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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家训、家风及其历史影响

 文山书院 2018-07-09

主持人语

作者:金滢坤《光明日报》( 2018年07月09日 14版)

    莫高窟壁画中的学堂。资料图片

  ■本期主持:金滢坤(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本期主题:中国古代家训、家风及其历史影响

  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由家族中有威望和有学养者汲取忠孝、勤学、积德等古代文化的优秀价值观念,总结家族成功经验和教训,制定家族成员共同遵守的生活起居、为人处世、入仕为官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以启蒙孩童,训诫子弟。家训对古代社会尤其是名门望族优秀人才的培养、良好家风的养成乃至社会风气的熏陶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里的三篇文章或从宏观角度总论家训与唐代家风、家法和社会教化的关系;或以士大夫的楷模范仲淹为例,探讨家训与宋代士大夫的家国情怀;或以《郑氏规范》为中心,探讨家训、族规与家庭伦理的关系和社会影响。通过剖析唐、宋、明三代家训与社会变迁、时代风貌的关系,总结中国古代家风养成和社会教化的一些特点,为培养良好的家风文化与社会风气提供借鉴与启示。

唐代家训、家风、家法与社会教化


  唐代是中古士族社会由盛而衰的关键时期,士族名门的家风、家训和家法对新旧士族的兴衰有着重要意义。唐朝宰相崔祐甫云:“能君之德,靖人于教化,教化之兴,始于家庭,延于邦国,事之体大。”显然,传统社会的家庭教化包括家风、家训、家法,它们在社会教化、国家治理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不仅关乎家庭之兴衰,也影响着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

家训、家风、家法与士族的兴衰

  陈寅恪先生认为所谓士族“实以家学及礼法等标异于其他诸姓”;“士族之特点既在其门风之优美,不同于凡庶,而优美之门风实基于学业之因袭”(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魏晋隋唐时期,士族之家普遍重视家风、家训、礼法和家法,注重传承家学教育子弟,逐步形成所谓“雅有家风,政事规为”的名门士族(《授大理卿李坰黔中宣慰使制》)。“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成为社会共识。颜之推在开皇末作《颜氏家训》,开启世家大族重视编撰家训的风气。唐代士人编撰家训的风气很盛,如王方庆作《王氏训诫》,柳玭作《戒子孙》等,唐太宗作《帝范》也可视作帝王之家的家训。

  唐代名门士族家风的形成和延续,离不开优秀的家训、严明的家法。开元中宰相韩休以“家训子侄至严”著称。穆宁“居家严,事寡姊恭甚”,他“家法清严”,其子赞、质等“兄弟奉指使,笞责如僮仆,赞最孝谨”。贞元间,“言家法者,尚韩、穆二门”,有“士大夫言家法者,以穆氏为高”的说法(《旧唐书·穆宁传》)。又博陵崔邠,其父倕,“三世一爨,当时言治家者推其法”(《新唐书·崔邠传》),他兄弟四人进士及第,一人位至宰相,“邠、郾、郸凡为礼部五,吏部再,唐兴无有也”。宣宗闻而叹曰:“郸一门孝友,可为士族法。”因题曰:“德星堂。”中晚唐时期,京兆柳子温家法严明,“以礼法自持”,专门和苦药丸,让子弟公绰等在夜间学习时含之,提神醒脑,“以资勤苦”(《南部新书》卷丁)。在这种教育下成长的柳公绰“性谨重,动循礼法”,“理家甚严,子弟克禀诫训”。后来,牛僧孺赞叹柳仲郢良好的家教:“非积习名教,安能及此!”因此,史称“言家法者,世称柳氏”(《旧唐书·柳公绰传》)。

家训内容与家风、家法的形成

  唐代家训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开启了中国古代“诗书传家”的文化传统。大一统的隋唐王朝采取了削弱士族势力的策略,“以文取士”,富贵、财产不再恒久,“读书便是随身宝,高官卿相在朝廷”,以诗书传家,求取功名的观念,成为士人的最高追求。杜甫作《宗武生日》,劝勉儿子:“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熟精文选理,休觅彩衣轻。”韩愈劝诫子弟:“金璧虽重宝,费用难贮储;学问藏之身,身在则有余。”他还强调人生来贤愚相近,“三十骨骼成,乃一龙一猪”的天壤之别,关键在于是否读诗书。元稹训诫子侄,“吾家世俭贫,先人遗训,常恐置产怠子孙,故家无樵苏之地”,激励子孙勤勉学习,通过“佩服《诗》《书》,以求荣达”,而且要“千万努力,无弃斯须”。苦读诗书是贫寒子弟通向富贵最有效的途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神话在唐宋成为现实。王安石便劝勉子孙,“读书不破费,读书利万倍”,“男儿不读诗书”,“恰似园中肥地草”。

