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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习惯性违章作业危害表,后附相关管理规定

 盛夏亮剑 2018-07-17
安全贝贝网


常见习惯性违章作业

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

序号

表现形式

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

应当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



一、一般违章


1

巡检时与他人闲谈

精力不集中造成检查不到位或人员坠落。

巡检时禁止闲谈

2

高空作业时不系安全带

人员坠落

加强监督,发现即严厉惩处

3

雨天气不采取措施单独上室外高处

滑倒、坠落

必须采取防护,必要时铺毛毡防滑

4

不按时巡检

不能及时发现异常状况、不能掌握可靠数据

增强操作人员责任心,发挥好巡检作用

5

不按规定的程序开启电器

电器损毁、电气火灾

熟悉操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6

湿手操作电器

人员触电伤亡

进行电气知识教育,避免湿手操作

7

使用铜丝或其它导线及不符合规范的电器保险丝

引发电器设备、线路障或电气火灾

按电器负荷规范使用保险丝。

8

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手套;不带验电笔;使用绝缘等级不够的螺丝刀、钳子等。

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进行安全用电常识教育,规范用电作业。

9

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器具不接保护接地线

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加强用电常识教育,规范电动工、器具使用。

10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或穿绝缘鞋

引发人员触电伤亡事故

使用绝缘良好的防护手套、穿绝缘鞋。有条件时,站在绝缘垫上作业。

11

使用砂轮机不戴防护眼镜、操作站立方位不对

飞溅金属屑刺伤眼睛或砂轮破裂造成人身伤害

坚持不戴防护眼镜不作业,不正对运转砂轮操作。

12

使用车床、大锤时戴手套

手套卷入造成人身伤害,戴手套使用大锤易造成大锤脱手伤人。

不违反安全操作要求

13

使用液化气时先开气后点火

火灾、爆炸

进行相关常识教育,先点火后开气

14

使用瓶口、管路存在泄漏液化气炊具

火灾、爆炸

先清除已逸散的液化气,维修后再使用

15

检修电气时不按规程断开电源

人员触电伤亡

检修时必须先按规程断开电源

16

设备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

引发设备事故、造成机械伤害

调整、优化操作,加强巡检

17

在照明设施不完好情况下,不带电筒检查运转设备及靠近设备旋转部位。

人身伤害

采取其它照明设施,两人巡回检查。

18

在煤气区使用管钳或不带绝缘胶管的专用板手开关阀门

碰击火花引发火灾、工具脱落伤人、损坏阀门

做好阀门日常保养使其启闭灵活,无卡阻,保证开关时不借助其他工具

19

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容器、衣物、工具及地面

产生静电、引起火灾

加强监督检查

20

以习惯判断操作代替指令操作

引发设备及工业生产事故

按工艺流程操作

21

女工长发未放入工帽

长发卷入设备,引发人身伤害

加强监督检查

22

将香烟、火种带进站内

火灾、爆炸

禁止

23

使用梯子无人扶持或不绑牢

高处坠落

落实安全措施,禁止一人登高作业

24

不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不带帽带、劳保不扣衣扣,袒胸露背等。

降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等级,可能造成意外伤害

严格管理、加强教育

25

忽视安全警告标志

缺乏操作前的安全警示,可能造成意外事故

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26

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造成个人伤害、妨碍紧急撤离;环境污染

规范垃圾存放区域;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27

作业不使用作业指导卡、无安全措施,或有安全措施而不认真执行。

可能因不按程序作业及安全措施不落实引发事故

加强管理,严格落实作业指导卡的使用

28

跨越(或钻)临时安全围栏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29

设备运转过程时加油、修理、调整、清扫作业。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

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30

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

发生着火、爆炸事故

加强管理,加强教育

31

电焊作业时,焊工在附近其他设备、管线上引弧

造成设备、管线击穿,或使设备、管线损伤,强度降低。

不违规操作

32

不按规定检查与铝水接触的工具的干燥状态

铝液爆炸飞溅烫伤

严格使用工具前的干燥确认(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先进行烘干操作)防护用品必须佩带



二、严重违章


1

发现设备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不向领导反映,继续操作。自作主张,擅自将安全防护装置拆除并弃之不用者。

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机械事故、财产损失

发现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及时修理更换,严禁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行为。

2

擅自动用未经检查、验收、移交或查封的设备和车辆,以及未经领导批准任意动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车辆。

