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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用公司的钱中奖4888元,老板:抵扣工资!你同意吗?

 过往邮客 2018-08-04
会计说 

近日,一个事件刷爆了微博,员工帮公司采购中支付宝4888元红包,然后高兴的发了个朋友圈,结果被老板看到了,老板直接在微信朋友圈回复一句:抵扣工资!对此员工表示很不满意,那么是否真的该抵扣工资呢,各路网友都是怎么看的?


事件原委

刚刚工作两年的张幸,是武汉一家服装厂的采购。8月1日,他去帮公司采购一批衣服拉链,共花费5908元。因为要得急,小张用支付宝垫付,扫码付的款。没有想到居然中了一个4888元的余额宝红包大奖。从天而降的财富,让小张很高兴,立刻将中奖截图发到自己的朋友圈,说要请朋友们吃饭。没想到,最先回复朋友圈的是公司的老板刘先生,他称“这算公司财产,按原金额交给财务,一分钱都不能少。”


接受记者采访时,小张表示很无奈。他说,支付宝付款中的奖金,难道中了一毛钱也要给公司吗,只是我正好中了4888块而已。而且这个红包3天之内要用完,还只能用自己支付宝账号消费,怎么还给公司呢?


服装厂老板刘先生称,这个钱理应属于公司,因为是帮公司采购时中奖的。他决定直接从小张工资中扣,小张一个月工资是3500,4888元得一个多月才能扣完。


事件起发点:



网友看法:

多数网友认为红包应归个人


有疑似法律专业的网友称,采购是职务行为,而且资金本来也是公司的,中的奖算是孳息。


还有网友表示,“如果没有公司的委托,让小张去采购,他就没有抽奖的机会,所以可以认为这是职务行为,抽中奖金应该归公。


不少网友认为,红包应该归属小张,“采购的钱是他垫付的,中奖是他运气好,红包当然归他所有。”


有网友表示:现在采购都是用报销的,只有金额比较大的会提前支钱,像这种支付宝消费也就是自己先垫付后期拿发票报销的。我平常给公司在京东买文具买咖啡,赠送的东西就自己拿了。如果拿公司的账户买东西开的发票中了十万或者几千这就必须得归公司。自己的账户耗费的是自己的运气,还从工资扣吃相未免太难看.


也有网友调侃称,“老板这么抠门,干脆辞职算了


律师称老板无权因红包扣工资


那么,4888元的红包究竟归谁?从事财务工作十数年的方女士告诉记者,财务流程没有关于红包的处置规定。财务人员主要是见发票报账,无论是垫付还是借支,只要流程合乎公司规定就可以凭发票报销。


记者又采访了数名法律界人士。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张世琳律师表示,红包归属目前没有相关规定,但是老板无权因红包归属问题扣发员工工资。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对此事表达了观点。他说,如果员工因为帮公司采购而获得卖家给的奖励,那么奖金是基于买卖行为,所以应该归公司;但如果是因为支付方式获奖,这个应该归账务所有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勇也认为,这个红包应该归员工。首先,从账户的权利归属来看,员工支付货款是通过个人的支付宝账户进行的,而不是通过公司账户进行的,支付宝的奖金是给特定个人账户的,除非有明确其他约定,只能由其户主享有;其次,公司并没有禁止个人通过个人账户在公司业务活动中付款,其个人因此获益具有正当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第三,员工支付宝奖励,虽然是在从事业务活动中获得的,但是与业务活动相关性不大,至少不存在形式上的因果关系。最后,从支付宝的奖励的要求上来看,需要户主买东西才能兑现,这个和个人账户的关联性更高,与公司业务活动联系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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