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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发布了“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指导意见”

 haoshj0531 2018-07-06

本月,住建部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出台了《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住建部在千呼万唤中终于发布了“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指导意见”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意思,勘察、设计、监理业务需要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接并主张自行完成,其他业务可以按照资质也可以按照能力择优委托。这些充分体现了国家弱化资质管理,强化企业自身能力建设的改革趋势。所以征求意见稿专门从组织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角度大力建议工程咨询企业提升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能力和水平。


1.征求意见稿首次在中央层面统一了对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认识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提供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项目实施总体策划、工程规划、工程勘察与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及项目运行维护管理等全方位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参与范围

“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依据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自身的条件和能力,为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几个阶段提供不同层面的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服务”。

3.组织模式:

“可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企业实施,或可由多家具有不同专业特长的工程咨询企业联合实施。”

重点对联合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了详细规定,联合实施应明确牵头单位和各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委托方式中再次提到:联合体或合作体委托”这符合现阶段我国工程咨询行业现状,虽然国家多次提到“鼓励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但是小编认为现阶段联合经营方式更易实施、更为高效。

再次,征求意见稿对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资质管理进行创新。征求意见稿只对企业承担勘察、设计或监理咨询服务提出资质管理的要求,对于其他业务并未提出具体要求。

4.资质管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承担勘察、设计或监理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另外,征求意见稿在对全过程工程咨询委托和转委托规定时,规定:

“建设单位在项目筹划阶段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察、设计或监理资质的企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或监理”。“工程咨询企业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将约定的部分咨询业务择优转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企业”。

国家和政府高度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推进和发展,让政府和国有投资项目带头推行,鼓励非政府项目积极参与,形成示范引领,同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所以投资主体和工程咨询服务企业更应该转变意识、抓住机遇、顺势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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