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人在一起就非得瞎扯些什么,不然就会觉得特没劲?” 编瞎话在人类历史中源远流长,对其进行系统性理论研究的是哲学家哈里·法兰克福,他于1986年发表了《论扯淡》(On Bullshit)一文。根据法兰克福的观点,扯淡是一种不在乎证据、基本知识、逻辑、语境和事实的表达方式,或者说是不分场景胡乱使用证据、基本知识和事实。
在当今信息爆炸时代,公众已经适应了法兰克福所说的扯淡文化。互联网接触门槛的降低与受众身份的转化,为扯淡文化的广泛流行提供了技术基础。人们常常在作为公共空间的网络上高谈阔论并不熟悉的东西,似乎认为自己有责任去评价一切。新媒体的发达,促使真相让位于情绪、感觉和那些迎合大众的立场与观点。
除了时代和社会氛围的原因,心理学家约翰·彼得罗切利(John Petrocelli)从微观角度分析了胡扯的成因。今年4月,彼得罗切利发表了关于胡扯的实证研究。他认为,胡扯是一种较常见的社会行为,但人们对其发生的条件却所知甚少。因此,他分析了人们在什么情况下会胡扯。
在实验1中,彼得罗切利让参与者相信,这项实验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人们的归因行为。一半参与者了解目标个体的个性,即掌握相关的背景知识;另一半参与者了解与接下来的任务无关的人的个性,即不具备相关的背景知识。
随后,彼得罗切利让参与者了解并解释目标个体的特定行为,并告诉其中一半参与者他们可以不必表达看法。同时,彼得罗切利告诉一半参与者,他们的解释将被非常了解目标个体的人员评估,即这部分参与者的受众是掌握背景知识或了解实际情况;另一半参与者得知,他们的解释将被不了解目标个体的人员评估。
实验1有三个自变量,即参与者是否具备相关背景知识或了解实际情况,受众是否具备相关背景知识,参与者是否有发表观点的义务。
对实验1的数据进行分析,彼得罗切利发现,当人们不具备相关背景知识(或不了解实际情况),面对同样不具备相关背景知识的受众,感觉自己有发表看法的必要,人们更倾向于胡扯。这三个条件可以单独发挥作用,当它们相互结合时,胡扯的可能性更大。
这项实验告诉我们,对于我们不熟悉的话题或者不明真相的事情,最好不要发表看法,更不要向同样不明真相的受众发表看法,否则等待我们的就会是打脸。
在实验2中,彼得罗切利要求参与者表达对三个社会问题的看法,并要求一部分参与者向社会学教授证明他们的看法是证据确凿的,如果不合理,教授会指出来。实验2只有一个自变量,即参与者是否需要证明自己的看法是合理的,或者说参与者是否需要为自己的观点承担责任。
结果发现,当人们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时,他们最容易编瞎话,而且会低估自己的胡扯程度。
结合这两个实验来看,扯淡的发生情境包括四个方面:
扯淡的动机 彼得罗切利分析了扯淡的发生情境,即外在因素,但是没有分析扯淡的动机。人是趋利避害的,只要编瞎话能带来某种好处,人们就会对其产生趋近性动机。彼得罗切利认为,当胡扯被认为是合理、深奥和独特的,就会特别吸引他人,给胡扯者带来精神上的享受。
如果扯淡的人不能证明自己的扯淡是合理的,就会付出代价,轻则是装逼失败,重则是因为虚假宣传等而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但如果扯淡不被识破,反而被认为是深刻的,给人妙不可言的感觉,就会带来积极的结果。通过即兴表演、渲染和想象,胡扯对人们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的吸引力,让人们对现实和真理失去判断能力。这也就难怪有人会说“我就喜欢你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样子”。
目前还没有研究者系统分析过扯淡的动机,但根据生活经验,我们每个人似乎都知道一个人扯淡的动机是什么。这个人或许是爱慕虚荣,纯粹是为了装逼;或许只是因为觉得扯淡很有趣;或许只是将扯淡当作一种语言艺术和思维游戏;或许只是为了应付某种情境,比如毕业答辩……
在特定的情境下,出于某种个人动机,人们总会扯淡。电影《低俗小说》说过:“为什么人在一起就非得瞎扯些什么,不然就会觉得特没劲?”没有人能接受整日严肃、沉闷的生活,在恰当的场合偶尔来一点作为调味品的胡扯,生活才会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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