可能发生交通事故、设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设备损坏

严格落实车辆、设备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行为。

3

不按安全规程、工艺规程操作设备,或为了突击生产任务使设备超负荷运行。

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机械事故、财产损失

加强教育,认真落实工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

特种作业工种无证单独操作、机动车辆持学员证单独驾驶和无证驾驶。特种设备和要害部门,不认真登记和交接班,擅自离岗。

操作人员操作技能不足,可能引发设备毁损,人员伤亡等事故。

加强设备单位主管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观念,强化交接班制度。

5

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

可能造成高空坠物引发砸伤设备、人员事故。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加强管理及维护保养,定期检验。

6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可能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及人员伤亡。

加强管理,杜绝无证人员临时顶岗现象。

7

违反规程规定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发生。

严格票据使用管理,杜绝无票作业、操作行为。

8

擅自扩大操作票(特殊作业票、动火票)工作范围或从事与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不符的工作。

因安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9

未得到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开始工作(操作)命令即开始工作(操作)。

安全措施不落实,引发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10

不按规定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或安全措施未完全实施即开始作业。

技术、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发生。

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落实。

11

不及时办理工作任务没完成而到期的工作票延期手续或重新办理工作票。

条件变化,安全措施不配套,引发事故。

规范票据办理程序。

12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配系安全带、安全绳,未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可能造成高空坠落事故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13

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工作地点下面未设围栏或其他防止落物伤人的保护设施。

可能引发落物伤人和设备损伤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严禁高处作业上下抛物。

14

人员在起吊物体下停留、行走。

可能引发落物伤人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严禁人员停留、行走在起吊物工作范围内。

15

操作前不预演、不核对作业指导书(卡),执行操作票时不按照顺序逐项打“√”开展操作。

可能简化操作程序、颠倒操作顺序、应急处置不熟悉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16

使用安全工器具不按规定检查或使用有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引发各类事故

定期检查,加强个人防护

17

擅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

引发各类事故

严格落实制度,定期检查

18

私自乱接、乱拉电源;不切断电源进行临时电源的接引工作。

引发触电、短路及火灾事故

严格落实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9

擅自拆除接地线或移动接地位置。

雷击、静电引发火灾、爆炸

加强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

20

擅自拆除“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

引发触电伤亡事故

严格配电区域管理,设专人监护

21

女工长发靠近设备旋转部位,在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肥大服装。

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22

未经测试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浓度进入有限空间。

引发人员中毒事故

进入气体浓度不确定区域,必须配戴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23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不正确。

引发烫伤、划伤等安全事故

坚持安全第一,违规必罚。


习惯性违反劳动纪律

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

序号

表现形式

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

应当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

1

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

精神亢奋、思维混乱,易导致冒险操作及误操作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2

脱岗、窜岗、睡岗

不能及时发现异常状况;不能及时沟通信息

加强监督检查

3

误传调度指令;(主要是煤气炉与车间的配合事项)

贻误时机、损坏设备、人员伤亡

重要指令要领会清楚并向对方复述,得到肯定后方可执行

4

工作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

不能及时发现异常状况;发现异常状况视而不见;不能及时沟通信息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5

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精力不集中,不能随时掌握岗位生产状态,简化工作程序,遗漏安全巡检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6

专职监护人擅自脱岗,没有进行不间断监护。

使作业人的不到全过程监护,作业人违章时无人制止,发生意外时无人救助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7

 在高处作业区内打闹,不认真工作和监护等。

引发高空坠落、落物伤人;造成操作人意外事故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8

岗位交接班敷衍,不进行逐项交接

使接班人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未完成的工作不清楚,造成事故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9

填写当班记录敷衍了事,不按时录取数据,编造假资料

数据时效性差,造成统计分析失误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10

不注意节水节电,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造成水电浪费

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

11

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不假外出、到假不归

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加强纪律约束,严肃进行处理

12

不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

造成个人伤害

加强进站前的劳保检查,加强作业期间安全监督

13

带闲杂人员进入生产区域

乱动设备引发事故,误入危险区域造成个人伤害

加强内部管理,所有员工义务询问

14

临时有事,请无关人员替岗

不能及时发现隐患,造成误操作

加强管理,制度约束

15

他人进行危险操作时,开玩笑、吓人

造成误操作引发事故及人身伤害

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教育

16

随意损坏生产设施及劳动工具

引发事故及降低工作效率

加强管理,严厉惩治


常见习惯性违章指挥部分

表现形式及其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

序号

表现形式

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

应当采取的主要防范措施

1

劳动纪律松弛,生产管理混乱;工作现场脏、乱、差,放任自流,不积极治理,影响安全生产。

降低安全管理水平、员工工作积极性,引发事故

加强安全管理,强化“5S”

