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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政治史系列——4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金色年华554 2018-07-23

中国古代政治史系列——4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中兴以人为本”,自古有“得人皆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演变

1、世袭制

世袭制主要是依据血缘关系选拔官吏的制度,贵族依据血缘关系世袭爵位。这是为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而服务的。

2、军功授爵制

战国时期开始实行。战国商鞅变法时推行奖励军功,按功授爵,贵族无军功不再授爵的措施。这一制度的实行,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特权,增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力量。它与战国时期战争频繁的状况相一致,但作为选官制度,还未发展成熟。

3、察举制

两汉时期的主要选官制度。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汉朝发展了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等内容。其中,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这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皇帝征召是由皇帝征召才能之士,由皇帝召见面试合格后授予官职。

察举制是根据人才的才能和品德,由地方官推选为官的制度。

西汉汉武帝时期这套选官制度基本成熟,为国家选拔了大量人才。各方面突出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鼎盛局面出现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察举主要是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但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基层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逐渐被官僚家族所支配,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4、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它将世家地主世代为官的特权通过选官制度确定下来,其选官的标准是门第高低。在此基础上,士族阶层形成。

5、科举制度

隋唐以后中国古代主要的选官制度,从隋朝一直沿用到1905年,对后世影响深远。科举制与察举制的不同主要在于科举制是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员的选官制度,其选官的主要依据是考试成绩。

(1)隋唐时期确立发展

① 科举制兴起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中士、庶族力量对比变化的反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兴起、士族地主衰落,阶级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加上封建统治者需要抑制削弱地方割据势力,必然要改变魏晋以来的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让庶族参与政权,扩大封建统治的阶级基础,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

② 隋朝开始确立:隋文帝即位以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期,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唐朝进一步完善发展:唐太宗时期,增加了考试科目,以明经、进士两科为主;武则天时期,大量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期,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2)北宋时期进一步发展

① 发展表现:北宋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其中殿试成为定制,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法,以防止考官舞弊;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在王安石变法中,对科举制度进一步进行改革:废除死记硬背的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

② 作用:科举制的发展为各阶层的读书人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但录取人数太多必然导致出现官吏多而杂的局面,是造成冗官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3)明清时期科举制度的发展—八股取士

① 明清时期,由于封建制度的日趋衰落,封建统治者进一步加强君主专制制度。在选官制度方面,通过八股取士的办法,加强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控制,培养封建统治的忠顺奴才。

② 八股取士的内容: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允许发挥个人见解;答题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为八个部分,所以称为八股文。

③ 作用: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科技文化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清朝末年对科举制度的改革

清末,帝国主义的侵略加剧,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为了挽救民族危亡,维新派掀起了维新变法运动。在变法中,为培养维新人才,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即废除八股取士,改试策论,开设经济特科,以选拔实际有用人才。但很快随着变法的失败而被废除。

(5)进入20世纪以后,由于国内形势的巨变,封建的科举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1905年,清政府下令废除科举制。至此,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历史上主要的选官制度,结束了其历史使命。

(6)科举制度的作用和影响

① 科举制创立的意义(积极作用):科举制冲破了世家大族垄断仕途的局面,起到了抑制门阀的作用;扩大了官吏来源,使庶族地主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参加了政权;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推动了教育的发展;科举取士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地方豪门士族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促进了文学的繁荣。

②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极大的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是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但是其弊端的出现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产物,并非考试制度本身。

科举制度对中国及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西方国家的文官选拔制度、我国现代的教育制度和干部选拔制度都是对中国科举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注意:1、科举制度废除的原因:

①科举制度本身存在许多严重的弊端,阻碍了教育的发展和人才的选拔;

②西学的传播,对科举制度形成了巨大的冲击,科举制度不能培养出适应时代要求的新型人才;

③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动,削弱了科举制度赖以存在的根基,“读书致仕”的价值观念发生动摇;

④民族危机空前严重,不少士人忧国忧民,不再热衷于科举制度,积极入世,注重经世之学。

2、科举制度废除既有利于社会现代化的同时,但也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国社会与文化的断层。

(1)首先有利于教育的近代化,废除科举推动了洋务运动后兴办近代学堂的高潮和新教育制度的建立与初步完善;其次有利于思想的近代化,废除科举有利于新兴知识分子群体接受自由民权思想,日益获得独立的人格和开放的思想。辛亥革命的兴起有赖于这一点。

(2)但是不可避免地,科举制度的废除也给中国社会与文化造成了断层,正如黄仁宇所言:“科举制度的废除,从此上下两层社会被打成两截,无法得到有效的沟通”。因为农村文化生态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

二、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认识

1、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过两个阶段,即世袭阶段和选举阶段。从选官的角度讲,奴隶社会是世袭社会,主要制度是世袭制度;封建社会至今是选举社会。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制度是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朝至1905年的科举制。从察举制到科举制,是从推荐到考试的进步,其公平性、合理性得以发展,是中国在选官制度的探索中的一大进步。

