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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调社保缴费基数应统筹考量

 时宝官 2018-06-28

    【网言】    

    7月即将进入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的又一个窗口期。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公布了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此前已有不少地方社会平均工资相继出炉,这意味着更多省市或进入社保缴费基数密集调整期。

    不过,很多省份是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调整,非私营单位的实际缴费负担和名义负担总体上是一致的,但私营单位工资绝对水平相对较低,近年工资增速放缓且慢于非私营单位,由此带来了缴费基数上涨幅度快于增收幅度的情况。此外,中低收入职工和一些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员还存在“被平均”现象。无论缴费基数上调,还是以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缴费,都可能会增加这些群体的压力。因此,上调社保缴费基数固然是个惯例,但也应立足实际,综合研判,统筹考量,尽量避免“一刀切”。其中的关键,就是需要在加强经办管理的基础上,适当为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劳动群体降低缴费基数,以求得最大的“公约数”,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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