  唐代家训总体以“忠孝”教育为主。唐太宗也说:“百行之本,要道惟孝。”《太公家教》云:“事君尽忠,事父尽孝。礼闻来学,不闻往教……孝子事父,晨省暮参。”以韵文的形式,简明扼要地将《孝经》中有关忠孝思想进行概述,方便子弟在日常生活中严格践行,养成合乎礼法的行为举止。很多士族把“忠孝”作为家训的核心内容。穆宁撰家令训诸子曰:“君子之事亲,养志为大。”要求赞等四子,“播礼乐,务忠孝,正名器,导人伦”。柳玭《家训》云:“讲论家法,立身以孝悌为基,以恭默为本,以畏怯为务,以勤俭为法。”忠孝与勤俭在家训中经常相提并论,如“夫名门右族,莫不由祖考忠孝勤俭以成立之”。

  唐代家训对子弟的各种劝诫中还比较重视勤奋、节俭等作风的养成和坚守。唐太宗作《帝范》,训诫太子“奢俭由人,安危在己”,希望太子力行节俭,做个明君。唐代科场竞争激烈,士人勤奋程度往往决定个人成败。韩愈劝诫子弟:“诗书勤乃有,不勤腹空虚”,个人勤奋与否,将来就意味着公卿与奴仆之别。《太公家教》对勤劳和勤学做了形象总结:“勤耕之人,必丰谷食;勤学之人,必居官职……勤是无价之宝,学是明月神珠。”以家法严明著称的穆宁也要求子弟“惟惠施之车,仲舒之帷,苏秦之锥,三物毕具”,其家也因此而名闻当世。

  唐代家训还重视谦虚礼让等美德。朱仁轨《诲子弟言》云:“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这是中国人谦让的经典阐释,一个人谦让一生,其实损失不了多少,反而养成了优良品格,受人尊重。唐代家训将礼让、谦让作为立身、修养之根本。《太公家教》云:“立身之本,义让为先……与人共食,慎莫先尝……路逢尊者,侧立路旁……三人同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欲立其身,先立于人;己欲达人,先达于人……谦是百行之本。”此书用朴素的语言汇集了有关谦让、礼让的前贤锦句、谚语格言,旨在说明与人交往、为人处世的根本在于相互礼让、谦让,取人所长,在成就自己之前,先成就别人,把机会让给别人,退一步海阔天空。此外,倡导“礼尚往来”等待人原则也是唐代家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太公家教》讲:“风流儒雅,礼尚往来……得人一牛,还人一马。往而不来,非成礼也。”

家风、家训和家学决定子弟的学风与成败

  家风、家训和家学就是现在经常讲的家庭教育环境,对儿童成长的影响至关重要。如《太公家教》所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玉投渥,不污其色。近佞者谄,近偷者贼;近愚者痴,近贤者德。”家庭环境与风气的好坏,对儿童习惯和品行的养成非常重要,甚至从根本上决定了子弟教育的成败,这也是孟母三迁的原因所在,唐代的很多例子也能说明这一问题。如中唐吴丹“生四五岁弄泥沙时,所作戏辄像道家法事,八九岁弄笔砚时,所出言辄类《诗》家篇章,不自知其然,盖宿习儒、玄之业明矣。弱冠喜道书,奉真箓……”(白居易:《故饶州刺史吴府君神道碑铭并序》)。吴丹从小玩沙,竟然可以仿照道教法事堆道场,说明所住环境道教气氛浓郁,以致弱冠之后,一度修习道家,好在后来苦读《诗经》,并考中进士,功成名就。再如前揭柳公绰一家人才辈出,与柳氏家法严明,学风良好,并世代相传有很大关系。

  在传统社会,士族之家优秀的家风是子弟接受良好家教的有效保证。如元稹的母亲出身“五姓婚姻”的荥阳郑氏,以家风严明著称。郑氏为少女时,就“事父母以孝闻”,嫁到元氏之后,“以丰洁家祀,传为贻燕之训”,二十五年间,“专用训诫,除去鞭扑”;“常以正辞气诫诸子孙,诸子孙其心愧耻”(白居易:《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元稹因其优秀的母教,并传习了外祖父家良好的家法,从而成为唐代名相和文学名家。

