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社保、劳动关系那些事,小伙伴们是不是非常需要专业解答?北京市人社局联合北京新闻广播推出系列节目,为你送上丰富的人社知识大礼包。 节目涉及的政策主要适用于北京的劳动者,其他地区的小伙伴也不妨参考借鉴,具体问题欢迎拨打12333咨询解答哦! 上一期我们为您讲述了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需要担责的小案例,大家可以知道,劳动合同真是非常重要!今天这一期,我们就主要来说说,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人社随身听 输 什么样的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要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管您是在哪里上班,也不管您从事的是什么工作,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您必须了解签订劳动合同保障的是您个人的利益,它可以约束单位必须给您发工资、上保险。 如果没签劳动合同,很可能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举个例子 有群众反映,说自己在一家汽修厂工作,因为入职时没签劳动合同,干了两个月,老板一直不给工资。找老板要,老板耍赖不给。那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建议 拨打“12333”,向用人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劳动监察部门专门查处在劳动合同和工资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人”。 可以带着身份证和能够证明自己在汽修厂工作的门卡、饭卡、考勤卡等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这种用工不规范的企业会被查处,工资是可以追回的。 另外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还可以通过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汽修厂支付法律规定的“双倍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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