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盛泽茶馆业的兴衰(三)

 吴越尽说 2018-07-04

茶馆经营及体制演变 

清末至民国前期为盛泽茶馆业最兴旺时期。旧时茶馆全部是家族经营,仅少数合伙。茶馆雇工不多,大茶馆通常有账房、堂倌、挑水工和水灶(老虎灶)工,甚是精简,一家大茶馆通常不会超过十人。至于小茶馆甚至是夫妻老婆店,堂倌掌柜自兼,挑水工则另行雇用,按担计酬,多数人力成本不高。民国时期一度实行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包税制,小茶馆甚至不备账册。

茶馆店虽然营业用房面积大,但其店房大多是私产如得意楼是陈家,迎宾楼是赵家,登椿园是胡家等自有房产,就省掉了一笔巨额房租。

茶馆店的燃料多是砻糠(稻壳),由砻糠主源源不断送来,按月结算。偶尔也收购少量刨花、木屑、斩劈等建筑垃圾。茶叶则向茶叶店赊购,可在月底结清,这就节省了一笔流动资金。有时头寸不灵甚至还可以再延宕下去,不过在旧历年关及端午、中秋三节前必须偿付。每月的日常开支仅是电费、税费和人工费用。其中挑水工以担计酬,堂倌则是分成(茶资之一成),以故营运成本不高。

民国时期盛泽全镇茶馆组成茶馆业同业公会对全行业进行管理,公会内设理事、监事等职,公会设在南十字弄升记绸行内之第三进。茶馆同业公会隶属盛泽商会。

19507月,盛泽全镇茶馆仍有45家。两年以后,19527月为36家,较两年前同期减少了9家,这种趋势一直继续下去。

1957年,盛泽镇对私营企业实施社会主义改造,茶馆同业公会改组为茶水合作商店,统营全镇茶馆业务,其标志之一为废弃各茶馆店自备的水筹和茶筹(均用竹片削成长条形,面上烙上各茶馆店名,经久不褪)。茶水合作商店则统一发行硬纸条水筹,其上统一盖上茶水合作商店的横图章,其时每根水筹可泡一瓶热水,两根水筹可泡一只汤婆子,每根水筹长期稳定在1分钱。至于书场的竹书筹则改为纸质书票,票面上有号码便于结算。

茶水合作商店设在里安桥北堍之新运楼茶馆内,该茶馆系华家船船主绍兴籍人士华顺裕开设,既是茶馆、又是船行的办事处。

茶水合作商店以下分片设了几个合作小组。

上茶馆属大众消费,通常只供应中低档茶,红绿自选,暑天增供菊花茶,以故茶资低廉,民国初年仅七八枚铜元,解放初时一壶茶抵一张邮票钿(8分,可以寄一封平信),大致相当于二三只大饼。老主客可赊账,亦可包月。若欲饮龙井等上好茶叶须另加价,或茶客自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后,茶资微涨,从0.15元涨至0.20元。

(周德华文)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