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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那区别在哪?

 子村 2018-07-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劳动法中的同酬指的不仅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等也应一视同仁。所以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员工应该只是隶属于不同公司的员工,正式员工属于用工单位员工,而劳务派遣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员工。其他工资待遇相同,社保、福利都应该一样。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只是表面上做到了同工同酬,就是基本工资相同,但是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远远高于劳务派遣工,并且对于劳务派遣工人在缴纳社保、公积金上也大打折扣!

劳务派遣用工和正式工同工同酬的话,区别就会在于我们的身份认同了。

劳务派遣用工,再怎么样也不属于本企业的员工,属于外来人,没有主人的感觉。理论上说,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岗位上工作。所以没有归属感也是对的。

但实际上,目前除了大型的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之外,树立了自己的品牌意识和精神,其他的即使普通正式员工,也没有太多对单位的忠诚感。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劳务派遣用工,说起同工同酬也只是形式上说说而已,真正能做到的没有几个。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使用最广泛的用工就属于辅助性岗位,辅助性岗位本身不同于临时性和替代性。

临时性和替代性,有本单位具体的工资岗位待遇做参照,如果查同工同酬的话避免不了。

而辅助性岗位,可以单独设很低的工资待遇,比如说我们的警务辅助人员一般不能从事保密工资和行政执法一样。这样能够有效避免正式工和劳务派遣用工,同工同酬的问题。

而且一些个别的企业,虽然是公司一样做到了,但实际上各种福利待遇,正式工和劳务派遣用工也会相差很大。

本身用人单位招用劳务派遣用工,就是想避免单位内部不同工同酬的尴尬,因此要想实现单位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的同工同酬基本上是不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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