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社会的运行,需要规则。规则,其实就是公共生活的说明书。一个社会之所以异于丛林,就在于有规则。一个人的世界不需要规则,什么都是他说了算,因为不需要和他人共处。而集体生活就需要规则,需要说明书。
规则有两个,一个是道德,一个是法律。前者是自我和社会对个体行为的非强制约束,后者是国家对个体行为的强制约束。道德的规范作为,依靠的是个体的良心自觉和群体的舆论压力;法律的规范作用,背后是国家的强制力量。道德给社会一个向上的提升力量,法律,则避免社会往下堕落。
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这句话是麦迪逊说的。同样,如果人人讲道德,那就不需要任何法律了。政府的存在,恰恰是因为很多人管不好自己,秀肌肉,恃强凌弱,为非作歹。忘记谁说的:政府,不是为了让人类世界变成天堂,而是避免成为地狱。
韦伯说,国家是“暴力的合法性使用”,是在一个既定领土上垄断了暴力的组织。所以说,国家的对立面是江湖,是丛林世界,是地狱。国家通过对建立起垄断的暴力组织:军队、警察、监狱、法庭,来避免人类世界成为“地狱”,走出霍布斯的“自然状态”。
所以说,政府的出现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标志着人类不能凭着天赋的肌肉为所欲为,标志着公共权威开始对个体的分歧与争端进行仲裁。最早的政府,其实就是个法庭。当然,法庭的背后,是国家垄断型的暴力。
因此,个体之间的纠纷和冲突如果不可调和,那就需要国家出现。在道德失效的地方,人们开始呼唤法律。法律,则以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徐静波的《静观日本》,作者在写日本人的拾金不昧时,说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如果拾到东西不上交的话,就触犯了“遗失物等横领罪”,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10万日元(约5100元人民币)。罚款都是小事,但是如果留下“横领罪”的刑事案底的话,则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就业、银行贷款等,一生会失去在社会中的信誉。
这两天发生的事情,清楚地让这个社会的病显形:道德的堕落和法律的不作为。道德和法律,本是调节一个社会最基本的两种规范。前者是自我和社会对个体行为的非强制约束,后者是国家对个体行为的强制约束。
甘肃那个可怜的女孩,如果检察院能够给予女孩公正,如果法律能够让“禽兽”受到惩罚,女孩子会走到这一步吗?当你看到,欺负你、侮辱你、伤害你的人,一点事也没有,你内心的恐惧感会不会越来越严重?一般来说,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力量、资源等处于严重不对称的状态。强者,根本不需要法律;弱者,才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对于弱者的求告,法律将头偏向一边,那对弱者来说,就意味着最后一闪求救的门关上了,暴力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将弱者抛弃,让其回归与强者的自然状态。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代表了法律的不作为。这种不作为,将一个19岁的女孩抛弃了!而且,这种不作为,某种程度上,是助纣为虐,做了强梁之人的帮凶!
而这,也正是我特别讨厌调解的原因。
协商如果有用,那就根本不用报警了。宁波摔手机事件中,两个女孩子好话说尽,而且愿意出500元和一箱杨梅,以要回被大妈恶意抢占的手机。可是怎么样呢?换回来的是,手机被狠狠地摔在地上,还要追打两个女孩。如果不是被警察抓住,不是被网友拉出来亮相,她会心平气和地和两个女孩莫名其妙地“和解”?而且,“和解”什么呢?还有“谅解”。只能说,这两个女孩子太善良了。
但是,法律不仅仅是纠正和补偿,还得伸张正气,培育美好风俗。请问当事派出所,你们这么做,依据的是哪条法律?宣扬的是什么精神?通报说,基于对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虑,你们不公开事件细节。谁是弱势群体?什么样的弱势?
办案的基层派出所和民警“担当了巨大压力”。警察叔叔,秉公办案、公开透明,会有什么压力?只有和稀泥,才会有巨大压力。还有,你让法律和人心受到了巨大伤害,你知道吗?更可笑的是,还要去“派员慰问”。朋友说了一句,坏事总是能变成好事。
最后,我想再说几句,在大面积的道德滑坡之下,恰恰需要法律,来规范这个社会的运作。法律如果老是这样稀里糊涂,这个社会的堕落,将会是加速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