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颜真卿:惜学子,挥毫写判词
颜真卿(709-785)是唐代著名的大书法家,颜体便是他的独创,流传至今。其实,颜真卿还是著名的清官,他曾任抚州刺史,为当地百姓办了不少好事实事。当时临川学风浓厚,抚州学子杨志坚家贫如洗却嗜学如命,他的妻子耐不住清贫,提出离婚,杨志坚写了一首《送妻诗》,表明自己矢志读书无奈同意离婚的心情。
杨志坚的妻子将这首诗作为离婚的证据呈给颜真卿。颜真卿看后,非常同情杨志坚,钦佩他的苦读精神,并赠给杨志坚布匹、粮食,将他留在署中任职。为此,颜真卿还将亲笔写的判词《按杨志坚妻求别适判》公诸于众。颜真卿的《文忠集》里记录了这则判词:
“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尊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闾,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者多。阿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帛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仍令远近知悉。”
颜真卿的这一判词,骈散互用,不仅文字写得漂亮,典故也极贴切。他把前燕和西汉的两个女子嫌夫贫贱而改嫁的历史典故穿插其中,教育意义浓厚。其一是前燕人王欢,妻子嫌他穷,把他的书烧了,要求改嫁,王欢后来在苻坚为帝时任太子少傅;另一位朱叟是西汉的朱买臣,以卖柴为生,妻子改嫁。后来朱任会稽太守,把她和她后来的丈夫接去官舍,妻子愧而自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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