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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费和总承包服务费的区别是什么?

 长白山图书馆藏 2018-06-25

总承包管理费定义:是指承发包合同约定:由承包人合法分包工程,应由发包人支付的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实施管理的费用,管理费用的定额取费一般为总造价的3--4.5%,作为总包方的承包单位承担的责任是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管理费根据施工单位的具体不同,分为“分包管理费”(总包自己找的分包)和“总包服务费”(甲方指定的分包)两种形式。 

分包管理费定义:施工总承包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体工程,并且领建设单位同学)自行发包给专业施工单位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总承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总包服务费或者配合费定义:指总承包单位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俗称的甲指分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工程设备、材料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管理费用。一般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具体有双方协议确定。

举例说明:A为建设单位,B为施工总承包。现在有C作为分包单位,假如C 是B公司发包签订合同的的,那就是分包管理费:假如C是A公司发包签订合同的,那就是总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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