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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中的'不争'和'无为'是什么意思?

 万事如意2td0c4 2018-07-05

《道德经》被奉为旷世奇书、万经之王,享誉世界。“无为”和“不争”是老子的主要思想主张,也是《道德经》全文的核心概念。《道德经》全书共有81章,“无为”出现过12次,“不争”出现过8次,由此可见其地位。对于“不争”和“无为”的意思,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下面我谈一下自己的理解。

《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 所谓“不争”,并不是让人无所作为,而是凡事要顺其自然,不要一味的强取豪夺。老子“不争”的内涵有三:一是争“下”,委屈之中求大功;二是争“德”,主张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三是争“与”,争取多给别人。老子一向主张:退、守、弱、柔,从而保全了自己,立足不败之地。“为而不争”是人生修养的最高境界,结果是“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老子“不争”的实质也是一种“争”,是不争善胜。比如《道德经》第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句话的意思是:不显示自己,不自以为是,因而更显耀突出;不夸耀自己,因而有功绩;不自以为贤能,因而受到尊重;只有那不与人相争的,世界上没有人能和他相争。这充分体现了老子“柔弱胜刚强”的哲学思想。

所谓“无为”,即遵循自然规律、社会法则、民众福祉来做事,不妄为,不乱为。老子“无为”思想表现在政治和道德两个方面。在政治方面,《道德经》第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无为而治”也是道家的治国理念。 比如清心洞察、知人善任,相信下属,大胆使用。

在道德方面,老子提出“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三个要求相辅相成,紧密联系,体现着人的最高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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