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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这一招,导游年收入60万!

 依依书吧 2018-08-06

  在生活、工作压力愈加大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求通过旅游来放松自己。


  正是为了迎合大众的这种需求,每到寒暑假以及小长假时,各大旅游社便争先恐后的推出各种套餐服务。其中,不少旅行社不惜打出低价的标签来吸引目光,极个别的甚至推出了“一元团”、 “零元团”。


  无疑,这种极低门槛的旅游,让那些囊中略为羞涩又或爱占小便宜的游客甚是心动,觉得这是薅羊毛的绝佳机会!


  可惜,“天下并没有掉馅饼的好事”。


  前不久,云南昆明警方公安破获了一个涉及“低价团”旅游“黑色利益链”关键环节的特大案件。


  结果发现, 游客在前期占了多少钱的便宜,在之后的行程中,各服务方就能N倍追回…..


(一)


  据央视报道,今年5月底,昆明警方获得线索,有一家旅行社因经营不合理低价团,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经过前期侦查与分析,6月8日,公安部门统一行动,对昆明、大理、西双版纳等多地的旅行社和购物店的相关人员进行抓捕。


  而根据涉案人员的交待,在低价团的运营模式中,最关键的有四个环节:


  1、组团旅行社负责在游客居住地推广旅游产品,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吸引游客报团。

  2、组团旅行社会将这些游客交给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负责具体行程。

  3、地接旅行社需要承担游客出行的大部分成本,并在设计游客行程时,安排多个旅游商品购物项目。

  4、导游引导游客进店消费,再从购物店收取回扣,来弥补游客的出行成本,并获得自己的利润。


  可见,旅行社正是靠着和异地同行及不法商贩的密切合作,共同完成了对游客的“收割”。



  不要小看这种模式中各个环节的获利能力。


  首先,组团旅行社把人头费收入囊中。其每向地接旅行社输送一名游客,就能获得50-200元不等。


  其次,地接旅行社可以赚到游客在合作购物店购物的返款。不同品类的商品,返款的比例大不相同,但无一例外的都很高。


  比如,有游客花了一万块买了一块玉石,之后购物店便把八千到九千块钱返给了地接社,比例高达80%以上。而此次涉案的旅行社,就有70%左右的收入来自这样的返款。


  至于导游,根据行业默认规则,他们会从地接旅行社那里获得游客购物额的十分之一,其中做得好的,一年通过游客购物就能收入60多万元。



  最后,合作的购物店会通过把商品的价格标的虚高来获利。



(二)


  很多朋友可能会说:只要我全程不买东西,他们就宰不了我。


  没错!从法律上来说,这种“低价团”模式是不被允许的:


  我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自然,组团旅行社在跟你签合同时,也不会规定你必须要消费。然而,现实却是,导游会全程盯着你,只要你没购物,他们就不会善罢甘休。


  2018年4月,74岁的常州市民吕某在看到“只要998元9天游览港澳等8个城市”这样的广告语时,便组织老伴还有另外4名亲属一起报了名。令他们想不到的是,憧憬的舒适的旅行,实际上购物行程安排远远超过了景点游览。

  不仅如此,每到一处合作的购物店,所有人都被要求下车进店,进店后店门就关上,直到逛满多少小时才允许重新上车。

  据吕某家属称,老人向导游几次明确表示了身体不适,但仍被导游强逼下车购物。在这种高密度高强度购物行程带来的疲惫下,吕某最终在广州去桂林的火车上昏迷倒下,等急救人员赶到时,其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遇到一些脾气暴躁的导游,甚至还会做出诸如谩骂、殴打、扣押这样的极端行为。


  “这是购物团,不买东西,就是来骗吃骗喝的”;

  “必须滚下车购物”;

  “你们出的钱连飞机票都不够”;

  ......


  正是靠着各种形式的逼迫,身在异地的游客不得不买一些可能根本不喜欢的商品。


  而这些掏出腰包的钱再通过层层分配,便成了“低价团”产业链上各利益方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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