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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应获政府更好的服务而非“围堵”丨凤凰网评论

 jimmyliusss 2018-07-09


不仅是网约车,还有其他新出现的新经济模式,放手让市场去发展,政府提供必要的法治、行政服务即可。正所谓:企业和民众的痛点就是政府服务的重点。事关亿万人出行的网约车,理应获得地方政府更好的“服务”,而非“围堵”。


文丨凤凰网评论员 熊文


“叫车难,难于上青天。好不容易叫到车了,却距离我好远,大夏天的心里透心凉”。市民的一句调侃话,道出了个别一线城市近日出现的“叫车难”的现象。而在过去,只有春节期间才会大面积出现网约车半小时没司机接单的情况。


再过十几天,恰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两周年。合法化两年之后的网约车,并没有出现市场预期的那种迅速发展。


今年3月,美团突然宣布打入网约车市场,给原本有些沉闷的网约车市场带来一场震动,然而迅速沉寂,从高调到低调,不到两个月时间。而今年6月发生在晋中的一场出租车司机围堵网约车的新闻,似乎是网约车合法化两年来的命运注脚,兜兜转转,网约车似乎又回到了原点。


山西晋中的这则新闻,颇耐人寻味。6月20日,晋中榆次大学城多辆出租车围堵载有一名大学生的滴滴车辆。6月22日夜,晋中市交通运输局称:被围堵车辆在滴滴平台注册,该平台属非法运营;此外,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现违法运营的网约车,应及时举报,不得采取过激行为,擅自围堵、拦截。


事实上,在市场上与政府文件中,关于网约车的定义是不尽相同的。市场当中,对于所有通过网络约车平台打到的车,统称为网约车,包括快车、专车、顺风车等。而在政府文件当中,也就是两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指导意见中,网约车与顺风车的概念是不同的,网约车被认为是一种企业经营行为,而顺风车则是公民互助的一种形式。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虽然给予了网约车合法化的地位,但是七部委随后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则将细则制定权限全部授予了各地,方便各地依据实际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


然而中央的放权,给了地方政府便宜行事的权限,但未能给市场创造更大的空间。各地相继出台各种管理细则,对司机、车辆、车型、平台都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本地户籍、当地牌照、中端车辆、营运资格,合法化之前从事网约车服务的很多司机和车辆都未能迈过这样的门槛,这差不多等于宣布了大批网约车“非法”。而顺风车这个口子,就成为这些“非法”网约车继续从事网约车业务的办法,用公民互助的名义,进行网约车营运服务。


两年来,可以看到网约车市场并没有迅速扩大,原因就是在于网约车在政府管理方面的定义仅仅是属于使用网络提供叫车服务的出租车。无论是管理方式,还是管理理念,都没有脱离传统出租车管理的思维模式:牌照管理,资格管理,用保护马车的名义去限制火车的速度。


作为市场经济“看得见的手”——政府有关部门应秉持中立态度,提供必要的行政服务,而不应该是在政策制定上偏向于任何一方。但在出租车和网约车之争当中,部分地方政府明显偏袒出租车的政策,是一种反市场经济的管理思想。


在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经济学理论当中,有所谓的“幼稚行业”,也就是自身发展尚不足以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业。对于“幼稚行业”的保护政策,一直是后发国家的重要经济策略。然而在国内市场,保护“幼稚行业”的管理方式无疑是分割市场,画地为牢,自我封闭,更何况很多地方政府要保护的行业并不“幼稚”,相反很“成熟”,成熟到可以绑架政府决策。出租车行业就是如此。但这些保护对出租车行业而言并不是好事,沙子筑起来的城墙是无法挡住风浪的冲击。


出租车行业唯有摆脱固有思维的束缚,改变老旧的商业模式,才可能在与新经济的竞争中站稳脚跟。


眼下,广州正在试点取消出租车“份子钱”制度。某些地方让网约车越来越像出租车,而广州此举则有望让出租车像网约车。


今年初,山东省领导的一番讲话,对山东未能出现共享单车、网约车这类新经济感到失落。这并不只是山东的问题,而是全国很多地方的问题。但这个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太难,那就是政府放手,有一句歌词是“给你最后的疼爱是手放开”,网约车的管理也应如此。


不仅是网约车,还有其他新出现的新经济模式,放手让市场去发展,政府提供必要的法治、行政服务即可。


正所谓:企业和民众的痛点就是政府服务的重点。事关亿万人出行的网约车,理应获得地方政府更好的“服务”,而非“围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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