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印章印文鉴定的生活小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

 秦岭之尖 2018-07-15

印文是印章的印迹,是文件真实性的凭证,是文件检验经常遇到的问题。印章印文的检验任务是( 1 )鉴别真伪( 2 )确定伪造的方法( 3 )印章印文的同一认定。伪造印章印文主要有伪造印章再盖印和直接伪造印文。

伪造印章的具体方法有雕刻法、照相制版法、挖补拼接法等;伪造印文的方法有誊写油印、描绘、复写复印、转印、扫描打印等。由于印章盖印时压力、角度、油墨量、衬垫物的不同及印章自身变化,同一枚印章不可能盖出两枚完全相同的印文。印章与印文既有对应性、又有变化性。因此,检验印章印文要分清那些是因印章材质的胀缩性变化、因盖印的机械作用不同产生的变化、因印章洗刷前后的变化、因色料质量不同引起的变化、因衬垫物不同引起的变化、印章受外力作用引起的变化、盖印后印文发生的变化。

印章印文鉴定的生活小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

近年来印章印文由于使用了一些本身变化较大的新材料,如原子印章,另一方面随着电子技术的提升,电脑雕刻、制版及扫描制作相对容易,伪造出的印文极其逼真,仅靠重合、折角等简单方法根本无法识别。手工雕刻伪造的印章,其边边角角、过刀痕迹等细节特征不可能完全一致;照相制版伪造的硬质印章,由于其制造基于的光学及腐蚀原理,不可避免地出现线条边缘不齐、锐角发钝等现象;照相制版伪造的原子印章,不可能找到与真印章完全相同性状的油墨;电子雕刻机伪造的印章,由于激光头的最小分辨率为 0.3mm ,不仅雕刻不出真印章的细节特征,而且笔画边缘呈锯齿状。直接伪造印文的方法主要是电脑扫描处理后用彩色打印机打印或彩色复印机复印,显微镜下观察能较轻易地识别。

一、 公司印章分类、用途

(一) 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二) 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支票等在出具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三) 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四) 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五) 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二、 刻制印章程序和手续

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印章印文鉴定的生活小知识,快来了解一下吧!

三、公司印章特别要求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一) 圆形;

(二) 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

(三) 所刊名称,应为法定名称。如名称字数过多不易刻制,可以采用规范化简称;

(四) 印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字体为宋体;

(五) 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六) 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

四、 印章被盗、抢或丢失如何处理

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该因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因为公章在公安机关有备案,所以丢失后第一步应该由法人代表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接着要让公众知晓你丢失的公章已经作废,所以公章丢失后的第二个步骤就是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在哪个报纸登报声明可询问当地工商局,每个地方规定不同。而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大部分报社都会要求公司全体股东到场签署同意登报声明才许可予以登报,这也为许多公司的公章遗失补办设置了一定障碍。

第三个步骤就应该持以下文件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企业出具的刻章证明、法人委托授权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股东证或者工商局打印的股东名册、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的复印件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关注本号,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司法鉴定(笔迹鉴定、印章鉴定)相关问题,

专业司法鉴定人、法医帮您24小时在线解答。

为社会各界处理刑事、行政、民事等各类案件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