  家学传统和渊源对子弟成才的影响尤为明显。如颜氏一门自魏晋以来不仅以世儒著称,而且多出书法家,有颜腾之、炳之、勤礼、真卿等许多名家,这应该与颜氏家族的子弟自幼就注重书法蒙训有密切关系。这使其家年幼就擅长书法的人很多。如颜勤礼“幼而朗悟,识量宏远,工于篆籀,尤精诂训”;又颜惟贞“仁孝友悌,少孤,育舅殷仲容氏,蒙教笔法”,以书法精湛,“判入高等”,“学精百氏,艺绝六书”。大书法家颜真卿亦出自是家,他“早孤,蒙伯父臮、允南亲自教诲”。颜真卿成为著名书法家应该与他自幼就接受“尤工文翰”的伯父的启蒙有很大关系。另一位大书法家欧阳询之子欧阳通,“少孤,母徐氏教其父书”,“慕名甚锐,昼夜精力无倦,遂亚于询”(《旧唐书·欧阳询传》)。相反,许多缺乏书法家传的子弟,往往是“有知其门,不知其奥”,即便是家长“广求名书,以教其子,察其所入,便遣习之”,其结果仍多“不能遂”(张文瓘:《六体书论》)。

  总之,一个家族的兴衰,与良好的家风、家训,以及严格的家法有很大关系。正如柳玼所云:“夫名门右族,莫不由祖考忠孝勤俭以成立之,莫不由子孙顽率奢傲以覆坠之。”士族之家“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如果世家大族家教不严、家风不正、家训不良,就很容易衰落,所以家风、家训、家教和家法无疑是维护士族门第的重要手段,客观上也为教化社会、繁荣文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者:金滢坤,系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童蒙文化史研究”〔16ZDA121〕阶段性成果)

从范仲淹家训看宋代士大夫的家国情怀


  范仲淹是宋代名相,也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政治家、文学家。他为官清廉,以忧国忧民的情怀享誉后世。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名言,是对文彦博提出的“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治国理念的继承和发展,激励着宋代士大夫满怀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范仲淹先忧后乐、为国为民的一生,被视为中国古代士大夫的楷模,同时他也治家甚严,教子有方,先后编写《戒诸子及弟侄》《六十一字族规》《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义庄规矩》等家训、族规,以训诫范氏子弟和族人,经其子范纯仁等不断整理、完善和实践,范氏家族人才辈出,以清廉奋进的家风闻名天下。

  范仲淹继承了儒家“百行孝为先”的传统,提倡“道从仁义广,名由忠孝全”(《四民诗·士》)。他在《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首句就训诫子弟“孝道当竭力”。范仲淹出身贫寒,幼年丧父,随母改嫁,母子受苦颇多,当其进士及第、获得高官厚禄时,“欲以养亲,亲不在”,从而留下了深深的遗憾,因此他告诫子弟不要只知“享富贵之乐”,要懂得“孝养有时”的道理。

  训子、治家,亦不忘倡导和睦宗亲、邻里,进而兼济天下。范仲淹主张“兄弟互相助,慈悲无边境”(《范文正公家训百字铭》),要求同宗兄弟之间要互相帮助,多积善积德,更要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大爱情怀。范仲淹治家不局限于小家,而是着眼于整个宗族,不“独享富贵”。他训诫子弟:“家族之中,不论亲疏,当念同宗共祖,一脉相传,务要和睦相处,不许相残、相妒、相争、相夺,凡遇吉凶诸事,皆当相助、相扶,庶几和气,致祥永远。”(《六十一字族规》)在要求家族内兄弟互助、邻里友善的基础上,特别强调要“敬长与怀幼,怜恤孤寡贫”。在“庆历革新”失败之后担任杭州知府时,范仲淹用自己的俸禄在家乡苏州购置良田千余亩,设立义庄、义田,以救助家族中的孤老贫弱者,兼及“乡里、外姻亲戚,如贫窘中非次急难,或遇年饥不能度日,诸房共同相度诣实,即于义田米内量行济助”(《义庄规矩》),同时“又设义学以教,教养咸备”。