2

需要两人以上从事的工作只安排一人单独进行。

因无人配合、监护,易引发事故

合理安排劳动用工

3

使用超期动火票,指挥施工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作业条件发生变化,造成安全措施不足引发事故

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4

动火前不进行安全教育,不落实、确认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对站区安全状况不了解,安全措施不到位引发事故

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5

为生产需要,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

引发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

树立管理人员“安全第一”的思想

6

指挥员工进行运行设备、带压管线的维修保养

引发原油泄漏、机械伤人等事故

严格执行停机、泄压维护保养有关制度

7

进入有限空间、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不办理作业票、不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安全措施不落实,引发事故

严格执行特殊作业审批制度

8

对已经查出的危害运行的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强令员工继续进行作业

引发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限期整改隐患,生产必须为安全让路

9

在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安全条件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具备,引发事故

大力整治隐患,落实安全制度

10

指派无操作证的员工到特殊岗位顶岗

因操作技能不熟练,引发误操作、事故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规章制度

11

指派不具备上岗条件或技能差的员工单独顶岗

因操作技能不熟练,引发误操作、事故

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规章制度

12

不按规定组织安全阀的校验、维护、保养

使安全阀起不到保护设备、管道作用,引发事故

落实规章制度、定期校验安全阀

13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强令继续使用

紧急情况下,安全阀不动作,导致事故

落实规章制度、定期校验、更换

14

不按有关规定要求设计施工,乱改乱建;不经竣工验收、擅自决定投入使用。

可能存在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距离不够,工艺不合理等严重安全隐患

投入使用必须经过竣工验收

15

动火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强制下达动火令

引发火灾爆炸、人身伤亡等事故

严格动火纪律隐患措施落实后动火

16

对有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失灵的设备,强行安排生产;

造成事故隐患扩大、人员伤亡等事故

加强安全管理,杜绝此类违章的发生

17

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出现非法操作事故

必须重视特殊岗位


习惯性违章行为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一、为了让全体员工认清违章危害、减少违章行为,杜绝安全事故,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观念,保证生产长周期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使用于进入生产区的所有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

第二节  管理职能

一、管理职能部门及职责

(一) 生产科负责生产工艺、操作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 设备科负责设备运行、检修施工、电气、仪表方面的维护管理。

(三) 安全环保科负责生产区防火防爆、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及环保方面的管理。

(四) 公司办(基建)负责生产区建筑设施和土建工程施工方面的管理。

(五) 保卫科负责进入生产区人员烟、火种的收存保管、消防设施、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六) 质监科负责产品质量和进厂物资质量方面及环保检测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 节能办负责生产区环境卫生、能源浪费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重点按照各自职能履行监督检查习惯性违章行为和对违反者处罚等职责。

第三节  习惯性违章行为内容

  习惯性违章行为分类

 (一)工艺操作方面

  1、职工责任心不强,巡检不到位,不按时巡检和做纪录,只为拔牌而巡检。

  2、设备开停车时不严格执行程序,图省事、省时,不安要求开关阀门。

  3、交接班不到位,不按时进行,间接交接造成信息不畅。

  4、长期停用或备用的设备重新投入使用时不盘车,造成设备损坏。

  5、生产中不检查阀门的状态就进行操作,造成跑料串气等事故。

  6、在现场搞卫生时用水冲洗设备,使电机进水,损坏电机等事故,

  7、易燃易爆部位上不按规定使用铜制工具或使用未经许可的自制工具。

  8、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靠近运转部位加油等操作。

  9、在工作岗位上打闹、嬉戏等。

  10、个别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原理不清楚容易误操作。

 (二)劳保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方面

  1、车、钻床等机加工时不戴防护镜,戴手套作业。

  2、在特殊作业时,因时间紧或缺少防护用品就不佩戴劳保用品作业。

  3、进检修作业现场不戴安全帽(手拿着)或临时进现场图省事不戴安全帽。

  4、在使用少量有毒、危险物料时图省事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5、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焊工不穿专用焊工服,现场操作人员穿短袖衫等。

