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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鬱發之---《內經》理論臨床應用

 鉴益堂 2018-07-04
【王洪圖醫案】李某,女,31歲,北京人。2004年8月8日診。患者9年來每到夏天,若在太陽下行走超過1000m,體溫即到38.5℃以上,無汗。詢其病史,謂日:9年前曾因發燒住院,治療約一周,診斷未明,但體溫恢復正常而出院。此後每年夏月遇熱即體溫升高,久治無效。給其工作、生活帶來很多不便。患者面微赤,舌紅苔薄黃,脈弦數。大便調。

  此為火熱內鬱之證,治當宣散鬱熱。處方:荊芥6g,防風6g,炒梔子12g,黃芩12g,赤芍10g,焦三仙各lOg,水紅花子lOg,茅蘆根各 12g.6劑。水煎服,每日l劑。

  藥後病人微有汗出,再遇環境炎熱及陽光下行走,體溫保持正常,病癒。

      

       按語:《素問六元正紀大論》雲“火鬱發之”。王冰注日:“火鬱發之,謂汗令疏散也”。張介賓注日:“發,發越也。凡火鬱之病,為陽為熱之屬也。其藏應心主、小腸、三焦,其主在脈絡,其傷在陰分。凡火所居,其有結聚斂伏者,不宜蔽遏,故當因其勢而解之、散之、升之、揚之,如開其窗,如揭其被,皆謂之發,非獨止於汗也。”火鬱指火熱之邪鬱而內伏。火性炎上喜升發,鬱甚則不得升發而為火盛之病,故宜發之。發,發越、升散之意。

      劉完素在《內經》的基礎上,詳細總結了火熱病的病機,特別提出火熱病發生發展的關鍵在於陽氣怫鬱。認為陽氣鬱結,氣機阻滯,則玄府閉塞從而產生多種火熱病變,並提出“隨其深淺,察其微甚,視其所宜而治之”的治療原則,主要使用宣、清、通三法和辛苦寒藥。這對於後世治療火熱為病有較高的指導意義。

  本病患者當初發燒,雖經治療暫時熱退,但其體內火熱邪氣尚存郁於體內,不得宣洩,一旦遇到外界火熱之氣,則內火引動更盛,出現體溫升高。

  火性炎上,衛表受遏,腠理閉塞不開而無汗,使火熱邪氣不能外達,可導致體溫上升,正如《素問玄機原病式》裡所述的“汗偏不出者,由怫熱鬱結,氣血壅滯故也”,故以宣散鬱熱之法治療。方中荊芥、防風辛溫解表,宣散邪氣;梔子、黃芩苦寒清熱;赤芍、水紅花子清熱涼血,散瘀去熱;茅、蘆根清熱利濕、生津;焦三仙和中健脾,以防寒涼太過傷及脾土。諸藥配伍得當,宣散不耗氣;清熱無傷陰,使9年病苦頃刻盡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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