  范仲淹创立义庄、义学救恤族亲、邻里,教化子弟,客观上有利于实现宗族、乡村自治,淳化民风,稳定社会秩序,得到了北宋朝廷的肯定和嘉奖,“朝旨以义庄义学有补世教,申饬攸司,禁治烦扰,常加优恤”(《范文正公义学记》)。此举不仅对宋代的社会风气产生了很好的作用,各级官吏和士大夫们纷纷效仿,置办义田、义庄、义学蔚然成风,而且对后世也影响深远,仿行者遍及江南,历经800余年而不绝。

  范仲淹一生廉洁奉公,知行合一。他要求子弟“谦恭尚廉洁,绝戒骄傲情”,从而培养谦恭、廉洁的意识,戒骄戒躁。官员的廉洁是从小养成的,用范仲淹的话讲,就是“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因此,他“常以俭廉率家人”(《范文正公言行拾遗事录》),身体力行,“食不重肉”“衣才蔽无形”。在自己过着节俭生活的同时经常接济穷人,抚恤遗孤,奖励将士,他死后,“敛无新衣,友人醵资以奉葬”(富弼:《范文正公仲淹墓志铭》)。

  范仲淹认为富国安民必须改革朝政,惩处贪官污吏。在他看来官员的廉洁,要从小事、日常言行做起,从自家着手。其《戒诸子及弟侄》云:“汝等但小心,有乡曲之誉,可以理民,可以守廉者,方敢奏荐。”他还训诫子弟为官要清白,不要谋取私利,“汝守官处小心,不得欺事……自家且一向清心做官,莫营私利……以光祖宗”(《与中舍二子三监簿四太祝书》)。范仲淹还作《君子树》以明志:“持松之清,远耻辱矣……有松之心,德可长矣。”他认识到清正名节需要平日珍惜,劝诫子弟:“平生之称,当见大节,不必窃论曲直,取小名招大悔矣。”(《戒诸子及弟侄》)

  范仲淹作为宋代士大夫的廉俭表率,引起不少朝廷要员的共鸣和效仿。司马光作《训俭示康》以训诫子孙云:“顾人之常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家人习奢已久,不能顿俭,必致失所。”南宋名相赵鼎对《训俭示康》推崇备至,其《家训笔录》云:“节俭一事,最为美行。”并要求子弟每人抄写《训俭示康》一本,“以为永远之法”。

  宋代实行“以文抑武”政策,形成了君主“与士大夫治天下”的局面,这种治国方针被美化为“祖宗家法”。而魏晋以来的士族政治,自唐末五代已经衰落,科举考试成为选拔官员最公平、最重要的渠道,以范仲淹等为代表的宋代士大夫参与国家、社会治理的热情高涨。范仲淹清醒地认识到政治和社会变革的根本问题,在于教育和科举改革。因此,他在庆历革新中就提出“欲正其末,必端其本”,“兴学校,本行实”,“育才之方,莫先劝学。”这些观念在范仲淹家训和子弟教育中亦屡有体现,他要求子弟“勤读圣贤书”,创办义学,将口头劝学与系统的学校教育实践相结合。其《义庄规矩》鼓励同宗子弟积极读书,参加科举考试,按照应考的级别和成绩的好坏,给予钱粮支持,并由范氏义庄出资聘请老师,教授举业,使得“诸房子弟知读书之美,有以激劝”。

  范仲淹在教育子弟问题上,一贯秉承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原则,要求子弟,不要计较个人得失,要心系国家,有忧患意识。他告诫子弟:“京师少往还,凡见利处便须思患。老夫屡经风波,惟能忍穷,故得免祸。”(《戒诸子及弟侄》)培养子弟的忧患意识,做事要“谋画为先,聪明自广”(《蒙以养正赋》),不必计较一时利弊得失,要忍受贫穷和失败的考验,“勤学奉公”,时刻做好报效国家的准备。范仲淹勉励子弟,勤奋学习,以堪大任,“力微不足以助国家之急”,“大参到任,必受知也。惟勤学奉公,勿忧前路。慎勿作书求人荐拔,但自充实为妙;将就大对,诚吾道之风采,宜谦下兢畏,以副士望”(《戒诸子及弟侄》),鼓励子弟自食其力,凭借真才实学获得大任。范仲淹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训诫子弟成果显著,他曾自豪地讲“二郎、三郎并劝修学,口立功课,彼中儿男,切须令苦学,勿使因循。须候有事业成人,方与恩泽文字”(《家书·中舍》)。诸子皆为世所称,长子纯佑陪伴他出生入死、镇守边关;次子纯仁进士及第,“自为布衣至宰相,廉俭如一,所得奉赐,皆以广义庄”(《宋史·范仲淹传》),秉承父教,关注民生,成为一代名臣。其他二子也名显一时。