  6、夏天有的员工拖拉着鞋,操作中或上下楼梯时易出危险。

  7、长发员工在现场作业时未把头发盘到安全帽里。

  8、现场部分员工佩戴安全帽不规范,不系带或安全帽当凳坐。

  9、易燃易爆场所不穿工作服(鞋)。

  10、滤毒罐用后不记使用时间,造成滤毒罐超过规定使用时间后仍在使用。

  11、有的分析人员在操作时不穿白大褂。

  12、使用砂轮作业时不戴护目镜,站位不正确,用力过猛。

  13、使用空气呼吸器之前,未检查压力表及报警哨。

 (三)动火作业方面

  1、在危险性相对较小的场所动火时,该有的安全措施未落实,缺手续或条件不具备时就作业。

  2、现场作业的乙炔瓶与氧气瓶及动火点的安全距离不能保证,作业人员意识不强。 

  3、气瓶漏气或无阻火器,压力表、减压阀失灵,为省时省事,个别人照常使用。

  4、虽有动火证,但不分地点随意动火,个别人安全意识不强。

  5、监火人不坚守岗位,临时有事擅自离开监护现场。

  6、监火人在现场不认真履行监火职责。

  7、动火负责人在动火证上签字时不到现场落实安全措施。

  8、个别易燃易爆场所配备的灯具或风机不防爆。

  9、动火作业人中途换人或张冠李戴。

  10、与系统连接时动火作业只以阀门作隔离措施。

  11、未经培训的非专业人员动用电火焊工具。

  12、使用电火焊工具工作时不戴手套及护目镜。

  13、在起吊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工作。

 (四)登高作业方面

  1、大风、大雨等恶劣条件下,进行非必要的登高作业。

  2、登高人员有的安全带不挂好或系挂位置不合理等。

  3、登高人员作业时携带工具时不带工具袋,上下乱抛扔。

  4、高处作业时下方无专人监护。

  5、搭架子时,木板未固定或仅固定一端。

  6、高空作业时作业工具没有作防掉落措施。

  7、高空平台作业时不办理票证。

  8、高空作业有物体飞落时,没有围栏安全带。

 (五)吊装作业方面

  1、没有专门的信号、指挥员,旁人随意指挥。

  2、吊物时吊件常从人头顶掠过,下边人不躲闪,对危险性预见不足。

  3、工人随意穿行吊车天井。

  4、吊装作业前,未对吊链、吊链盒及吊钩和卷扬机等进行检查。

  5、吊装大型物件或在危险场所吊装时,不拟定吊装方案,盲目吊装作业。

  6、不按规定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7、吊装现场没有围栏安全带,不设警世标志。

  8、吊装作业无专人监护或监护人擅离职守。

  9、非专业人员动用起重机具。

  10、起重作业现场多人指挥。

  11、重物吊在空中,机具操作人离开现场。

  12、用千斤顶长期支撑在重物下面。

  13、用运行中的管道设备起吊重物,或吊装缆绳系在运行中的管道设备和墙垛、管架上。

 (六)电气、设备方面

  1、焊接时,图省事,就近随意乱接把线。

  2、电焊把线老化一次线过长,把线破损还继续使用。

  3、用湿手或铁器扳手等开电源开关。

  4、带电检修设备。

  5、易燃易爆场所使用不防爆的手电筒。

  6、临时用电的电线使用后未及时拆除。

  7、电动葫芦不用时未停电。

  8、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式电动工具前不按规定进行漏电检查,不接漏电保护器防护。

  9、电气修试工作不办工作票或安全措施不全、任务不清,单人工作失去监护。

  10、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和工作项目以及变化更正工作成员时,不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

  11、凭信任许可、验收工作,不认真履行检查、验收及双方签字手续。

  12、现场安全措施与工作票要求不符,工作责任人(监护人)擅离现场。

  13、先工作,后履行工作票或边工作,边办票及工作票所载以外的人员参加工作。

  14、工作负责人对违章纠正不及时或不纠正。

  15、线路工作,工作地点不设地线或只装一端地线或用其它导线代替地线,再或用缠绕方法装接地线。

  16、电气设备操作前不审票、不演习, 不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倒闸操作不唱票、不复诵、不监护,雷雨天进行倒闸操作。

  17、监护人与操作人颠倒或一起操作,操作人不等监护人发令就先操作。

  18、正常操作图省事,擅自解除误闭锁装置。

  19、断合开关操作后不到设备现场检查开关的实际位置。

  20、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验电、更换高压熔断器等作业不戴绝缘手套。

  21、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使用梯子,梯子与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或两人同在一个梯子进行工作。

