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天理,灭人欲”是朱熹理学、二程思想的重要观点之一,此外,王阳明王大圣人也向他的弟子提出过“存天理,去人欲”,两者思想是相通的。但是这却成为儒家文化在中国近代以来,遭到最严厉批判的六个字,也是宋明理学,包括阳明心学,被误解乃至曲解的最严重的地方。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天理通常被解释成封建礼教,而人欲往往被理解为人的基本欲望。倘若如此,存天理,去人欲,当然就是一种严重扼杀人性的错误观念,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才有了近100年来无数国人对宋明理学的口诛笔伐。事实上,天理绝不是封建礼教,在朱熹那里,天理指的是宇宙法则;在王阳明这里,天理指的是宇宙与心灵共通的法则。 同时,人欲也绝不是指人的基本欲望,如衣食住行之类,而是指那些越出法律与道德边界的不合理,不正当的欲望。 “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三》 因此,阳明心学对存天理,去人欲的正确解释就应该是:一方面,我们要了解更多的宇宙与心灵共通的法则,对内心保持更多的觉知觉上;另一方面,我们要不断去除内心世界那些不合理不正当的欲望。这才是阳明心学提供给我们的修行指南,更是我们获得心灵健康的唯一途径,也是我们通往幸福人生的必由之路。 其实,上述理念,并非宋明理学家或王阳明的个人专利,在现代经济学中,有一个简单却含义深远的幸福公式,即:幸福=效用/欲望。 效用是个比较抽象的词,大致可以理解为所得,比如你得到了一个馒头,吃下去会有肚子饱的效用;得到了一辆汽车,会有省时便利的效用;听了一场音乐会,会有心情愉悦的效用等等。在这个公式里,幸福与效用成正比关系,在欲望既定的情况下,你的所得越多,幸福感越强;同时,幸福与欲望却是成反比关系,在所得既定的情况下,你的欲望越小,幸福感越强。 从这个公式,我们不难推出通往幸福的两条途径:一、让自己的欲望保持不变,同时不断增加所得;二、让自己的所得保持不变,同时不断减少欲望。很显然,不管你想通过哪个途径获得幸福,有一点是共同的,你不能让欲望无节制、无止境的膨胀,因为不论你的所得如何增加,只要你的欲望一直在膨胀,你的幸福感就只会越来越小;反之,无论你的所得是否增加,只要你的欲望一直在减少,那么毫无疑问,你的幸福感,只会与日俱增。 这个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其实也是中国儒释道三家,包括阳明心学,一直在告诉我们的一条幸福学原理,只可惜,今日国人常常把这样的原理视为老生常谈,不予重视。所以在今天的中国,很多人都会遭遇这样的困惑,我明明一直在打拼,收入也逐年递增,可是我的幸福感,为什么没有得到相应的提升呢? 答案很简单,你忽视了自己的心灵修行,从而丧失了对心灵欲望的掌控,换言之,当你的欲望膨胀的速度,远远超越了你的收入增长的速度,你就与近在咫尺的幸福擦肩而过,乃至背道而驰了。 阳明心学教我们节制欲望,并不是要放弃一切,他只是告诉我的,要获得幸福,你尽可以在效用,也就是所得上做加法,但同时,必须在欲望上做减法,倘若如此,你的幸福指数一定会稳步提升。理论上讲,即便你的收入一直没有增加,只要你通过修行,把自己的不良欲望减少到最低,那么你的幸福感,就会趋于无穷大。 因此,学习了心学,你就能够了解心灵的运作机制,洞悉宇宙与心灵共通的自法则,从而保持对内心的觉知觉照,进而找到人生的意义,获得你本应拥有的幸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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