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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20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子村 2018-07-08

有些时候可能是对于法律知识的淡泊,不理解和不清楚,很容易得到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工作了20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缴纳社保来说,现在想缴纳社保了,公司还一拖再拖,对于这些情况我们都是可以寻找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临时工一词已经不存在了,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相关法律规定: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上面两条规定可以看出,在一家公司工作了20多年了,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只是针对这一点我们就可以去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

从第二点来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这是我国目前强制规定的,企业必须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如果说所在公司以各种理由不给缴纳社保,我们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通过仲裁部门进行与公司之间的调节。

因为我国现在没有临时工一说,而且一干就是20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单从这一方面公司已经是违法了,单从这一方面讲公司就应该给员工进行经济赔偿。在此情况下,还一直不给员工买社保,更是“罪上加罪”,劳动者完全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得到自己应得到的补偿和权益。

关于"临时工20年沒签合同,没交社保该咋办"的问题?建议依法这样办吧。
一是书面申请单位依法认定为长期合同工,并缴纳社会保险。

         公安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社会保险的时间依据2015年1月3日国发(2015)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时间是2014年1O月1日。

因为你父亲属公安局的临时工勤人员,不能享受公安干警的警衔、工资、福利待遇,也不能享受公安干警的视同缴费待遇。

但你的父亲是公安局的临时工勤人员,且工作了20多年,这在事实上与公安局形成了劳动关系。

因此,你的父亲只有一条路可以解决自已的社会保险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认你的父亲已经与形成了长期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一年一签,也可以几年一签。但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你的父亲正好符合劳动法关于长期合同工的法律规定,所以建议你的父亲书面申请公安局党委,依法认定你父亲与公安局的长期合同工关系。

证据就是你父亲每个月在公安局领工资的工资条和公安局近20年开工资的的工资表的会计凭证。

公安局是行政机关也是司法机关,懂法律,懂规矩,会依法办的,且这笔钱是由财政资金解决的,不难。

二是假如公安局不予解决,建议向公安局的直接上级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这也是法律程序,属行政复议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制約。

在一般情况下,上级公安局会责成下级公安局依法办事的,尤其是对于本系统工勤人员,都是格外开恩,照顾有加的。

三是假如上级公安局行政复议驳回,再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你与公安局的劳动关系是否承在20年的劳动关系。

这里边的唯一法定证据就是公安局连续20多年给你开资的工资条和财会工资表。

在一般条件下,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设在县以上人社局)裁定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制約,原所在单位必须依法执行。

万一公安局还不执行,就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

法院也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制約。

假如公安局还不执行,当事人就可以以刑事自诉的方式起诉公安局领导"拒不执行法律判决罪"。

总之,为了比较稳妥地打赢这場官司,建议你的父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把你父亲在公安局工作20多年的事实,由你的父亲提供现在持有的工资条和公安局20多年的工资会计凭证,由公证处依法事先做一份公证书,由法律认定20多年存在的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对于你的父亲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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