  总之,范仲淹家训以及治家举措,始终把家国情怀放在子弟教育的首位。范仲淹一生忧国忧民,史称其“每感激论天下事,奋不顾身,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宋史·范仲淹传》)。他的家训和治家理念及举措,充分体现了“先忧后乐”的思想,将道德修为与国家命运联系在一起,不仅影响了士大夫主流观念的转变,而且成为宋代家风家教的重要特征,强化了宋代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家国情怀。宋朝先后出现了司马光、欧阳修、苏轼等一大批“以直言谠论倡于朝”的名臣,“中外缙绅,知以名节相高,廉耻相尚,尽去五季之陋矣”(《宋史·忠义传序》)。

  (作者:杨纳名,系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副研究员)

《郑氏规范》中的家庭伦理及其影响


    郑氏宗祠大门。资料图片

  浙江浦江郑氏家族以“孝义”治家,因累世同居受到最高统治者的旌表,其家族不少成员被《宋史》《元史》《明史》列入《孝义传》或《孝友传》。尤其是洪武十八年(1385年),明太祖赐封郑氏为“江南第一家”,并亲书“孝义家”三字,使其成为明代最有影响的典范家族之一。郑氏家族数代累积为人处世、修身齐家、睦邻之道的经验,经数次修订、增删,至明初最终完成《郑氏规范》,凡168条,在官方倡导下,这些规范逐渐超越家族界限,成为明清社会教化的重要教本。

孝义为本:《郑氏规范》中的家庭伦理

  郑氏家族之所以历宋元明三朝而不衰,得益于其“孝义冠天下”的家风;《郑氏规范》之所以影响深远,是因为其通篇贯彻着儒家的“孝义”理念。其中明确指出:“子孙为学,须以孝义切切为务……此实守家第一事,不可不慎。”郑氏家族对子弟从小注重“孝义”教育,凡郑氏子孙,8岁入家族所办义塾,满16岁有资格进入东明精舍(后改为东明书院)学习,聘请吴莱、宋濂等硕儒为师,教导子弟秉承孝义家风。

  据《郑氏规范》载:郑氏家族每月朔望,会聚一堂,聆听“孝悌歌”;每日清晨,家族中未冠子弟要诵读男女训诫之辞。《男训》告诫子孙“居家则孝悌,处事则仁恕”,不要“恃己之势以自强,克人之财以自富”。《女训》告诫家族女子切忌“淫狎妒忌,恃强凌弱,摇鼓是非,纵意徇私”。每月两次的孝悌歌,每天一次的诵训诫辞,使族人时刻铭记孝义之道,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

积德行善:《郑氏规范》的社会伦理

  行善是传统社会积极倡导的美德,郑氏“既以孝义表门,所习所行,无非积善之事”。凡郑氏子孙,皆以积善积德、救难扶贫、博施济众为荣,无论对族人,或是乡邻,“宁我容人,毋使人容我”。对同族宗人,“实共一气所生,彼病则吾病,彼辱则吾辱,理势然也”。对贫困乡邻,则和睦以待人,对鳏寡孤独、缺食疾病者则要急人所急,施以各种援助,如设立义冢、免费施药、免息施谷、供应汤水等,凡此种种规定,充分体现了郑氏家族乐善好施的家风。

  郑氏族人世代谨守家规,践行善事,争做善人。郑钦掌家政期间,“遇疏族,则有续食之粟、御冻之衣;恤乡里,又有推仁之财、免利之谷;劝学有义方之塾,葬埋立阡之冢,贫无居者有义宅,死无嗣者有义祠”(《金华贤达传·孝友》),其厚德之名冠于乡里。郑渊为人仁厚,“饥者告以食,寒者告以衣,病者我药之,称贷未尝辞”,见人有善也,“扬之唯恐弗亟”,见人有过也,则“阴告之而不闻于外”。故其去世之时,举县哀悼,感叹“仁人不可得矣”(《逊志斋集·郑处士墓石表辞》)。

严格家法:《郑氏规范》中的伦理实践

  在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族权往往带有基层政权的某些治理功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正所谓“家严三尺法”。郑氏家族在郑文融主理家政期间,谨遵祖训,以法齐家,“严而有恩,虽家庭中,凛如公府。子弟小有过,颁白者犹鞭之”(宋濂:《浦阳人物记·孝义篇》)。而《郑氏规范》则是惩处不良子孙、达到齐家睦族的重要规章,其治家功能与伦理导向同等重要。

