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疆大吏不是正式的官名,只清代对最高级别地方官的俗称,一般指巡抚、总督。 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分为几类: ①东北地区是满清的根据地,三省分设将军,负责军政民政。在光绪年间才改革设立东三省总督。 ②在蒙古地区,也是另外制度,又分为内属蒙古、漠南蒙古、漠北蒙古、漠西蒙古等不同 ③其他各“行省”,沿用明代的概念,并不明确叫“省”,而仅以地名称呼。 各行省的最高行政官员,简称巡抚。如浙江巡抚的正式官衔为:巡抚浙江等处地方 提督军务 节制水陆各镇 兼理粮饷。其下有布政使、按察使,分别管理民政和司法。这三位是省领导班子。 省之下分设:府、州、县。 府就是今天的副省级市及省会、经济发达的规模较大的市。州分为直隶州和散州,类似于一般地级市和县级市。县是最基层政府。 一般情况,府辖若干县或散州,直隶州辖县,散州无下辖。知府、知州、知县就是其对应的行政一把手。“知”来自于宋代,以一般中央官衔派负责地方,称“知某某州事”。 在省与府直隶州之间,还有一层职能级别,称道。又分为守道和巡道,分别隶属于布政使和按察使。具体负责某项职能,如粮道、河道等。类似于今天省政府副秘书长兼某几个厅的厅长。 清代在二或三省设一总督,统辖军民。有的省份不设巡抚,由总督兼任。如直隶总督的正式官衔为:总督直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管理河道兼巡抚事。总督相当于刚建国实行的大行政区的书记。 提督是一省绿营兵部队的负责人,其下有总兵、副将、参将、游击等。也有专业兵种的提督,如水师提督。有的省份以巡抚兼任提督。提督相当于大军区副司令兼省军区司令,负责野战部队。 除绿营兵外,全国各军事要地又有八旗兵驻防,设驻防将军,并不受总督管辖。相反如果驻防将军与总督同城,一起给皇帝写报告时,将军排在前面。 以上只是大概情况,供小白们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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