,目前拥有公司总部股权比例 %。 2、乙方为xxxx有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于 年 月 日加入xxxx有限公司,现任 部门 岗位,自愿参与xxxx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3、xxxx有限公司成立并注册,品牌经营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xxxx有限公司已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向乙方以赠予干股的形式进行股权激励的决议。 二、本协议中干股分红权界定:
三、 激励对象应满足的激励条件 1、职位:部门主管以上管理者。 2、工龄:在职2年以上且担任1年以上部门主管职位。 3、年龄:55周岁以内。 4、实施干股分红的激励,公司一个经营年度能完成公司制定的利润目标80%以上,满足一定条件的管理人员可享受企业利润分红权。 5、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由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成为公司的预备股东,激励办法由公司另行决定。 以上具体标准由董事会最后确定 四、 合作方式: 1、干股取得:甲方赠予乙方干股分红额=上一年度股东可分配利润/净利润
* % ,有效期为3
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时正式生效,干股在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或继承。 2、利润分配:达到上一年度利润方可享受分红。 3、双方约定,乙方承诺达成以下目标:
(备注:最终的考核目标以净利润做为标准) 4、分红条件: ①在干股赠与有效期内,乙方完成当年净利润指标90% ,乙方获得所持干股股份比例100%分红,完成净利润指标的90%以下,乙方获得所持干股股份比例60%分红,完成净利润指标的80%,取消乙方干股分红权利。 5、每年的 5月30日召开股东会议,并进行年度分红。 6、关于实股的获得方式:实股的获得是基于干股的部分收益转化而来,每年每人限额认购,只允许低于限额,不得高于限额。干股部分达不到行权额度,不得以其他资金弥补。本着权利人自愿的原则行权,如权利人无行权意向,则公司将按照权利人当年所持干股比例对应的可分配的利润向其支付现金收益。行权的时间为身股收益发放当日书面行权,过时当年行权失效。当年行权的权利当年特定时间有效,不得于次年弥补上一年的空额,不得转让。 每一年干股分红后,甲方同意乙方用赠送的干股所得分红的50%留存在公司,转为实股购买基金,购买价格为每股 元 (按照公司上年度净利润* 倍)/公司注册资本;且乙方每年可认购的实股限额不超过公司股权比例的1%,三年合计认购的实股限额不超过3%,超出部分干股收益以现金形式退还乙方。完成实股股权购买后,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7、乙方因特殊原因(产假 病假)短期(三个月以下)离开工作岗位不影响年度分红,超过三个月以上按实际工作月份享受分红。 8、乙方须全职在岗方可享受分红,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兼职行为,如出现则取消干股分红。 9、风险承担:乙方转为实际股东后,因项目经营风险,包括不可抗力,消费者索赔等造成损失或出现亏损,由各自按持股比例承担亏损。 10、退出约定: 乙方如出现侵占公司财产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甲方有权以1元收回乙方全部已取得股份(包括干股和实股),并要求乙方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a、如三年内有除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出现的情形离职的,公司或股东将以已行权部分的额度原值以年递增10%的价格回购,没有行权部分的行权自动废止; b、三年全部行权完毕后,除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出现的情形离职的,公司将全部回购。回购价格为:权利人行权时支付的金额+ %的年化收益 ,若期间公司上市不受此限,直接转上市公司股票; c、该方案是针对职位而定,在集团内部因工作调动,已行权部分保留,未行权部分权利自动废止,将接受新岗位的考绩; d、如果三年行权期内,引入风险投资,对于当年尚未行权完毕的剩余实股,本着自愿的原则行权人可以提前行权,剩余未行权部分可以使用现金提前行权,行权价格以合同上约定的为准; e、 若引进风投,所有股权人所持股权比例将对新加盟者同步调整。(如本方案影响公司上市或引进风投,公司有权终止本方案并将另行制定其他激励办法); f、方案起于2015年1 月1 日,止于2017年12 月31 日,实股行权时间为每年度的次年5月1日前执行完毕。 完成实股股权转让后,乙方因不可抗力(天灾人祸)因素退出合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续行使乙方实股权利或公司将不计息退还乙方入股本金,但可享受该年度实际出勤月份分红; ④乙方股份若需转让,甲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五、 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公司战略经营管理,协调各种对内对外关系,遵循合作协议,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股东会议; 2、 甲方负责公司发展融资等,不损害公司利益前提下对资金有调度权; 3、 乙方需认真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目标,无条件服从公司领导、组织、安排和调动; 4、 乙方对公司负有忠实的义务,不得有营私舞弊、贪污、受贿、侵害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商誉等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忠行为; 5、 乙方对公司负有勤勉尽责的义务,不得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损害公司品牌形象; 6、 竞业禁止协议:乙方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三年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或理由以自己或以他人名义在外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产业; 7、本方案为公司绝密文件,乙方(包括负责计算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本方案内容,不得向任何人讲述本方案内容,享受本方案分红的任何人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告知本人所得分红数额,也不得向其他任何人打听分红数额,如果有第三者知道分红人的分红数额,将收缴其分红数额并取缔其干股或实股资格。如离职后透漏本绝密内容,公司将追缴100万元的泄密损失费; 8、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或理由对公司中的分红期权作转让、抵押和质押处理。 六、干股激励方案相关规定 1. 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的岗位变化,干股随新的岗位进行调整,从调整次月起按照新的分红方式进行计算。 2. 员工不论任何原因离开公司后不再参与干股分红。 3. 分红属于公司重大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泄露者视为严重违规,将被取消当年的分红权,公司有权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将其开除。 4. 每年分红在 当年(5)月 (1)日前发放。 5.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6. 该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3)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处理确定; 2、本协议出现纠纷无法协调时,由XX人民法院管辖; 3、该协议经股东与被赠与人双方签字生效。
被赠与人: 赠与人: 年 月 日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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