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班 梨园之设科班,专为教练戏剧人材,故童伶之入科班,亦如学生之入学校也。惟科班中之规矩,则较学校为繁,此又不能相题并论。余喜与伶界往还,故于此中事情,略知一二,今请为我同志陈之。 按科班之组织,多由伶工自动发起。招外界股东供给资财,然亦有独自经营,不招外股者,惟甚少耳。在组织之先,须购妥房屋,及一切杂具,再聘请教师置备戏装,然后招集幼童,而教导之。此不过述其大略,至于幼童入社,谓之入科。初时须有人为之介绍,暂留社中数日,审查其材干,如有可学戏之材者,再与其家长订立契约,谓之写字。写字时,须有相当保人,佥名画押。所定年限,约七年。其一切衣食,由社中供给。 学生既入科班,在此限期之内,名曰作科。必须坚守班规,并于此时间,择其品貌喉音,以定学习门类,或生、或旦、或净、或丑、或文或武,而教导之。每日喊嗓、吊嗓、翻跌、武打、教歌唱、拉身段,或集众生排演一剧,皆有固定规则,绝无混乱之弊。如学生稍有错误,即加以夏楚,不容分毫也。学生所学之戏,约达十余出。即令彼登台演唱,每日给铜元数枚,谓之点心钱,同时取社名中之一字以名诸生。赴戏园时,一律服用社中衣帽。教师领导之,结队而行,途中不许与人谈话,及一切不正当行为。归时亦然。 学生毕业,谓之出科。出科时,须焚香谢师,将入科时所立之字据领回,如照旧在该班演唱,老板即与彼开戏份,多者不过二百余枚,少者数十铜元。如不在本班演唱,亦可留于社中教戏,每日给以相当戏份,以为糊口之资。此乃指出科后,尚在社中者而言,其于出科时,即脱离社务,独立以谋生活者,亦不少也。 节录北平富连成社科班训词 传与我辈门人。诸生须当敬听。 自古人生于世。须有一技之能。 我辈既务斯业。便当专心用功。 以后名扬四海。根据即在年轻。 何况尔诸小子。都非蠢笨愚朦。 并且所授功课。又非勉强而行。 此刻不务正业。将来老大无成。 若听外人煽惑。终久荒废一生。 尔等父母兄弟。谁不盼尔成名。 况值讲求自立。正是圜宇竞争。 至于交结朋友。亦在五伦之中。 皆因尔等年幼。那知世路难行。 交友稍不慎重。狐羣狗党相迎。 渐渐吃喝嫖赌。以至无恶不生。 文的嗓音一坏。武的功夫一扔。 彼时若呼朋友。一个也不应声。 自己名誉失败。方觉惭愧难容。 若到那般时候。后悔也是不成。 并有忠言几句。门人务必遵行。 说破其中利害。望尔日上蒸蒸。 |
|
来自: cxag > 《京剧名剧名段名家名票文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