  22、闸刀等所用熔丝不配套,或用铝丝、铜丝代替保险丝。

  23、在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使用钢卷尺或带有金属线的皮卷尺、线尺。

  24、低压设备上进行检修,断开开关,不取下保险或不拉开刀闸。

  25、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电线绝缘破损漏电。

  26、焊机外壳不接地,电焊工离开工作现场不断焊机电源,电焊机露天放置,无防雷雨措施。

  27、电话线和电源线捆在一起,不按规定分离开。

  28、仪表用电源线和其它设备接在一起,没有单独分离、无单独开关控制,用花线乱拉乱接。

  29、信号指示或液位照明用220V代替安全电压。

  30、临时移动照明灯具采用220V代替安全电压。

 (七)施工检修管理方面

  1、在抢修时,为抢进度不按规定办理票证。

  2、由于车间技术管理人员之间及其与施工检修人员之间的协调、沟通不到位,有时会造成信息不畅通,以至最终引发事故。

  3、施工中发现与预想的情况有重大不同时,仍按原方案实施施工检修,

  4、进入设备作业时监护人不能与设备内人员保持信息畅通联系,无必要的通讯工具。

  5、有的重要项目事先未制定较为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

  6、安全技术交底有的过于简单,流于形式。

  7、为图以后拆装省事,经常拆动的设备紧固螺栓不全,或螺栓不按规定露牙。

  8、装卸工为省时省力在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不佩戴防护用品。

  9、搭设脚手架的材料不符合安全规定。

  10、因工作需要打开的地沟盖板、孔洞、工作完后不及时盖好。

 (八)安全培训教育方面

  1、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

  2、安全活动时间从事别的活动,时间不能保证。

  3、新人员及调换工作的人员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就让其上岗工作。

  4、班组安全活动流于形式,效果不好。

  5、外来工不经安全教育管理不规范,外来人员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6、没有经过考试合格,无特殊作业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九)劳动纪律方面

  1、上班期间打盹、睡觉、看其它书、杂志、聊天、下棋、打牌、干私活。

  2、工作时间喝酒或酒后上班工作,

  3、穿高根鞋、拖鞋、裙子、背心、短裤进入生产工作场所。

  4、在工作场所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

  5、工作完不清理现场卫生,工作许可人默许工作已终结。

  6、生产娶内随意乱到(扔)垃圾、杂物

 (十)交通安全管理方面

  1、厂区内车辆超速行使。

  2、生产区内机动车图方便,随意穿行,无视警世牌。

  3、叉车载人行使。

  4、厂区内自行车、自动车车速过快,还有逆行现象。

  5、外来车辆有的不按规定地点停放,影响消防、交通通道。

  6、一些横穿马路的管廊没有限高标志。

  7、驾驶员在行车中与旁人闲谈。

  8、同车道行使保持安全距离不够。

  9、酒后开车、开带病车、驾驶员过于劳累后开车、驾驶时吸烟打电话。

  10、超载、重载、翻斗车货箱载人。

  11、穿拖鞋、赤背驾驶车辆。

  12、铲车铲货物时猛起猛落,朝过额定重量。

  13、铲车未熄火操作人员几离开驾驶室,休息时重物不放下。

 (十一)质量管理方面

  1、将杂物混装在成品袋内。

  2、装卸成品包装时用力过猛,使内戴损坏。

  3、成品包装缝口有漏缝。

  4、将次品混入正品内出售。

  5、进厂物资把关不严,不符合、不合格、以次充好产品进入。

  6、安装人员不严格把关,将不合格产品装上系统,埋下安全隐患。

  7、保机人员图省事,抢时间,维修设备时不按技术规程操作,使设备运行质量差。

  8、高压系统用低级别配件。

 (十二)其它方面

  1、在生产区易燃易爆场所打手机,把手机带入易燃易爆区。

  2、各类气瓶混放,间距不够。

  3、厂内员工经常把打火机、香烟带在身上,带入生产娶。

  4、在紧急开停车处理时忽视安全,违反规定走捷径。

  5、领导干部提出的要求虽然违章,但下级又不能不听。

  6、安全附件损坏或运转不正常,得不到及时处理或更换。

  7、实验用剂有混放现象,有的试剂未标出危险性。

第四节  责任处罚

一、习惯性行为有上列行为之一的,由职能部门或所在单位责令改正,处以10元以上100以下的罚款,酿成事故的,依照事故管理条例处理。

二、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带头违章的,员工有权指正,越级上报,对带头违反者予以双倍的罚款,酿成事故的,依照事故管理从重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身边同事在一起工作中出现严重习惯性违章行为而不及时制止的,在一起工作的所有人等均负有连带责任,处以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酿成后果的,负间接责任。

第五节  附 则

  一、本规定涉及其它管理制度的,执行中互不影响,原则上不重复罚款。

  二、本规定列举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有违反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由公司安委会或者安全环保科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修改调整。

  三、本规定未列举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参照本管理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颂布之日起施行。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生产部或安全环保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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