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诉讼有个原则是“一事不再理”,就是相同的案子已经有判决了,你又去法院起诉,那法院就不再审理了,否则就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那如何判断是不是相同的案件呢?有如下三个方面: 为了保证裁判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对于同一诉求,已经得到法院判决的,当事人不得再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得再行判决。 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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