2、要用继承和发展的观点认识我国古代选官考试制度的变革和发展。

(1)经验教训:①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②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人才选拔;③要用德才兼备敢言直谏者;④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危害严重;⑤我们要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正确观念。

(2)联系现实:我国当前推行的考试改革体现了组织和发展教育事业的国家职能。我国的考试改革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原则。这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要求。注意对比,古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和现在的考试改革有着本质的不同。还要认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选拔与任用、考核评价、流动配置、激励监督的制度,形成有利于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机制。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对我国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规律

(1)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

(2)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3)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4)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明朝之前的科举制度推动了我国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性占主导地位;但明朝之后的科举制度消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一项愚民政策,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可借鉴的经验和原理

通过回顾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可知自三代到明清,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世界的范围来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堪称世界之最。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中有一些基本原理可供今人借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考选。这里所说的“考选”,就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之意,其与西方人事行政学中“考选”概念大体相同。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做出的最佳选择。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几种基本精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量才使用、内行管理。我国科举时代的考试,基本上体现了这些原则—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主要指社会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级。这种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同时,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多层次的考试,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种抑制作用。此外,实行考选,对提高封建官员的素质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总之,考选制度天然具有一种强大的约束力,它制约应试者只有具备良好的素质方能胜利通过此门。

(2)多渠道选拔。我国古代选拔官吏,无论是察举制时代,抑或是科举制时代,其选用人才的途径都是多种多样的。即使在世官制时代,亦有乡举里选制度作为世官的补充。古代选官之所以要多渠道,目的在于保持社会各种势力的政治平衡。每一个时代的各种仕途,又有主次之分,有一种仕途居主导地位,是该时代具有标志的意义的仕途,其它多种仕途与主导仕途共同构成该时代选官制度的总体。具体地说,世官制时代,主导仕途为世官,其它仕途主要是乡举里选;察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察举,其它仕途有任子、军功、辟除、荐举、征召、太学生、吏道等;科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科举,其它仕途有学校试、荐举、补荫、吏道等。这种多渠道、分主次的选官模式,有利于调动社会各层次的能动因素,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德才兼备。历史上曾经存在各种选用人才的标准—或以血统、或以军功、或以赀财、或以德行、或以才干,等等。不过,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来看,其总趋势则是倾向于德才兼备。就以表面上看起来纯粹以才学取人的科举而言,实际上德行的因素无处不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举制度对应试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凡娼、优、隶皂、罪户子弟,均不得参加考试。换言之,只有封建统治者认为符合德行条件的人才能参加考试。二是科举考试全被封建道德说教所充斥,它制约应试者不能不就范于封建统治者的德行要求。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说的“德才兼备”,是指古代社会而言,它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与今天所讲的德才兼备有着本质的区别。但如果从原则上着眼,古今之理相通,似应无疑义。

(4)回避。回避是选官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的关于选任官吏的限制规定。今史籍中能够见到的较早的回避制度,是东汉制定的“三互法”。历史上选任官的回避制度,可以归结为两种类型:一曰籍贯回避,即本籍人不任本籍官。三互法中便有籍贯回避内容。越到封建社会后期,这种回避就越复杂,如明代 不仅郡县守令要回避乡邦,而且有时还限制同一籍贯者不许在同一机关中任职,甚至有某些官不由某些籍的人担任的特殊规定。二曰亲属回避。东汉时关于婚姻之家 不得交互为官的规定,即为亲属回避的一种形式;而北宋时确立的“别试”制度,则是科举考试方面亲属回避的典型制度。回避原理有着广泛的实用价值,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即是一例。

(5)保密。我国古代科举的保密制度的全面建立,始于北宋。其具体做法,主要有这样几项:锁院制度。锁院制度即一经任命为知贡举(即考官)的官员必须立即锁宿,在大约五十天左右的锁院期间,不得回家,不准见亲友或与院外臣僚交往。后来,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需与知贡举一样锁宿。这实际是采用隔离法达到保密的目的;封弥制度。“封弥”又作“弥封”,亦称“糊名”,即把试卷封起来,糊去举子试卷上的姓名、乡贯以及初考官所定的等级。大凡封弥官不评卷,评卷官不知姓名;誉录制度。所谓“誊录”,就是抄写试卷。举子的亲笔试卷称真卷,誉录后送归封弥官存档;誉录的卷子称草卷,送给考官评阅。誊录与封弥合称弥封誊录制。北宋时建立和健全的各项保密制度,在后世的科举考试中,一直沿用下来。这些做法,即使在今天的各种重要考试中,仍然是适用的。

(6)保任。“保任”即保举之意,它的最基本特征是人事与法制挂钩,任人者要对被任者的行为承担责任。保任的原则不论在察举制还是在科举制时代,在选官中都被广泛运用。由于实行保任制,荐举得人与否及被荐人任职后的功过优劣,举主与之同其赏罚,所以就能比较有效地防止滥举现象发生,这对于保证人才选拔的质量以及维护选政的公正廉洁,均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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