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社保经办机构将陆续分批邮寄2017年度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今年的寄发范围为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的人员,请注意查收。 城镇职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温馨提醒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停止执行,参保人员的原镇保缴费情况已在本次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中予以记载,具体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通过“常用查询服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城保缴费情况”栏目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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