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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办案使用什么交通工具?有30年工作经验的老法官告诉你

 贾律师 2018-07-23

  交通的变革,从大的方面来说,能折射出时代的进步;而从我们广大司法工作者的角度来说,则体现在它给我们的工作带来的实实在在的便利。现在我们基层法院基本上都配备了公务用车,每个法庭都有警车,刑事庭有囚车;国道四通八达,高速便捷快速,出差还可以坐飞机、乘高铁,极大地方便了办案。


  1987年,我刚到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九堡人民法庭参加工作。当时法庭条件差,下乡调查、开庭调解等工作,主要就靠两条腿。记得有一次,时任庭长杨世荣、审判员陈唐县和我,从九堡镇去30华里以外的万田乡处理一起离婚案。不到凌晨4点,我们就起床出发了,走了7个多小时才到目的地。调解完纠纷我们又走路往回赶,回到法庭驻地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又累又困的我们根本顾不上脚板上大大小小的水泡,倒头便睡。


当年的自行车执照


  那次万田之行后,我就把家里的永久牌自行车骑到了法庭。有了自行车,工作虽然方便了很多,但是骑在崎岖不平的路上,车子就常“闹意见”,要么掉链子,要么胎漏气,就算都好好的,也颠得我手腕疼。


  1988年,市场上出现了轻便摩托车,杨庭长便筹集了2000多元,为庭里购置了一辆嘉陵50红色摩托车。那时摩托车是新鲜事物,车子一买回来我们就全庭欢呼雀跃,直夸庭长英明!从此,我们法庭下乡办案就进入了机动车时代。后来,法院还配了两部老式幸福牌250型重型两轮摩托车。这种摩托车马力大,爬坡好,上山下乡很方便,就是很笨重,也费油,只适合大个子骑。


开着自家的小轿车下乡办案


  1999年我调到行政庭工作,自己买了一台力帆牌船式摩托车。这款车用电启动,不用换挡,直接加油门就可以加速、上坡。但它的电瓶一旦没电,就要靠脚踏来发动,那就很费力气了。当时在行政庭有许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经常需要下乡执行,我便骑着这款车,陪同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一起跑遍了全市18个乡镇。


  到2014年9月,我咬牙花十多万元买来一辆斯柯达牌小轿车,从此出行就告别了风吹日晒雨淋。如今上班、下乡、办案、扶贫,都可以开车去了,又快又方便。单位里交通工具也多了,每个法庭都配备了警车,随时可以派车,送达、调查、调解、执行,工作就更高效了。


如今,汽车已经成为法院办案的主要交通工具


  总的来说,在交通工具的变革上,“八十年代追求永久凤凰,九十年代摩托要求挂挡,零零年代电动环保时尚,一零年代小车稀松平常”,越来越便利的交通不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也让我们的司法工作更高效,让公正到来的更及时。


(原题:交通变革,让司法工作更高效)


  作者: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 张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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