  郑氏家族组织机构比较完善,家长总治一家大小之务,因此必须“以至公无私为本,不得徇偏”,而且要以身作则,“以诚待下,一言不可妄发,一行不可妄为”。如果家长有过失,则举家可以加以规劝。家长之下,设典事二人,负责协助家长处理家族事务,典事“必选刚正公明、才堪治家、为众人之表率者为之”。为保证家族秩序良好,又选“端严公明、可以服众者”担任监视。监视要有犯颜直谏的勇气,有善必言之,有不善亦必言之,对族人则教以人伦大义,不从则施加责罚,以保证家族各项事务的顺利运行。

  郑氏家族还设有《劝惩簿》,由监视掌管,按月记录族人功过,又造二牌,一刻“劝”字,一刻“惩”字,何人有功,何人有过,既上《劝惩簿》,更上“劝惩牌”中,以示赏罚。举凡有私置田业、私自蓄财、荒废学业、赌博无赖、以恶凌善等违反礼法的行为,情节轻者,家长或“议罚”,或“责之”,又或“诲之”,“反复谕戒之”;情节重者,则将受到“责挞”“重箠”“告官”甚至“削名”的惩处,既有身体上的处罚,也有道德上的谴责,让屡教不改者受到身体与心灵上的责罚。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家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家族伦理的具体实施。

  《郑氏规范》有两项惩戒条目专门针对入仕为官者而设置,其一是:“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踏贪黩,以忝家法。任满交代,不可过于留恋;亦不宜恃贵自尊,以骄宗族。仍用一遵家范,违者以不孝论。”其二是:“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这意味着家族不再承认他们的族人身份,是最严厉的家法处罚。据《郑氏历朝仕宦题名》中记载:自元至清,郑氏家族中出仕为官的达169人,除郑洪曾受诬遭辟,其余无一人因贪墨而被罢官者,从中可见郑氏家族教育的成功之处。

《郑氏规范》的历史影响

  《郑氏规范》是中国古代最完备的家族法典之一,被收入《四库全书》,在当时和后世都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

  首先,《郑氏规范》成为民间教化的重要材料。浦江郑氏家族能够兴起并繁盛数百年,有诸多因素。从其本身的因素看,《郑氏规范》既是对族人的劝导训诫,是一部严谨的治家规范,又起着类似法规的作用,堪称治家处世的教本。从统治者推广的角度来看,郑氏家族在元代就因九世同居受到旌表,到明初更是被树为家族楷模,洪武初年,明太祖亲自召见郑濂,并询问治家长久之道,对《郑氏规范》更是赞赏有加:“人家有法守之,尚能长久,况国乎!”后又礼聘郑济入宫为皇太孙讲授“家庭孝义雍睦之道”(《浙江浦江郑氏家族考述》)。明太祖之所以重视郑氏家族及《郑氏规范》,固然有宋濂、方孝儒等人推荐的因素,但更为重要的应该是看到其“孝义”伦理对维护王朝基层社会的价值。解缙曾上奏:“古者善恶,乡邻必记……臣欲求古人治家之礼,睦邻之法,若古蓝田吕氏之乡约,今义门郑氏之家范,布之天下。世臣大族,率先以劝,旌之复之,为民表率。”(《明史·解缙传》)其目的是希望通过树立这一典型,引领整个社会的教化,进而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

  其次,《郑氏规范》对明清家训的发展起了重要的示范作用。一般来说,家训大多体现为对家族成员正面的规劝与倡导,具有教导性;而家规类似家族法律,更多地体现为负面的惩戒,具有强制性,《郑氏规范》兼有劝导与惩戒的双重功能。此外,《郑氏规范》不同于以往的传统家训,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明人许相卿看到《郑氏规范》后感叹:“浦江郑氏家范,尤若广而密,要而不遗,虑远而防豫,吾则所未逮也。”(《许黄门先生文集说·家则序》)明清时期大多数家规都或多或少地受到《郑氏规范》的影响。

  总体来看,《郑氏规范》虽然也存在不少专制时代的局限性,但其倡导的积德行善、勤俭持家、廉洁奉公等伦理观念及其社会实践,对于树立文明家风、维护社会和谐仍有借鉴意义。

  (作者:施克灿,系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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